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6日,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舉行,圖為安徽淮南一考點。(人民視覺供圖)
2018年1月2日起,安徽臨泉縣迎來了一次強降雪過程。天氣預報顯示,為期5天的降雪後,積雪深度將超過10厘米。
雪下起來時,鍾磊走出了當地檢察院。他剛從檢察官處得到一個讓自己心涼的消息:因涉嫌詐騙,父親將被移送法院起訴。
踩著一片雪白,這位時年36歲、非科班出身的中年人暗下決心:要去參加司法考試。
司法考試即“法考”,2018年考試製度改革後正式更名為“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每年通過率約10%。但作為改革後的第一屆考生,鍾磊隻準備了4個月,就一次通過。
鍾磊希望法考能給他一個答案:“是不是我父親真存在有罪的可能性?”
陰差陽錯地,鍾磊收獲了另一種人生:刑事案件家屬,成了刑辯律師。
這不是一個人的故事,而是一群人的共同命運。
每年6月中旬,由司法部組織的法考總會如期開始報名。次年4月,成績公布後,鍾磊總會在朋友圈看到不少朋友發出“通過”的消息,其中不乏像他一樣的刑事案件家屬或當事人。他們大多沒有專業背景,當家人涉嫌刑事犯罪時,僅憑人之常情,便為爭取一個無罪或輕罪的結果而奔走,直到法考的念頭萌生,人生的分叉路口出現。
2024年6月14日,一年一度的法考客觀題考試報名通道開啟,鍾磊的朋友中,又出現了幾個報名者。
“久病成醫”
起初看起來,鍾磊遇到的隻是一樁小麻煩。2015年1月初,臨泉縣供電公司接到了一樁投訴,舉報者稱,供電公司有職員虛開發票,多收了窯廠二十多萬元電費。被舉報的正是鍾磊的父親,他和舉報者均為窯廠的合夥人。
鍾父拒絕接受這一指控,他的工作職責是管理農村個人用戶用電。
雙方僵持不下,幾天後,鍾父同事將電話打給了鍾磊。當時他正與弟弟一起創業,在天津港共同管理著一個集裝箱車隊。電話中,父親同事建議他趕緊回家,先從舉報者那裏拿到電費發票,上交內部調查,解決公司最關心的投訴問題。
2015年1月28日,在父親同事和村幹部的調解下,鍾磊與舉報人達成一致:鍾父拿出7萬元,舉報人提供窯廠報賬的電費發票,多收電費一事就此打住,不再追究任何責任;同時,鍾父再以90萬元的低價,將其原投資160萬元獲得的窯廠股份轉讓給舉報人。
鍾磊回憶,7萬元換來的發票中,僅兩張有鍾父簽名,其他發票上甚至沒有任何簽名,而按照窯廠的慣例,誰報銷,誰就要簽字。
疑點重重的發票提交給了供電公司,事情卻朝向不可預料的方向發展。公司要求,鍾磊的父親必須辭職,否則公司將以涉嫌犯罪,報公安機關處理。
鍾父沒有辭職。2015年2月初,臨泉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接到舉報人的報案,並以“詐騙罪”受理。一個多月後,案件正式立案,鍾父成為網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
案件在初查階段時,鍾磊找過律師,對方是家裏一個親戚介紹的,“他出的主意就是你要去取得被害人的原諒,但沒有跟我們講這個案件到底是有罪還是無罪”。
鍾磊拿不準。2001年高考失利後,他複讀一年,考上了一個專科學校的經濟管理專業,後來又參加自學考試,拿到了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工商企業管理專業的本科畢業證書。法律對他來說,是遙遠又陌生的存在。
