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部農村女性不再忍氣吞聲,敢於主動終結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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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續、劇烈的社會轉型過程中,農民婚姻變得越來越脆弱。以西南地區W法庭為例,該派出法庭在2023年收案1200餘件,其中離婚糾紛占總量的33%左右。離婚糾紛已成為鄉村發案量最高的案由。

田野調研發現:其一,隨著女性地位提升,女性成為提起離婚訴訟的主角。其二,離婚訴訟受當事人的年齡影響較大,不同年齡段的離婚糾紛差異顯著。其三,法官在審理離婚訴訟時特別慎重,會綜合考慮原被告情況、未成年子女利益、公序良俗等多種因素。

一、離婚訴訟多以女性為原告

中西部農民的婚姻發生了巨變,女性不再一味忍氣吞聲,敢於主動終結不如意的婚姻關係。這種現象背後,有兩大主因。

其一,女性地位顯著抬升。當全國婚姻市場打破地方通婚圈後,中西部男性成為婚姻擠壓下的弱勢群體。在西南地區,有這樣一句順口溜:“一嫁二嫁才開始嫁,三嫁四嫁慢慢嫁,五嫁六嫁可著勁兒嫁。”這則比較誇張的順口溜相當片麵,卻可以形象地揭示女性在婚配中的優勢地位。為避免打光棍,男方父母願意支付高價彩禮。某法官表示,曾有80後初婚男子為娶70後三婚女子支付11萬彩禮。進入家庭生活階段,女性的婚配優勢拉升了其家庭地位。目前,在中西部農村,大多數女性行使當家權。當女性主動選擇離婚,實際上在行使婚姻退出權。農村女性在經濟、思想和人格方麵的獨立性增強,她們行使婚姻退出權的心理成本變低。

其二,女性的婚姻期待升高。在W法庭審理的離婚案件中,多數當事人擁有外出打工經曆。從生命周期來看,打工經曆是一個人的人生大事。夫妻雙方進城打工,往往進入不同的城市或不同的工廠。夫妻兩人從農民變成農民工後,他們的居住空間、生活作息和交往對象等,均產生了分化。在務工期間,夫妻之間的互動密度降低、生活體驗的異質化程度增強。部分女性在消費主義、短視頻的影響下,對於婚姻有了新的、更高的期待。當她用新的眼光和參照係審視丈夫時,發現身邊的這個男人掙錢少、不懂浪漫、不修邊幅。更令她們無法接受的是,他居然還大男子主義,甚至經常打老婆。

二、離婚糾紛的年齡特征

法官在審判實踐中發現,離婚糾紛處理難度與當事人年齡直接相關。按照離婚訴訟當事人的年齡,可劃分四個年齡段:30歲以下,30~40歲,40~50歲,60~80歲。

30歲以下的夫妻離婚糾紛最容易處理。對於二十多歲的年輕人來說,既能接受“閃婚”,也不懼怕“閃離”。剛步入婚姻家庭生活的年輕人,往往會因生活性摩擦而選擇離婚。其中,年輕人普遍持一種積極的消費觀,花錢大手大腳,儲蓄意識不強。一旦男方父母不再提供經濟支援,小家庭便陷入經濟困境。少部分人受蒙蔽或誘惑陷入網貸、賭球、網絡賭博的陷阱,遭受了巨大經濟損失。“共富貴容易,共患難則難”。過緊日子、過苦日子,極易誘發年輕夫妻之間的矛盾。雙方都注重個體感受,既不願意妥協退讓,也缺乏經營家庭的技術經驗。他們常說:“感覺好了就在一起,感覺不好了就分”。的確,年輕人離婚的顯著特點是“不磨唧”。

除了觀念、性格、成長經曆等因素外,導致年輕人爽快離婚的關鍵是“沒有後顧之憂”。尤其是,20多歲的女性根本不用擔心離婚後會落單。對於經濟條件好的年輕男性,他們離婚後再婚的可能性尚在。

由於婚姻存續期限較短,雙方往往並未生育子女。解決這個年齡段當事人的離婚,重點在於彩禮返還。按照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影響彩禮返還的因素主要是辦理結婚登記和同居。在比較極端的騙婚案件當中,女方會主動辦理結婚登記並短暫地與男方同居,以達到不返還彩禮的目的。

30~40歲的夫妻離婚糾紛涉及的矛盾較多。對於這個年齡段的夫妻來說,他們的婚姻已經存續十多年的時間。經驗表明,這個年齡段的離婚案件中,一方或雙方出軌占據了較大比例。在此時離婚,雙方會圍繞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多方麵展開爭奪。一般情況下,若生育有男孩,男方及其父母會極力爭奪撫養權。對於男方來說,將兒子留下,即便是自己離婚後難以再婚,也不擔心家族香火中斷。

