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會《決定》下劃消費稅,能刺激經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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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廣東廣州;隨著中國地方財政收支矛盾不斷擴大,此番稅製的改變可謂將實現早前2019年的改革呼籲。
7月21日,中國官方發布了《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這份源於日前落幕的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文件攸關未來五年重大改革舉措,其中又以改革消費稅製,緩解地方財政緊張備受矚目。
根據中共二十屆三中全會的上述《決定》,中國將“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中國媒體澎湃新聞報道,消費稅“後移”,指的是征收點從生產地轉向消費地,也就是在哪裏購買,就歸哪裏所有;“下劃地方”,則是把消費稅從純中央稅改為中央和地方共享。目前中國的四大稅種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都是央地共享,隻有消費稅需要全部上交中央。
澎湃新聞指出,此舉對廣東、山東、河南、浙江、四川等消費大省來說將是一筆可觀收入,但對上海、貴州、雲南、湖北和湖南省等來說則相當不利,因為煙酒、成品油和汽車是當前中國消費稅的貢獻主力,而上述省份又是這些產品的生產加工大省。雖然,這能讓地方政府意識到提振內需消費的重要,但由於商品批發、零售價通常高於出廠價,這在稅率不變的情況下,也意味著消費者需要繳納更多稅額,負擔變得更重,從而將影響居民的購買力。
隨著中國地方財政收支矛盾不斷擴大,此番稅製的改變可謂將實現早前2019年的改革呼籲。不過,美國斯坦福大學中國經濟與製度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許成鋼認為,這稱不上“改革”,僅能算是中國政府為了緩解地方財政壓力而做出的“調整”。
據《華爾街日報》報道,中國90年代的分稅製改革雖然化解了中央財政危機,卻也導致地方不得不透過出讓土地和舉借債務來發展本地經濟。如今,不僅地方承擔過高的債務風險,房地產市場持續低迷也加劇地方的財政困境。
中國將“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
對廣東、山東、河南、浙江、四川等消費大省來說將是一筆可觀收入;圖為廣東深圳。
榮鼎集團(Rhodium Group)分析師榮大聶(Daniel
Rosen)本周一在華盛頓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座談會上表示,盡管中國經濟在疫情後出現複蘇,但地方政府激勵增長的財政手段卻“被邊緣化”(sidelined)了,而三中全會後發布的《決定》內容也沒對此提出非常具體的解決方案。他說:“《決定》的確提到要進行中央地方財政改革,這本是2013年的緊急優先事項,在當時的三中全會文件擁有獨自完整的篇章。但這次卻不隸屬於《決定》的15個小節,而是被分到另一個更廣泛的章節裏……。此外,《決定》對於中央是否將全麵承擔地方的醫療保健、教育等支出,以解決地方財政危機最主要的部分方麵也寫得不是非常清楚。”
北京當局為因應房地產業的萎靡,曾多次強調發展新質生產力和提振內需,希望刺激經濟增長。但許成鋼教授認為,光靠改造稅務機製無法解決中國的
“基本問題”,也就是家庭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低的問題,因此這對中國未來的經濟發展影響十分有限。
許成鋼說:“之所以中國的家庭收入占GDP的比例非常低
,那是所有製的結構決定的。而所有製最大的問題,就是全麵的土地國有製。中國的土地百分之一百是國有的,我這裏講的國有指的是最終控製權,不是指名義上的所有權。名義上的所有權叫做農業式集體所有製,但實際上,集體並沒有最終控製權。中國在過去經濟大發展的時期,如果我們去討論哪一個生產要素增值最多,那麽就是土地。由於中國是全麵的土地國有製,所以土地的增值大都進入政府的收入了。”
許成鋼表示,除了土地增值主體落入政府的口袋,中國上市企業當中最盈利的銀行業也幾乎全是國有金融機構,因此該項收入也幾乎落到了政府手裏。他認為,中國經濟當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國有製,這種狀況導致了家庭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過低,因此某種程度的稅製改革仍難以提振居民的消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