從對法律一無所知,到有能力通過法考,鍾磊形容這一過程是“久病成醫”。
父親被追逃後,鍾磊又找到縣城另一位專做刑事案件的律師。見麵第一天,對方告訴他,“感覺這不是犯罪,是經濟糾紛”。鍾磊選擇讓他成為父親的代理律師,將“經濟糾紛”作為辯護的核心。
幾乎賭上一切:天津港的車隊大都交給弟弟和幾位朋友管理,兩歲多的大女兒、不到一歲的小女兒則留給妻子照顧……鍾磊做出了一個大膽的舉動——2015年3月開始,他跑遍了縣經信委、國土局、環保局、安監局、工商局等單位,舉報窯廠違法生產經營。此時,他與舉報人的調解協議作廢,鍾父還是窯廠合夥人。鍾磊最終坐到了常務副縣長的對麵。
2015年10月,鍾磊再次與舉報人達成一致:鍾磊不再投訴窯廠,舉報人申請撤銷案件,兩方占窯廠的股份不變。2016年3月,鍾父在供電公司的工作恢複。3個月後,公安機關撤銷了網上追逃,並為其辦理了為期一年的取保候審。
但一年後,2017年6月,取保候審到期時,公安局又通知他們,案子將被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2018年初,當起訴成為定局,鍾磊回想起為父親案件奔走的那幾年,代理律師說過,在他身上看到了當律師的潛質。
“我要考過法考,證明我有這個水平研究父親的案件,就站在公正客觀的角度上,告訴大家這個案子應不應該定罪。”近似於一種“求生的欲望”,決心參加法考後,鍾磊報名了中國政法大學的一個網絡培訓班,那是2018年5月。備考的4個月裏,每天下午兩三點,他都會出現在合肥分校的學習場地,看視頻、寫試卷,直到淩晨兩三點鍾,“停不下來”。
法考通過不久,鍾父的案件迎來二審開庭。2020年11月12日,曆時6年、經過兩級法院七次開庭審理,鍾父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收押服刑,直到2023年4月28日刑滿釋放。
鍾磊成為一名律師後,在看守所正準備會見當事人。(受訪者供圖)
律師建議:去做律師
父親獲釋那天,鍾磊特意穿了一身西裝等在監獄門口。彼時,他不僅是一個兒子,還是當事人聘請的律師,在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執業。官網介紹中,這是亞太地區最大的律師事務所。
從刑案家屬,到專業律師,就像成功學書裏所寫的那些,倒推過來人的經驗,人們總能發現亦真亦假的共性。而在這個故事裏,繞不開的,往往是那些已經成為刑辯律師的人。
在報名參加法考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鍾磊其實並不確定是不是真的要當律師。
2019年法考通過後,父親的案子第一次被發回重審,鍾磊也將自己的考試經曆發到網上,收獲了很多留言鼓勵。其間,父親案件的代理律師建議他,去做律師吧。
和鍾磊一樣,黃燕成為一名實習律師,也是因為母親的辯護律師朱孝頂的鼓勵。
第一次見麵,朱孝頂眼中的黃燕“特別瘦”,看起來身體不好,但有著出乎意料的冷靜,“說話邏輯清晰”。
那是2020年8月31日,在南昌機場。幾天前,江西省銅鼓縣檢察院向縣法院提起訴訟,認為黃燕母親羅細妹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騙取貸款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賣淫罪等5項罪名,黃燕一家決定聘請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孝頂為辯護律師。
