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來狠的 把"台獨"入刑 明確定義+量刑 最高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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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多個部會聯合發布懲治“台獨”意見,最重可判死刑。   圖 : 新華網

根據《新華社》今 ( 21 ) 日的報導,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的通知。

由於內容明確定義台獨的行為,而且最高求刑為死刑,也引發不少台灣網民批評,有罪、沒罪都是中國說了算,要小心去中國旅遊會被抓,結果一去不回。

這份由中國諸多機關聯合印發的“意見”內容如下 :

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實際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共安全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製定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關於依法懲罰“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

為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實際維護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根據《反分裂國家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製定本意見書。

一、總體要求

1.世界上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極少數“台獨”頑固分子大肆進行“台獨”分裂活動,嚴重危害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共安全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依法嚴懲“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堅決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

二、準確認定犯罪

2.以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為目的,組織、策劃、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依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

(1)發起、建立“台獨”分裂組織,策劃、製定“台獨”分裂行動綱領、計劃、方案,指揮“台獨”分裂組織成員或其他人員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活動的;

(2)透過製定、修改、解釋、廢止台灣地區有關規定或“公民投票”等方式,圖謀改變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法律地位的;

(3)透過推動台灣加入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對外進行官方往來、軍事聯繫等方式,圖謀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的;

(4)利用職權在教育、文化、曆史、新聞傳媒等領域大肆歪曲、篡改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事實,或者打壓支持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國家統一的政黨、團體、人員的;

(5)其他圖謀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

3.在“台獨”分裂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首要分子”。

4.實施本意見第二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罪行重大”:

(1)直接參與實施“台獨”分裂組織主要分裂活動的;

(2)實施“台獨”分裂活動後果嚴重、影響惡劣的;

(3)其他在“台獨”分裂活動中扮演重大角色的。

5.實施本意見第二條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款規定的“積極參加”:

(1)多次參與“台獨”分裂組織分裂活動的;

(2)在“台獨”分裂組織中起骨幹作用的;

(3)在“台獨”分裂組織中積極協助首要分子實施組織、領導行為的;

(4)其他積極參與的。

6.實施本意見第二條規定行為的,對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剝奪政治權利。

7.以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為目的,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的規定,以煽動分裂國家罪定罪處罰:

(1)頑固宣揚“台獨”分裂主張及其分裂行動綱領、計劃、方案的;

(2)其他煽動將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行為。

8.實施本意見第七條規定的行為,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或造成特別惡劣影響的,應認定為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罪行重大”。

9.實施本意見第七條規定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剝奪政治權利;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實施本意見第二條、第七條規定行為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11.與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本意見第二條、第七條規定行為的,依刑法第一百零六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12.“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的犯罪行為有連續或繼續狀態的,追訴期限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製。

三、正確適用程式

13.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

14.犯罪嫌疑人、被告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15.“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防止危害擴大,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可以撤銷案件、不起訴或對涉嫌數罪中的一項或多項不起訴。

16.犯罪嫌疑人、被告依法享有辯護權利,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17.對於需要及時進行審判,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的“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在境外,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移送起訴,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符合缺席審判程式適用條件的,應決定開庭審判。

前項案件,由最高法院指定的中級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18.對人民檢察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提起公訴的“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後,應當將傳票和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傳票及起訴書副本送達後,被告未依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應開庭審理,依法作出判決,並對違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財產作出處理。

19.人民法院缺席審判“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被告有權委託或由近親屬代為委託一至二名辯護人。在境外委託的,應依相關規定對授權委託進行公證、認證。

被告及其近親沒有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被告提供辯護。被告及其近親屬拒絕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律師辯護的,人民法院應查明原因。理由正當的,應準許,但被告人或其近親屬應在五日以內另行委託辯護人;被告人及其近親屬未另行委託辯護人的,人民法院應在三日以內通知法律援助機構另行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20.人民法院缺席審判“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案件,應將判決書送達被告及其近親屬、辯護人。被告人或其近親屬不服判決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辯護人經被告或其近親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確有錯誤的,應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四、附則

