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一名成都本地的室內樂團成員在社交媒體上反映,同為樂團成員的朋友張女士在攜帶大提琴過成都地鐵安檢時遇阻,最終未能進站乘坐地鐵。
30日,當事人張女士在接受采訪時表示,5月24日下午3時40分左右,自己於成都地鐵2號線蜀漢東路站進站時,“被安檢人員攔下來,用尺子測量了我的大提琴的長、寬、高的尺寸。”張女士表示,安檢人員最終認定她攜帶的大提琴尺寸“超標”了。
▲張女士攜帶的大提琴
對此,成都地鐵回應,依據《成都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規定,長、寬、高之和超過1.8米或長度超過1.6米的物品禁止攜帶。
地鐵客服人員表示,當時,張女士所攜帶的大提琴(含琴盒)長、寬、高分別是135厘米、31厘米和46厘米,總長度為212厘米,已超過相關規定的限製。
“成都地鐵對於樂器,如大提琴等物品進地鐵沒有限製,但是對其尺寸有規定。”客服人員解釋。
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在國內多個城市地鐵都有對乘客攜帶物品尺寸大小的相關規定。記者先後撥打上海、深圳、廣州、杭州的地鐵服務熱線了解到,上述各地均對乘客攜帶物品的長、寬、高之和有具體規定。
如廣州、深圳地鐵規定物品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6米;上海地鐵則規定物品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杭州地鐵規定物品長、寬、高之和不得超過1.8米,還要求不得影響其他乘客。根據上述幾地的相關規定,張女士所攜帶的大提琴尺寸已超過當地的限製規定。
成都地鐵提醒:廣大市民在乘坐地鐵前,可根據相關規定,提前判斷所攜帶物品是否合規,或可考慮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出行,以免耽誤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