那天,他們從機場開車去法院閱卷。案件當時的進展是,黃燕母親的銀行卡被一位辦案民警盜刷,但沒有收到任何官方解釋。
見到朱孝頂前,黃燕已經遞交了辭職信。她想找個人,和她一起去舉報、控告,“我當時就是戰士要上戰場的狀態,沒有想過誰能幫我幹什麽,就是覺得需要一個跟我一起戰鬥的人”。她預想中的朱孝頂也是這樣的人,當時朱孝頂代理的另一樁“李思俠案”,案件剛以檢方撤訴告一段落。
也是第一眼,黃燕看到的朱孝頂背著包,“特別溫文爾雅”“不是很凶”。她有點失望。
朱孝頂卻在黃燕身上,看到了另一個自己。得知警察盜竊的事後,媒體記者都找了過去,朱孝頂希望黃燕一家考慮用不用實名接受采訪,“當然實名大家會覺得更真實,但畢竟案子涉黑,匿名也沒關係”。黃燕主動提出,她要實名。
案子還沒結束,朱孝頂就將本科學民商法的黃燕收做徒弟,在北京的律所為她買了社保。
2021年9月,盜刷存款的民警被判了刑,次年1月,羅細妹案終結,獲刑三年六個月。2022年2月,黃燕正式備考。朱孝頂給她定了目標,“必須一次通過”。
2023年4月,法考主觀題考試成績公布,朱孝頂錄下了黃燕查分的全程,當時她已經順利通過客觀題考試。116分,成績比黃燕預估的要低,但過線了。朱孝頂很開心,黃燕真的成了實習律師,開始跟著他做案子。
不隻是朱孝頂,一起代理“李思俠案”時,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飛也給李思俠女兒提出了建議,既然大學學法學,就一定要考法考,“說不準哪天就轉型做律師了”。
李思俠的女兒最終沒有轉行。但在2022年,王飛所在的律所裏來了一位律師助理,名叫夏穎。
2019年6月,安徽省紀委通報,巢湖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夏群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次年5月,檢方撤回起訴。王飛聽說,案件結束後,夏群山的女兒夏穎去考了法考,給她建議、推薦她到律所實習的,正是夏群山案的代理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教授何兵。
黃燕在查詢法考成績。(受訪者供圖)
隻代理刑事案件
最近幾年,王飛發現,從刑案家屬轉行當律師的人確實比較多,“可能因為很多刑案家屬受教育程度高,再加上作為家屬,在‘救自己家人’時,會認為法律是一種很好的工具”。而此前,很多案件家屬或當事人都是初高中畢業,想要考法考、當律師還需提升學曆。
但比起科班出身的法學生,他們就一定更適合當律師嗎?
王飛的答案是否定的。“有些家屬對自己家的案子積極,轉行當律師後,也未必一定在別人的案子裏責任心強。趨利避害的心態可能任何人都有。”
鍾磊也被質疑過。
2019年通過法考後,北京盈科(合肥)律師事務所組織了一場刑辯主題座談會,鍾磊也去參加了。發言環節,他說起自己對律師這個職業的認識:除了養家糊口掙錢,更能幫助人,特別是刑事辯護,牽扯到別人的自由、生命,成就感不是金錢所能衡量的。
鍾磊想當律師。
會後,律所的刑事部主任主動找來,問了他的情況,又問,“你是為了你父親的案件考的法考,要做律師是不是真心的?你父親的案件要是處理好了,是不是就不想當律師了?”
