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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最高法院縮小了一項聯邦法律的適用範圍,司法部曾依據這項法律在2021年1月6日的國會騷亂事件後起訴數百人妨礙司法。
在6比3的裁決結果中,兩名大法官跨越了通常的意識形態界線。這可能會迫使聯邦檢察官重新考慮對數十起待決案件的指控,還可能導致法院推翻一些先前的裁決。
在1月6日被起訴的超過1400人中,約有350人麵臨“妨礙司法”的指控,最高法院對司法部提起這一指控的法律立場表示懷疑。
多數派大法官認為,二十多年能源公司安然金融醜聞後通過的妨礙司法重罪條款隻適用於被告試圖篡改或幹涉與政府程序有關文件或其他記錄的案件。司法部曾辯稱,這項條款涵蓋了其他可能阻礙官方程序的活動。
首席大法官羅伯茨(John
Roberts)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將(該條款)解讀為涵蓋所有形式的妨害行為,將推翻國會對哪種處罰適合哪種違法行為的仔細界定。”
羅伯茨警告說,司法部的“新解釋將把大量平淡無奇的行為定為犯罪,使活動人士和遊說者都麵臨數十年的監禁。”
不過,這一裁決對前總統川普推翻選舉案中麵臨的妨礙司法的指控影響有限。特檢官史密斯(Jack
Smith)曾表示,即使按照最狹義的解釋,川普仍然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因為他試圖引入偽造的文件——即虛假的選舉人票——作為他繼續執政的全麵努力的一部分。
然而,最高法院的最新裁決仍可能產生廣泛影響,如果檢方不能證明國會騷亂參與者有意妨礙選舉人票實際的票數統計,司法部可能不得不撤銷他們麵臨的指控。
羅伯茨對該條款的解讀贏得了大多數保守派同僚和自由派大法官傑克遜(Ketanji Brown
Jackson)的支持。而保守派大法官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則與法院剩下的兩名自由派大法官共同撰寫了反對意見。
巴雷特表示,對妨礙條款的更好解讀是,在安然調查相關記錄被銷毀之後,國會正試圖全麵禁止可能幹擾官方程序的行為。
此案的焦點是對國會騷亂案中其中一名被告費舍爾(Joseph
Fischer)的起訴,他參與了1月6日的事件,並曾與警方發生了肢體衝突。菲舍爾麵臨7項指控,其中包括妨礙公務重罪,最高可判20年監禁。
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尼科爾斯(Carl
Nichols)兩年前駁回了對費舍爾的指控,引發了上訴,導致華盛頓特區巡回上訴法院做出了不一致的裁決。費舍爾遂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自那以後,與國會騷亂有關的數十起案件被暫停審理,一些因妨礙公務被定罪入獄的被告被釋放。
司法部長加蘭德(Merrick
Garland)沒有說明司法部將如何回應這一裁決,但他強調,這隻會影響國會騷亂案中的一小部分案件。
加蘭德稱:“對於受今日裁決影響的案件,司法部將采取適當措施,遵守法院的裁決。我們將繼續使用一切可用的工具,追究那些對1月6日襲擊我們民主製度負有刑事責任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