21.對於“台獨”頑固分子實施的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等其他犯罪,可以參照本意見辦理。

22.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zls88 發表評論於
自嗨
whqq 發表評論於
今天再這裏可以隨便亂說,並沒有多少影響或損失,但也毫無益處。就大陸這個法規而言,要等三、五年以後,再看看板子打在誰身上。
東西風 發表評論於
青山留夕陽 發表評論於 2024-06-23 13:36:41
雖然屬隔靴搔癢,但應該理解為“反分裂法”的操作細則。我的理解:1.一個人有台獨思想或理念,沒問題,當然不算犯法;2.如果鼓吹台獨言論,這就是犯法了,如何處理應該按情節;3.有具體台獨行為,肯定是犯罪,這應該是大陸所針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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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天真了。1。你可以試試到大陸網上探討下台獨的理念,如果你到大陸和朋友們在飯店裏談論台獨的理念,看看會發生什麽事?注意是探討不是鼓吹相信你懂兩者的區別。 2。台獨的定義是什麽?承認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算不算?3。到聯合國要求恢復中華民國的席位,或尋求參加世界衛生組織算不算犯罪行為?
Maui2021 發表評論於
嘴炮小五毛。
以後中國周圍一圈全都擁核,韓國,日本,東南亞。

fengqingyun 發表評論於 2024-06-23 19:16:28台灣造原子彈?
美國就不答應啊
蔣經國時期就研發。
另外隻要台灣造原子彈
鐵定的紅線開戰
不要說造就是某個國家把原子彈放進去也是戰
或者駐軍
如果有核武器就能國家獨立
應該給每個要獨立的地區發一個愛的炸彈
Maui2021 發表評論於
台灣可以判習近平和所有共產黨官員死刑。它本來就是非法組織。
顛覆政府罪。一落地台灣就殺。哈哈。
有點看不下去了 發表評論於
圖謀在國​​際社會製造“兩個中國”、“一中一台”、“台灣獨立”的
→“兩個中國”都不行的話,馬英九也該入刑了
發表評論於
那麽美國那些鼓吹台灣獨立的議員是不是也得判死刑?比如南希佩羅西?
fengqingyun 發表評論於
台灣造原子彈?
美國就不答應啊
蔣經國時期就研發。
另外隻要台灣造原子彈
鐵定的紅線開戰
不要說造就是某個國家把原子彈放進去也是戰
或者駐軍
如果有核武器就能國家獨立
應該給每個要獨立的地區發一個愛的炸彈
HEB2022 發表評論於
土匪黨意淫一下管理別國的公民,嗬嗬
高大上 發表評論於
台灣應該缺席審判習二傻
天涯天涯 發表評論於
意淫,自娛自樂,強身健體
groogle 發表評論於
按照新法 倒查三十年:
郭台銘 - 判死刑 : 競選台灣總統 顯然是搞台獨 且有實際行動
黃仁勳 - 判死刑 : 稱台灣是國家 顯然是搞台獨
馬英九 - 判死刑 : 曾經的台灣總統 顯然是搞台獨 且有實際行動

其他凡是擁有台灣護照的 那都是搞分裂啊 你那個護照就是證據
青山留夕陽 發表評論於
競選 發表評論於 2024-06-23 13:48:30兩岸分治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大陸的法律管不到台灣

“毫無疑問,無論什麽都需要統一,都必須統一。但是,這統一應該建築在民主基礎上。政治需要統一,但是隻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麵,才是有力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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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網友 - 這話是毛澤東說的,還是陳水扁/蔡英文/賴清德,或者是任何民進黨大佬們說的?
依我看中國的民主必須在統一後健全的法製基礎上,否則在中國民主的第二天,賴清德們就會宣布台灣獨立。
tangmu 發表評論於
這也就是為了敲山震虎,警告那些台商們,想賺大陸的錢,以後就得在公開場合謹言慎行 不能隨便散布台獨言論。
Liantao 發表評論於
這下台灣也別無選擇 造核武 對準中南海。