“我說我真不是一時頭腦衝動,他又問我,做律師,你有什麽長處?”鍾磊覺得自己沒什麽長處,隻能“瞎講”,先說自己在企業裏工作過,能社交,會喝酒,又說自己駕齡長,可以當駕駛員用。但律所不需要一個會喝酒的助理,也不需要司機。場麵一度陷入尷尬。
靠著律師朋友作保,鍾磊最後進入了這個“離家最近”的律所實習、工作。家裏的案子看起來已成過去。過去這幾年,他再沒上網發過文章講父親的案子,申冤的事大都交給父親去做。相似地,黃燕也盡量不在公共場合說母親的事。
但他們都做出了同一個選擇:隻代理刑事案件。
羅燦也是如此。與鍾磊他們略有不同的是,成為刑案家屬前,他已經通過法考,在湖南省隆回縣人民醫院做法務工作。
那一天是2019年8月21日,羅燦接到了隆回縣紀委的電話,通知他妻子被留置。“歲月靜好的日子”被一舉擊碎。出事前,羅燦的妻子是縣公安局內勤民警。
羅燦慶幸自己是律師,作為妻子的辯護人,案件移送檢察院起訴後,他才從卷宗上得知,檢方為妻子定了兩個罪名:挪用公款罪和私分罰沒財物罪。前者指向的是妻子為了幫熟人完成存款任務,將她保管的約300萬元公款,從存折轉入了銀行的保本理財賬戶;後者則是因為她應領導要求,分發了一筆50萬元的罰沒收入。出於保密要求,此前,夫妻二人從未聊過這些。
“她被留置了三個月,我看了很多書和刑辯律師的微博,中途安徽的呂先三案開庭,我還跑到合肥去旁聽。”線上會議一個不落,與刑事辯護有關的筆記寫了厚厚一本,羅燦越發覺得,妻子並不夠罪,“但我知道做一個無罪的案件是很難的,那就退而求其次,爭取緩刑”。
盡快恢複自由,這是他給妻子的承諾。2019年年底,羅燦辭去公職,進入縣城的一家律所做了刑辯律師。一年後,2020年11月16日,妻子被判緩刑,離開了看守所。
害怕勾起傷心事,羅燦將曾用來講述妻子案情的公眾號注銷,放棄了自己的“老本行”,幾乎再沒碰過醫療類案件,隻做刑事案件。
曾經的經曆,影響了刑案家屬們當律師後的業務方向。
當律師這5年,鍾磊認識了不少刑事案件家屬轉型當律師的,其中就包括安徽老鄉李維,曾經的理工男,如今也隻代理刑事案件。
沒有想象中的“抱團”
與大多數有“刑案家屬”標簽的律師不同,李維父親的案子收獲了無罪的結果。
“涉及刑事案件,絕大多數當事人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當事人和家屬都不知道該怎麽去處理,比較恐慌、無助。”從刑案家屬轉型刑案律師,李維很能夠理解這種處境。在父親被控告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前,他也隻是一個剛工作3年的技術人員。
案件同樣源於一封舉報信。2019年4月,女兒出生不久,李維接到了父親李德敏的電話,催促他無論如何,晚上一定要回趟家。在安徽蕭縣,李德敏長期從事房地產買賣以及民間借貸居間中介服務。
淩晨一點,李維從父親手裏接過一遝複印紙,“上麵是我們當地幾個‘老賴’的簽名,他們聯絡了一些債務人去寫反映材料,想‘把老李搞倒’,但有人不想做這個事,就把材料給了我父親”。
兩年後,多家媒體報道了李德敏案,此時,經過兩年零16天的羈押,這位民營企業家已被宣告無罪,並獲得了國家賠償。
但在無罪的結果最終出現前,恐慌始終在暗處遊走。
2019年5月17日,李德敏被當地警方刑事拘留。當時,李維的孩子隻有4個月大,“再沒有抱過,更別說哄她睡覺了”。2020年,李維從央企離職,在合肥租了房子,輪番去安徽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廳、省檢察院、省法院,以及省紀委監委反映問題。
像所有申冤的家屬一樣,從去政府信訪到聯係媒體,李維都做了。那幾年,他給各家報社發去了上千封郵件,甚至到報社門口等記者,“像大海撈針一樣,幾乎沒有回應”。
也是在辭職申冤的2020年,李維開始去看法學的書。“(申冤)也不能天天去,我就在想得做點什麽”。