在長期共同生活中,雙方的收入、投資、借貸、支出等非常瑣碎、繁雜。例如,某做生意的夫妻鬧離婚時,涉及市區十幾套房產、股票、債券等,動用了查賬、跟蹤、竊聽等手段,曆時五年才把婚離掉。法官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和債權債務時,需要花費很大精力做核對。

40~50歲的夫妻離婚糾紛涉及的矛盾最尖銳。以女性20歲結婚為例,她到40~50歲時,其子女已經上大學。等到孩子讀大學之後,她們選擇離婚對子女的衝擊相對較小。對於中年女性來說,從孩子讀中小學就開始破碎的家庭,也沒有必要再維持形式上的完整。因此,近些年來出現一個現象:等子女高考結束後,夫妻選擇離婚。此時,子女已經成年,可以自主選擇跟隨父母哪一方。因此,夫妻雙方離婚不會激烈爭奪子女撫養權。在審理中年人離婚案件時,法官分割財產時的工作量會更大。

經驗表明,農村中年男性在離婚訴訟中的情緒對抗最為激烈。如前所述,農村男性麵臨嚴峻的婚姻擠壓。一個離異的中年農村男性,其再婚的可能性非常低。在這種情況下,麵臨婚姻失敗的中年男性,可能會采取極端行動。在西南山區的偏遠鄉村,部分70後或60後男性受教育程度低,一直生活在閉塞的山村。若法官貿然判決離婚,會引發“民轉刑”的後果。因此,法官往往判決不準離婚,並不是偏袒男性,而是著眼於保護女性和社會公眾。

60~80歲的夫妻離婚糾紛日益多起來。一般來看,城市的老年人離婚數量遠遠多於農村。近些年來,農村老年人離婚案件也開始多起來。老年人離婚案件有一個顯著特點:子女深度卷入父母離婚案件。子女介入老年父母的離婚案件,既有讓不合的父母各自安享晚年的考慮,也存在父母離異重組後影響自己繼承份額的擔憂。

三、法官眼中的離婚糾紛

其一,離婚糾紛的矛盾最大。離婚判決是對一段失敗婚姻的死亡宣告。在法官看來,離婚糾紛需要慎重對待。當法官判決離婚後,不願離婚的原告及其親友會對被告進行攻擊,還會對法官施加人身威脅。不久前,W法庭甚至發生了被告攜帶三把剪刀到法庭的現象。有經驗的律師和法官都清楚,有些被告不出席庭審,實則潛伏在法庭附近。曾發生過多起缺席審判過程中,被告突然闖入庭審現場的情形。為此,法庭設置了監控和安檢門,不允許當事人攜帶與庭審無關的物品進入審判庭。對於可能會發生激烈衝突的庭審,司法警察必須在場負責安保工作。

其二,離婚就是“爬樓梯”。離婚案件處理起來比較複雜,一般需要多次開庭。爬樓梯意味著一步步地走。在法官看來,必要時先解除婚姻關係讓雙方先脫困,再處理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

一對夫妻在北京打工期間容留他人賣淫。案發後,妻子為保護丈夫,獨自承擔全部罪責。她在刑滿出獄後發現,丈夫不僅花光了家裏積蓄,還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一怒之下,她起訴到法庭要求離婚。但是,丈夫堅決不同意離婚。在調解的過程中,法官出了個主意:女方出具一個保證書,保證在離婚後兩年內不談戀愛。這個保證書明顯不具有法律效力,自然不會被寫入調解協議。法官此舉箭雙雕,一方麵使女方脫困,另一方麵給男方預留一個追回女方的希望,緩和一下男方情緒。離婚後半年,女方另嫁他人。

其三,判決離婚必須弘揚正氣。無論是道德觀念,還是婚姻家庭法律製度,均將夫妻互負忠實義務作為婚姻的道德基礎。

某女子在南方城市務工期間,與其老板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並生下一個兒子。事發後,該女子向丈夫寫保證書,表示認錯、悔過。丈夫氣不過,將其告到法庭,請求法庭判決離婚並要求被告支付精神撫慰金。離婚判決不久,老板也拋棄了該女子。

一般情況下,法官在審理離婚糾紛時會比較保守,避免輕率地宣告一段婚姻死亡。但是,處理離婚糾紛不是和稀泥,在必要的情況下,法官會果斷做出離婚判決。

2024年6月20日

矽穀工匠 發表評論於
八十以上大齡美女大把
技術員 發表評論於
娘家卷錢道路寬廣。貧窮男性更加悲慘。
沒事逛逛88 發表評論於
法官往往判決不準離婚,並不是偏袒男性,而是著眼於保護女性和社會公眾。

嗬嗬,為了防止男人犯罪而讓女人一輩子痛苦的生活?原來社會維穩是靠犧牲女人換來的
alextelltale 發表評論於
不僅如此,她們還有權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