台灣國防部長說 發展不對稱作戰。現在的情況 核武就是最終極的不對稱武器。流氓手段對付流氓。
競選 發表評論於
兩岸分治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大陸的法律管不到台灣人,台灣的法律也管不到大陸人。

不然的話,台灣早就判毛澤東死刑了,同樣,大陸也早就判蔣介石死刑了。

隻是過一過嘴癮而已。

其實,統一很容易,隻要大陸實行民主製度,就像台灣那樣,讓人民定期選舉國家領導人,兩岸統一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要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放棄獨立,與中華民國實行統一。以下是毛澤東的回應原話:

“毫無疑問,無論什麽都需要統一,都必須統一。但是,這統一應該建築在民主基礎上。政治需要統一,但是隻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麵,才是有力的政治。”
青山留夕陽 發表評論於
雖然屬隔靴搔癢,但應該理解為“反分裂法”的操作細則。我的理解:1.一個人有台獨思想或理念,沒問題,當然不算犯法;2.如果鼓吹台獨言論,這就是犯法了,如何處理應該按情節;3.有具體台獨行為,肯定是犯罪,這應該是大陸所針對的。
realbke 發表評論於
這個刑法通過的非常好。就是要震懾像郭台銘黃仁勳之流的商人。特別是台商。再敢去中國投資,一句話不對就可以把你們抓起來。財產全部沒收。再不服直接槍斃。
___1984___ 發表評論於
這實際是中國政府給中國人民的下馬威:想要獨立民主?找死!
旁觀者XWY 發表評論於
習近平是中國國家主席,不能指揮調度台灣政府軍隊,屬於行政軟弱無能,應該交給司法部門判刑。
一條小路 發表評論於
第一個號召台獨的是偉大領袖毛澤東,1928年就多次提出要台灣獨立。習主席要把那塊毛臘肉燒掉嗎?
競選 發表評論於
關鍵是,兩岸分治是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大陸的法律管不到台灣人,台灣的法律也管不到大陸人。
skylight07 發表評論於
中共正在自宮,向世界宣告自己是土匪流氓,與人類文明格格不入。
tiiannayuama 發表評論於
傻筆,把自己活活拴死,這是愣頭青的特征。世界曆史,中國曆史,浩浩蕩蕩,能這麽把自己一棵樹上吊死的蠢貨天下少有
Erdoalja 發表評論於
這樣一來就斷了和平統一的可能,相當於把民進黨支持者全部納入依法懲治範圍…… 這是誰出的狗屁主意,逼得台灣必須血戰到底
喜狼狼 發表評論於
犯我中共者,雖遠必罵
Robinlu 發表評論於
啥都不用說,台灣離大陸太近,離老美太遠。
吃素的狼 發表評論於
嗬嗬,中共日子不好過,現在“高調”宣傳,不過是走夜路唱小曲,自己壯膽。

有朝一日中國變天,宣布中共為非法恐怖組織,其黨員最高判死刑,應該是看得見的未來。
ltrics 發表評論於
才死刑而已?不是應該炮決、火箭決、核彈決嗎?!
日美嚇尿,歐盟嚇屎,台灣嚇呆,地球抖篩糠,中國政府贏到自己麻痹麻得不得了,世界紙尿褲專列盡在一戴一露!

假藍教一上來就亮出《太監繼位詔書》,哭悲道:“啊,你竟然不讓我代表你,啊,你竟然不接受我的統治,上帝不容啊……”“如果我們現在還在南京上海北京,不曉得有多舒服……”那張本來哭悲的臉愈發像牆上的畫像一般哭悲了。
你誰啊?你隻能代表你自己,各地人民也隻能代表他們自己的地方,各地人民正在民族自決,沒空理你們假藍教,你們和中共本質上沒什麽區別,一枚硬幣上的正反麵,就是一群代表偏執狂。
回到你們村裏去代表,你們充其量隻能代表你們“圈村”!!“圈村”!!!再不滿意回祖國大陸原籍地,這才像借中共之力才有力的假藍教!從此組織滿意,黨國也滿意。
《假藍教悲催一生》
不給你代表,
假藍嗷嗷叫;
地圖包乾坤,
實是小“圈”村;
中共伸一臂,
假藍才有力;
滾回原籍地,
假藍算個氣。
北美平民2015 發表評論於

