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男方母親甄女士處獲悉,“山西陽高訂婚強奸案”刑事案件二審再次延期3個月。據悉,該刑事二審此前經山西省高院批準,由4月8日延期至6月8日,延期兩個月。
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
甄女士說,“山西大同中院的工作人員說,這次經過最高法的批準,我兒子案件的審判再次延期3個月。延期的理由是案件特殊,在規定的審限內無法完成審結。”
6月11日下午,記者從代理本案男方的代理律師處也得到了證實,他表示,案件的延期意味著司法機關還沒有做好審判的準備,需要對案件中存在的爭議進行進一步研判。
據此前報道,2023年5月1日,陽高縣27歲席某某和24歲女子舉行訂婚宴,雙方簽訂《訂婚收彩禮協議》,男方當天給女孩一半彩禮10萬元和一枚7.2克金戒指,承諾結婚一年後,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產證上加上女方名字。5月2日下午,兩人在婚房發生關係後,女方控告男方強奸。
2023年3月2日,婚房所在樓棟電梯監控錄像拍下的畫麵
2023年12月25日,陽高縣法院一審以強奸罪判處席某某有期徒刑3年。席某某不服,上訴至大同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