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生日,李雪琴有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麻煩。
十年前高考加分進北大一事,被質疑了——從是否應該加分,到“遊泳二級運動員證”從何而來,疑慮重重。關乎高考公平,自然輿論沸騰。
這件事情之所以發酵,源於有網友挖出一段李雪琴訪談視頻,說自己“不會遊泳”。
而這個采訪,是在2021年所拍。來自某手機品牌冠名的“影像展”,李雪琴看完展覽後,接受了現場采訪,分享自己印象最深的一組“水下世界”照片,並說“很羨慕”。
她受訪的前後文如下——
采訪者問:印象最深的照片是什麽?
李雪琴回答:那個“水下世界”。為什麽呢?因為我不會遊泳,讓我看那些人在水下,如此的舒展,如此的放鬆,如此的從容,我非常的羨慕……
這個受訪片段被扒出之後,有網友質疑,2013年李雪琴考上北大加了20分,就是靠獲得了“遊泳二級運動員”證書。
但,為什麽她卻說自己不會遊泳呢?
李雪陽為李雪琴原名。
6月26日,李雪琴的工作夥伴、北大同班同學“稀泥巴和達撲爬”(網名)發聲,曬出李雪琴的學籍表,否認“遊泳”加分,而是通過自主招生進入北大的,個人特長填寫了朗誦、演講(但加分其實也並非因為這個特長,而是北大自主招生根據考試成績和麵試表現認定)。
不過,仍然沒有解釋為什麽“不會遊泳”卻擁有二級運動員證書。
隨後,有粉絲辯護,認為李雪琴說的是“潛水”而非“遊泳”。其實,若看過那組“水下世界”照片,就知道,她說的肯定是遊泳而非“潛水”。那組照片是黑白的,拍攝對象都是孩子,有些戴著護目鏡,但並沒穿潛水設備,他們在遊泳池裏嬉戲,潛泳到水下,攝影師在泳池底部抓拍而成。(由於有版權風險就不放圖了,大家可自行搜索)
還有網友翻出李雪琴曾經發微博,說自己“剛遊完泳回來”,證明她會遊泳。
但,這些都無法解釋她為什麽說自己“不會遊泳”。如果一定要強行理順,我們可以給粉絲提供一個辯護角度——李雪琴可能是說自己不會“潛泳”(注意,這與“潛水”完全不同,後者需要專業裝備,而前者是靠遊泳技巧和自身體能),水麵上“自由泳”“蝶泳”啥的倒能行。
因為,在國家二級運動員的認定標準裏,沒有“潛泳”這項。
但,另一個更大的疑問是——
李雪琴的二級運動員證書,係高考前4個月所得,比賽時間則在2013年1月,地點位於廣西南寧,與其老家遼寧本溪可謂“天南地北”,呈犄角之狀,兩地相隔3188公裏……在緊張的備考過程中,在課業繁重之餘,17歲的李雪琴,忙裏偷閑,奔赴三千多公裏比賽,並取得國家二級運動員證書,然後還能考出633的高分……
怎麽做到的?
因而,從常識判斷,李雪琴的二級運動員證書確實存有疑慮——在高考前夕,一個女孩兼顧學業取得高分並成為遊泳健將的幾率有多高?
帶著這個疑問,「文娛春秋」與一位曾在體製內教育部門工作20餘年的老沈(化名)進行了深入交流,基本理清了頭緒。
“潛規則!”
