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瑞員工:隻有早上能見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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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瑞員工:隻有早上能見太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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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觀察關鍵詞:員工關係

“聚焦長期主義”,6月24日,奇瑞汽車官網發布了該公司首份ESG年度報告。

其中寫道:“持續優化考勤管理、薪酬和福利製度,於《考勤管理規範》《帶薪年休假管理操作規範》中規範工作時長,依法為員工提供法定假期、帶薪假期、育兒假、產假及陪護假等假期,並切實從員工需求出發,設立陪考假等公司福利假期。”

和很多企業ESG年報一樣,沒有第三方為這段話的真實性提供擔保。

反而是不到一周後,網上有大量聲音似乎可以證偽這番說辭,“奇瑞被曝強製加班卷工時”等等類似話題登上各大熱榜熱搜。

其中有一項尖銳的指責:為了滿足IPO合規性要求,奇瑞試圖篡改職工下班打卡記錄。邏輯上無法否認奇瑞有這樣的動機,但相關推測也缺少證據,因為奇瑞的下班打卡記錄僅在一天後就恢複正常——不排除隻是係統或某個負責人的小失誤。

針對各類指控,虎嗅ESG組聯係上奇瑞汽車,但截至發稿,該公司既未予以證實,也未予以證偽。

如果指控屬實,奇瑞不僅麵臨IPO、法律等方麵的風險,而且也麵臨ESG風險。

單身與加班惡性循環

陳靜(化名)給筆者打來電話的時候,已快到晚上十點了,那會兒她剛到家不久。

她告訴虎嗅ESG組,她在2023年大學畢業後入職奇瑞汽車,但如今時刻都打算離開:“隻要找到別的工作,我就辭職。在這裏上班真的太壓抑了,下班時天都黑了,每天都不怎麽能見到太陽。”

這種說法是有點誇張了,畢竟早上要到八點半才上班——隻要天晴,蕪湖市的太陽會在這之前升起。

但朝陽也不太會讓陳靜開心,因為她所在的(子)公司,“領導高層有時候會在早晨守在大門口看誰踩點(8:25)打卡”。

“是高層,還不是普通的部門領導。”她特意向筆者強調。

圖為奇瑞工廠屋頂的太陽能光伏發電板。(圖片來源:奇瑞汽車官網)

如果遵守入職合同約定的時間,陳靜是可以看到晚霞的。事實上,奇瑞合同上的上下班時間比很多企業都更友好——上午8點半到下午5點,中午還可以休息一個半小時,實際隻用工作7小時。

“合同很巧妙,寫了‘原則上’這三個字。”陳靜以為,這三個字可以幫助公司避免違約——企業大多數時候不一定要講原則,“其實中午也就隻休息一小時”。

但真正讓她不滿的是:從去年年底開始,一周工作變成六天,原本的五六點下班,頻頻變成七八點,甚至九點;考勤越來越嚴格,而且這個考勤不是抓遲到、早退,而是抓誰的加班時間不夠長。

她還介紹:開會、培訓、述職等活動,往往安排在節假日或晚上7點以後;有些安排在周六的培訓活動,即使某些部門與培訓主題的相關度不高,也被人力通知前來培訓,缺席者會被納入出勤率考核或者公示。

她連相親的時間都沒有,但這正好成為公司讓單身男女們加班的借口。“領導會PUA說:‘不談戀愛、不結婚,不來公司加班幹什麽?’”這幾乎成了一個惡性循環,因為加班讓他們沒時間去找對象。

在陳靜看來,很多加班完全沒有必要。“前端的同事沒辦法,他們工作確實多得做不完,但很多時候,我們後端的工作沒那麽多,也要跟著加班。”反正做完工作也不能按時下班,索性就做得慢一點,久而久之,她發現自己養成了低效率的習慣。

一般來說,加班不僅有加班工資,而且往往高於正常工資。但奇瑞用了一套更有效的管理方式,加班沒有加班工資,但不加班要倒扣錢。

陳靜介紹:員工工資由基礎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績效工資每3個月一發,分為多個等級;如果加班時間不夠,或者工作表現有欠缺,績效工資無法100%拿全;即使加班時間很長,各項表現也無瑕疵,績效工資也隻能拿滿100%,至少陳靜“沒見到身邊有人能拿到超過100%的績效”。

