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丈夫去世後,林阿麗斯(Alice Lin音譯)必須獨自照顧殘疾的兒子。
這位81歲住在阿罕布拉(Alhambra)華裔老婦表示,兩年前開始在一個訊息應用程式上收到陌生人的簡訊。
據非營利新聞媒體Calmatters報道,在一連串友善的交談過程中,此人說服林婦將畢生積蓄總共72萬美元匯入一個加密貨幣應用程式。
在三周期間,她前往當地銀行進行七次匯款,然後所有的錢連同詐騙男子突然間一起消失。
老婦本周告訴州眾議院銀行及金融委員會:盡管有很多危險信號,但我的銀行沒有考慮到我可能是老人詐欺的受害者,他們甚至沒有聯係我的女兒,她是該賬戶的聯名持有人。
此後的幾個月裏,林婦與加州消費者律師協會(CAC)合作發起SB
278號法案,該案旨在防止老人詐騙,例如導致林婦投資賬戶耗盡的騙局。
這項法案由那柏(Napa)的民主黨參議員多德(Bill
Dodd)提出,要求金融機構如果合理懷疑某位老人可能是詐騙受害者,則須將超過5000元的交易至少延後三天執行。銀行需要培訓員工辨識危險信號,例如異常巨額並且突然的交易。銀行也須采取措施,將可能涉及詐騙的交易,通知年老客戶指定的緊急財務聯絡人或聯名賬戶持有人(例如林婦的女兒)。
多德告訴金融委員會:老人的財產掠奪無所不在,每年損失超過230億元。一旦老年人成為金融欺騙的受害者,可能永遠無法恢複。
法案於今春在參議院通過,並獲得包括美國退休人士協會(AARP)等加州長者維權團體的支持。此案最初遭遇銀行和商業遊說團體的強烈反對,但在最近修改內容之後,反對者的立場軟化了。
金融機構擔心,將被迫接受事實上的監護狀態,使其對年長客戶的財務擁有過多控製權,造成限製客戶獲得現金用於合法支出的速度。
多德告訴眾院委員會,法案已經進行修改,以限製銀行在采取正確行動保護老年人及其客戶時可能麵臨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