台商必須入中國國籍才能在華經商。
戲子也如此。
mcsquare 發表評論於
堵住你的嘴!哈哈哈。
大重馬 發表評論於
什麽中國來很的,就是一個人來很的!
beixuanlv 發表評論於
nuinuima 發表評論於 2024-06-23 11:45:15善民 發表評論於 2024-06-23 11:33:00
絕對支持!灣灣與港青廢柴早已腦子進屎無藥可救,對付這些禍國殃民無恥之徒隻能狠狠打擊直至消滅!中共雖不是好東西,但目前國際環境決定隻能由中共繼續執政,否則灣灣、疆獨臧獨、廢青等絕對搞得中國五分四裂崩潰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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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子進屎奴才太監才會趴在一個文盲獨裁者的腳下吃屎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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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惡民何止是腦子進屎,他全身都是屎,嘴裏屎最多,一直往外噴糞
beixuanlv 發表評論於
善民 發表評論於 2024-06-23 11:33:00
絕對支持!灣灣與港青廢柴早已腦子進屎無藥可救,對付這些禍國殃民無恥之徒隻能狠狠打擊直至消滅!中共雖不是好東西,但目前國際環境決定隻能由中共繼續執政,否則灣灣、疆獨臧獨、廢青等絕對搞得中國五分四裂崩潰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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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民,就憑你說“中共雖不是好東西”這一句,你也被中共認為是敵對勢力了,那你反疆獨藏獨港獨台獨再多也沒用,你到中共國去照樣會被抓起來,那你就是豬八戒照鏡子裏外不是人,誰都說你是王八蛋
nuinuima 發表評論於
善民 發表評論於 2024-06-23 11:33:00
絕對支持!灣灣與港青廢柴早已腦子進屎無藥可救,對付這些禍國殃民無恥之徒隻能狠狠打擊直至消滅!中共雖不是好東西,但目前國際環境決定隻能由中共繼續執政,否則灣灣、疆獨臧獨、廢青等絕對搞得中國五分四裂崩潰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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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子進屎奴才太監才會趴在一個文盲獨裁者的腳下吃屎狂吠
善民 發表評論於
絕對支持!灣灣與港青廢柴早已腦子進屎無藥可救,對付這些禍國殃民無恥之徒隻能狠狠打擊直至消滅!中共雖不是好東西,但目前國際環境決定隻能由中共繼續執政,否則灣灣、疆獨臧獨、廢青等絕對搞得中國五分四裂崩潰解體!
羅馬軍團 發表評論於
我早就說過:2025台灣獨立,這是新冷戰開打的標誌。
羅馬軍團 發表評論於
能比核平台灣還狠?

豬圈國談什麽法律,可以當擋箭牌了?
裘千裏 發表評論於
沒有自立山頭的勢力,就別做那個春秋大夢,還是多念九二真經吧,保命要緊。
時不時來看看 發表評論於
Newtalk 自從這個意見發布之後變得好乖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反分裂法不好使嗎又換一部
lthy 發表評論於
形式大與內容,給自己找個台階下,對內有個交代,至少一半台商是民進黨金主,敢抓敢判嗎?
競選 發表評論於
其實,統一很容易,隻要大陸實行民主製度,就像台灣那樣,讓人民定期選舉國家領導人,兩岸統一就是水到渠成的事了。

毛澤東早在1945年就說了,隻有實行民主,才有統一。
當時,中華民國政府要求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放棄獨立,與中華民國實行統一。毛澤東回應:

“毫無疑問,無論什麽都需要統一,都必須統一。但是,這統一應該建築在民主基礎上。政治需要統一,但是隻有建立在言論出版集會結社的自由與民主選舉政府的基礎上麵,才是有力的政治。”
Liantao 發表評論於
21世紀 黨媽還玩這種野蠻統治 想控製民眾的行為。還嫌自己在國際社會的形象不夠爛?




beixuanlv 發表評論於
誰也判不了,這部法律就是個屁。因為沒有誰想台獨,台灣人民很想回歸祖國,是祖國的執政黨太爛了,腐敗獨裁邪惡,人家不敢回歸,你共產黨特麽爭氣點,文明點,尤其是那個光著屁股都要當皇帝的主兒,人家台灣人要選舉,你特麽整天就想當終身皇帝,讓人家台灣人怎樣看得起你?你特麽下來,學台灣搞民主選舉,台灣自然就回歸祖國了
藍天翔 發表評論於
狂犬亂咬
viBravo5 發表評論於
台灣媒體Newtalk 說 “中國來狠的。。。”而不說“我國來狠的。。。” ?

Newtalk 這種稱謂就是隱形台獨言論.
welgoindco 發表評論於
沒有某檔搞陸獨,台灣就不會失去,甚至蒙古、釣魚島、南海諸島等也可能還在中華民國疆域內呢。
競選 發表評論於
凡是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都應判死刑?

賴清德今年5月20日就任中華民國總統,並宣布台灣獨立,無疑是死刑立即執行,誰去槍斃賴清德?

第4次工業革命領跑者黃仁勳,多次說台灣是一個國家,也應該判死刑?

0101011 發表評論於
共產黨的法律就是用來整人的
祖國萬萬歲 發表評論於
毛澤東的接班人們都應該被判死刑。
他們在江西瑞金分裂中國,搞一個國中之國,瑞金蘇維埃共和國。
生肖迷宮 發表評論於
要啥刑法,多餘,李克強不用啥法不也弄死了嗎
競選 發表評論於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

...
  十四,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蒙古,回,藏,苗,黎,高麗人等,凡是居住在中國的地域的,他們有完全自決權;加入或脫離中國蘇維埃聯邦,或建立自己的自治區域。中國蘇維埃政權在現在要努力幫助這些弱小民族脫離帝國主義國民黨軍閥王公喇嘛土司的壓迫統治而得到完全自主。蘇維埃政權,更要在這些民族中發展他們自己的民族文化和民族言語。
...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主席:毛澤東
GuoLuke2 發表評論於
台灣也應該出台對等的法律,把支持武統的判死刑
馬年生 發表評論於
中共開始收網。開始震懾台獨分子。那些前幾年的台獨名嘴現在都在淡出和跑路。賴清德周邊幾位的孩子和家人已經擁有外籍護照和居留證,隨時準備跑路了。
競選 發表評論於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會布告 第一號

...從今日起,中華領土之內,已經有兩個絕對不相同的國家;一個是所謂中華民國,...一個是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主席:毛澤東
副主席:張國燾 項英
1931年12月1日

原始布告保存在“中國國家博物館”:

chnmuseum. c n/zp/zpml/gmww/202112/t20211207_252729.shtml

複製件保留在《共產黨員網》:

12371. c n/2021/04/17/VIDE1618621561048734.shtml

北美平民2015 發表評論於

按這個定義,多數台灣人應該被槍斃?
涼呀涼 發表評論於
獨裁共黨黑幫和共黨五毛也可以判死刑!
北美平民2015 發表評論於

聽說台灣好多人穿著汗衫上麵
寫著:我是台獨

京西觀察使 發表評論於
台灣獨立就是因為共產黨叛國,所以,所有共產黨員都應該被槍斃,跳樓也可以。可以立即執行!
橡皮潛艇 發表評論於
喪心病狂
seewhatisee 發表評論於
誰是中國的領導人,是誰說台灣是中國一部分?那麼台灣獨立是誰該負責?你們敢抓嗎?
手中有股心中無股 發表評論於
全TM是反革命口淫犯,就會叫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