針對網傳的奇瑞“篡改”職工下班打卡記錄,陳靜同樣質疑了公司的動機。但她也澄清,記錄隻在6月27日那天發生異常,到第二天就恢複正常了。從這個角度說,“篡改”未必屬實,因為存在係統故障的可能,甚至可能性更大。

事實上,對比筆者接觸的其他奇瑞職工,陳靜的指控要溫和得多。她表示各子公司、各部門的加班情況有所不同,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部門領導,她的領導是其中不太卷的,“我們是去年年底才開始卷加班的。”

一位在脈脈上認證為奇瑞研發工程師的人士告訴筆者:“有些部門對待不怎麽加班的人,會視為眼中釘,會打低績效。”“搞項目的同事最慘,項目周期被壓縮得很短,管理流程混亂,就算自己知道哪個環節有問題,隻要沒人要求整改,就當沒有問題,往下繼續推,導致問題一個接一個,天天加班大有人在。”

陳靜也提到,由於加班較多,奇瑞的研發周期變短,相關測試、驗證可能打折扣。

那麽,如果加班可能對產品質量產生影響,會最終影響企業IPO嗎?今年以來,坊間盛傳奇瑞謀求在2025年上市,為越來越燒錢的造車行業開辟新的融資途徑。

奇瑞既未向虎嗅ESG組回應IPO傳聞,也未回應關於加班的描述和指控。

奇瑞涉嫌違法

北京周泰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魚芳告訴虎嗅ESG組,勞動用工合規是IPO審查的一部分。

她分析說:“加班涉及員工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合規管理,一定程度上能體現出企業的產能情況及持續生產經營能力。加班嚴重亦可能帶來生產安全問題,涉及員工人身權益,進而也是行政機關重點監管事項。此外,如果企業因加班工資等頻繁涉訴或涉訴金額較大,亦可能影響上市審核。”

但還有一種聲音,認為加班是企業增強競爭力的必要方式,因為中國距離歐美還存在差距,而造車是目前較有希望追上去的行業。基於這一立場,學界有觀點認為,企業在應對合規問題時,不一定要減少工時,而應在法律上做文章。

這種觀點並不新鮮,奇瑞可能早就想到了。

此前有多家媒體報道,2023年3月,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汽車工程技術研發總院院長高新華的一封內部郵件外泄,其中寫道:周六是奮鬥者的正常工作日,對於行政領導們,必須是正常工作日,請想辦法規避法律風險。

此事一度引發輿情。但有奇瑞職工向虎嗅ESG組抱怨,輿情過後,周六加班非但沒有廢除,反而在企業全麵鋪開了。

在一些職工看來,把開會、述職等安排到晚上七點後或者節假日,也說明企業試圖規避法律風險。但有律師告訴虎嗅ESG組,開會、述職等活動均屬正常工作,如果放在下班和節假日,則視為加班,應支付加班工資,否則構成違法。

針對前述郵件,劉魚芳認為:“用人單位或個別管理者未履行任何程序,單方決定勞動者工時製度是違反法律規定的。拋開特殊工時製行政審批不談,即使在標準工時製下,因工作時間的相關規定涉及員工切身利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也應當履行法定的民主公示程序,即: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討論後,提出方案與意見,與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並告知勞動者。”

劉魚芳還表示,《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如果超過這一標準,即使與員工協商一致並支付加班工資,也違反法律規定。從媒體報道,以及虎嗅ESG接觸的幾位證人證言看,奇瑞很可能存在職工每月累計加班超過36小時的現象。

盡管如此,雲南劉文華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文華博士也提醒,企業仍然有在法律上做文章的可能:“根據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的加班的用人單位才需要支付加班工資,勞動者自願加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故實踐中,為了規避支付加班工資的風險,用人單位往往不留下安排加班的證據,采取各種方式營造勞動者自願加班的局麵,使勞動者在加班工資的維權中陷入被動,難以成功。”