2021年6月3日,李德敏被司法機關無罪釋放。7月,李維開始為法考做準備。次年,李維一次通過考試,進入一家北京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工作。
成為職業律師後,李維認識了幾個與自己有同樣經曆的人,“我們之間確實有心心相印的感覺”。
和李維一樣,參加法考的刑案家屬中,不少人都認識鍾磊,劉姝嘉就是一個。
2018年4月,劉姝嘉的父親劉立軍因涉黑被抓。該案曾被列為吉林省十大涉黑案件之首。案件發生時,劉姝嘉的弟弟劉騏羽正在中國刑事警察學院讀大三,劉姝嘉也是一位普通的家庭主婦。
案件改變了姐弟倆的一生。
2020年,劉立軍被判有期徒刑25年。但多年來,劉姝嘉和弟弟始終認為,父親涉案另有原因。劉騏羽想到了法考。2021年,本科畢業兩年後,劉騏羽正式進入律所實習。
也是在為父親案件奔走的過程中,劉姝嘉加入了一個有五十多人的群,成員都是刑案當事人的家屬,夏穎、黃燕都在其中。每年,群裏總會有“女兒”選擇去法考。成功的經曆鼓勵了劉姝嘉。2024年6月14日,法考報名通道開啟的當天下午,她也報了名。
但讓劉姝嘉覺得略顯可惜的是,最近兩年,隨著案件一件件了結,曾經熱鬧的群已不怎麽有人發言。
轉行做律師後,李維也發現,曾經的刑案家屬間也沒有深入地溝通交流,“可能那些法律科班出身,後來當律師的人,圈子比我們大得多”。
群體沒有想象中的那樣“抱團”,甚至還有點鬆散。沒有人知道,最早轉行做刑辯律師的刑案家屬是誰。但他們普遍相信,發生在每個人身上的變化,源自一種“機緣”。
李維當律師後,在下班的路上。(受訪者供圖)
背負不起的期待
再過兩個月,黃燕就可以正式執業了。按照律協要求,正式執業前,每位律師都需要經過兩輪考核,除了法考,他們還要先在律師事務所實習一年,通過地方律協的麵試。
該如何去理解刑案家屬轉行做刑辯律師的意義?
在羅燦的視角裏,這是嚐過“痛”的過來人,能給其他人帶來的一點幫助。妻子出事後,一度,他給兩個還未上初中的孩子寫了信,當作遺書。如今再去代理案件時,羅燦總是格外注重案件冤與不冤,“我經常跟我妻子說,如果我要早十年做刑辯律師該多好,但那時候痛沒到自己身上,絕對沒有這個體會”。
或許也是因為經曆的不同,當律師後,鍾磊總會做出一些不被同行理解的行為。
2024年春節前夕,他和同事一起辦了個法律援助案件,當事人因被定為尋釁滋事,取保後又被收監。除夕前一天,會見過所有付費委托的當事人後,鍾磊去看守所見了這個人,並將這段經曆發在了視頻號裏。後台私信中,有律師問他,“這種會見有什麽意義?”
“我想我畢竟是他的辯護律師,他在看守所裏不能見家人,馬上過年了,至少讓他和家屬心裏有個安慰。”他說,“確實我身邊有很多同行,他們沒有我這種經曆,也會站在當事人角度上考慮很多問題,但我個人畢竟經曆過,可能做得更多一點。”
不隻有理解與幫助,身份轉換後,站在司法機關和當事人中間,鍾磊還常感覺,刑辯律師這個職業背負了背負不起的期待。
無罪判決總是少之又少。2023年3月,回答記者提問時,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2022年,全國刑事案件捕後不訴和無罪判決率為1.1%,案件起訴後,有罪判決率則為99.98%。但就像醫生救治患者,家屬們總在追求一線生機。
最極端的一個情況,執業第二年,鍾磊接手了一個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案件,正常的業務溝通結束後,當事人家屬將他拉到律所的一個樓梯拐角,請求他幫忙找人,花錢換一個不起訴的結果。事實上,那個案子本就有無罪的把握。
“那一瞬間,我覺得又好笑,又悲哀。如果我們不相信法律,去相信另一套規則,我們的法治建設有什麽意義?”鍾磊將自己的故事講給那些執著的家屬,“我隻能跟他們保證,會把每一個案件當成我父親的案件去辦,全力以赴。”
執業在即,黃燕和鍾磊的想法一樣,“不是說我們代理的案子一定要無罪,就是希望有個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