老沈甫一開口,就說了這三個字。他解釋,“二級運動員的核發機關是體育行政管理部門(但有的地方可能不是獨立機關,其職能合並在其他機構中,比如當年本溪的體育行政部門職責就在文旅和廣電局下,所以才顯示是該機關授予),學生獲得證書存在潛規則,私下聽說的個例不少,但一般沒有實證。”
而北大招生的確會對高水平運動員加分,但條件比較苛刻,目前這個政策還在延續。
在2013年北大針對高水平運動員招生簡章中,寫明了“二級運動員”符合“高水平”條件,不過,隻針對田徑、籃球、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男子足球這幾項,並沒有遊泳。
(最近,嫁給富豪王誌才的“晴格格”王豔之子,被保送北大,靠的就是籃球加分,也引發質疑。不過,這事在李雪琴高熱度下,被遮蓋了。)
北大沒有遊泳項目,其他高校或許有,但條件理應和北大一樣,水平必須達到“二級運動員”及以上。
所以,老沈認為,李雪琴拿到遊泳二級證書,“應該不是為了北大準備的,應是當地高中的一貫做法,是一種戰略儲備,為好學生提供更多985高校錄取機會。”
當年北大還有一種自主選拔錄取招生的方式,老沈介紹,“當時高校自主招生加分,是通過校測,筆試科目文史科類人文科學基礎(語文、數學)+麵試(麵試內容:綜合素質考察),而朗誦、演講隻是個人填寫的特長(並非加分項)。”
如今(自2015年以來),北大的這個政策,已經升級為專門麵向農村地區(貧困縣)的“築夢計劃”,數學英才班,“物理學科卓越人才培養計劃”,以及國家統一部署的強基計劃等。
通過北大校測並被加分,成為預錄取候選人,證明李雪琴確實是學霸。其實沒必要再取得二級運動員證,但她所在的本溪高中或許想要“雙保險”,就像老沈所說,這是一種“戰略”選擇。
老沈還提醒我們關注十年前的一條新聞——
據“新華社”2014年7月初的一篇報道顯示,遼寧省“處置體優生高考加分問題聯合調查組”確認,“本溪高中等存在國家二級運動員造假情況。”
這篇報道,詳細描述了本溪高中在二級運動員證書上造假的現象。文章寫道,“在比賽中拿到了二級運動員成績這把尚方寶劍後,接下來的程序就容易得多了。本溪市體育局競體處處長付旭說,學生拿到具有資質的相關比賽成績後,需要提供比賽秩序冊和成績冊,我們就可以為他申報二級運動員。”
在二級證書造假的另一端,是“放水”的裁判。一名了解情況的裁判向“新華社”記者透露,“比如,在遊泳、羽毛球測試場地,一些學生根本不熱身。巡考來時,會留下‘第幾組第幾道過’的話。而那些秉公執法的裁判則根本都被剝奪了裁判資格。”
據當時的知情人透露,辦證“明碼標價”,足球四萬多,遊泳則需七八萬,主要“給負責裁判和比賽程序的人”。
在這種“抱團造假”的環境下,本溪高中某個班級40人裏,22人都有二級運動員證書,通過率高達55%。
老沈向「文娛春秋」解釋,“二級運動員證,田徑、遊泳等項目比較容易取得,因為實際工作中是由地市級體育局具體操作的。球類成績則要求比較嚴格。所以,李雪琴獲取遊泳項目證,也是一種‘聰明’的選擇。”
問及身邊有沒有類似實例,老沈沒有透露個案,“早年間聽說過。但既然是潛規則,就是人人知道而無可考證的事,找當事人也不會承認。所以說,沒有實證。”
即便是綜合李雪琴邊備考邊考證的反常理、資深教育界人士的佐證以及本溪高中的過往“作弊劣跡”,我們也無法斷言她的確作弊了。不過,種種巧合,又使得人不得不合理懷疑——
李雪琴獲得二級運動員證書難道確實是“潛規則”下的產物?
當然,現在沒人有任何直接證據,本溪相關部門也做了澄清,實質上,這事就到此為止了。但,如果不解開大眾困惑,未來的日子裏,質疑會如影隨形,特別是每逢高考,都會拿出來談論。李雪琴要自清,隻有一個辦法——
拿出當年比賽視頻,證明自己的確到了二級運動員水準。
不過,就算確有“潛規則”,李雪琴其實是被環境裹挾的“受害者”,因為她沒有從中受益(況且她根本不需要)。而且,在李雪琴獲得二級運動員證書時,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身為學霸,她也沒有什麽主觀意願一定要獲得一個證書。
所以,即便證書存在問題,這個鍋,不該她背——是她所在的高中,為了學校自身利益(甚而是當地教育部門),才出現集體造假的情況。
可是,現在作為公眾人物的李雪琴,需要更加坦誠些,如果獲取二級證書確實靠的是“潛規則”,應該勇於承認(或者反思、道歉)。至少她本人要講清楚說明白,就像《新京報》所言,“公眾之所以揪著這事不放,無非是對教育公平的捍衛。”
誠懇而坦率,人們會更喜歡這樣的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