劉文華解釋:“勞動關係,本身就是在勞資雙方不對等的基礎上產生。除了某些有特殊技能的人才,多數員工缺乏對企業的議價能力,用人單位處於優勢地位,員工處於弱勢地位。”他建議,司法機關在處理案件時,應該洞察勞資關係中的不對等現象,在舉證責任的分配以及證據采信上,向勞動者傾斜,作有利於勞動者的推定。

奇瑞麵臨ESG風險

如果加班傳聞屬實,奇瑞首先麵臨的一項ESG風險,就是其首份ESG年報涉嫌造假。

“2023年,公司未有雇傭童工或強製勞工等違規情況發生。”“我們持續優化考勤管理、薪酬和福利製度,於《考勤管理規範》《帶薪年休假管理操作規範》中規範工作時長……”奇瑞在其ESG年報中的這些敘述,與傳聞明顯不符,且也未得到第三方認證。

一位ESG業內人士私下向筆者說:“對於難以量化的指標與聲明,如員工的考勤管理、薪酬和福利製度的具體執行情況等,第三方機構的角色更為複雜和多元。它們通常會通過深入企業內部,審查相關政策文件、執行記錄,並進行員工訪談等多種方式,來全麵評估這些聲明的真實性。這種抽查和審查的過程,雖然不如定量數據審計那樣直觀,但同樣能夠為ESG報告中的定性內容提供有力的背書。 ”

他還認為,除了引入第三方認證機製外,企業可以通過其他多種途徑來提高ESG報告的公信力。“例如,建立完善的反饋製度,積極接受公眾、媒體和利益相關者的監督和反饋,及時回應關切和質疑。”

盡管奇瑞在其ESG年報中注明了意見和建議采集郵箱,但筆者就相關話題發送郵件後,未得到任何回應。

其次,如果加班傳聞屬實,奇瑞還有擾亂ESG信披秩序之嫌。

對於未被強製要求披露ESG信息的上市企業,中國證監會上市司相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鼓勵和支持自願披露ESG信息,但自願披露不等於可以隨意披露,企業也必須遵守相關規定,以規範信息披露秩序。

當然,奇瑞既不被強製要求披露ESG信息,也不是上市公司,但作為“連續21年保持中國品牌乘用車出口第一”(尹同躍語)的企業,如果其ESG年報隨意披露不實信息,也會造成對披露環境的負麵影響。

蕪湖港國際碼頭待發全球市場的奇瑞集團各品牌車型。(圖片來源:奇瑞汽車官網)

再次,如果加班傳聞屬實,或者不能澄清相關傳聞,都不利於奇瑞出海。

2024年5月24日,歐盟理事會批準通過了《企業可持續發展盡職調查指令》(下稱CSDDD),其要求企業及其上下遊合作夥伴,包括供應、生產和分銷,防止、結束或減輕其對人權和環境的不利影響。這種影響將包括奴隸製、童工、勞動剝削、生物多樣性喪失、自然遺產汙染或破壞。法案適用於營業額超過4.5億歐元的歐盟和非歐盟公司及母公司。

CSDDD強調了企業的供應鏈責任。也就是說,即便CSDDD對奇瑞沒有直接約束力,但如果奇瑞與營業額超過4.5億歐元的歐盟企業存在供應、生產和分銷等合作,那麽這家歐盟企業就要對奇瑞進行盡職調查,包括是否存在違法用工問題;如果存在問題,這家企業就可能被迫放棄與奇瑞的合作。

當ESG越來越成為世界通用的語言時,意味著出海企業的社會責任也要與國際接軌。誠如奇瑞董事長尹同躍所說,企業正“穩步向‘建設成為世界一流綠色智能出行科技公司’的長期目標邁進”,海外業務越是龐大,其不確定性因素就越可能轉化為財務風險。

從這個角度講,如果奇瑞確有上市計劃,相關工時問題要麽整改,要麽及時澄清——最好,能讓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認證機構為其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