男子怒燒蟻窩 釀貴州山火 法院:造成巨額損失高達…
文章來源: 澎湃新聞 於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貴州荔波一名盧姓男子先前到山上采蕨菜時,不慎踩到螞蟻窩,導致螞蟻爬到腳上。他一氣之下用打火機點燃螞蟻窩邊上的枯草,想燒掉螞蟻窩,不料卻引發了森林火災。法院審理,經評估森林火災損失總額為1,416,953.95元。
據《澎湃新聞》報導,盧男表示,“我隻是想報複一下,爬到我腳上咬我的螞蟻,萬萬沒想到我的衝動行為會引發山火,我真的很後悔!我知道自己錯了!”
盧男未再上訴。(圖自澎湃新聞)
經相關部門鑒定,此次森林火災過火總麵積47.37公頃,屬一般灌木林地,其中包括國家公益林地11.23公頃,地方公益林地36.14公頃,評估森林火災直接損失688,466.11元,間接損失728,487.84元。
荔波縣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盧男因疏忽大意野外用火引發森林火災,森林火災過火總麵積47.37公頃,其行為已構成縱火罪,盧男的犯罪行為破壞了生態環境,除應受到刑事處罰外,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侵權責任。
法院最終判處,被告盧男有期徒刑八個月,並於2025年3月30日前,完成補植複綠,確保補種樹木成活率達85%以上,以修複生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