甭管這話是不是雷軍說的,它都很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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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專利局和完善的專利法的國家就像一隻螃蟹,這隻螃蟹不能前進,而隻能橫行和倒退。——馬克.吐溫

“專利發達國家給發展中國家挖的坑,而且是挖了40多萬個坑,挖好坑就等著你往裏跳,然後他們坐收漁翁之利。”

這兩天,長得挺像特斯拉的小米汽車火了,連帶著火還有小米的雷軍老板曾經“看輕”專利的言論。

我看到公眾號《一課經濟學》的張是之老師寫了一篇文章《雷軍吐槽,專利就是發達國家挖的坑》,談他眼中專利對創新的“阻礙作用”。

張老師的文章中還“引用”了這句據稱是雷軍接受記者采訪時表達的觀點,用以為自己看輕專利廢止專利的呼籲背書。

張老師是我尊敬的學者,但他的這個說法……很有待商榷。

我在網上查了半天,並沒有查到雷軍這個發言的原話,隻找到一段有些相似的論述,不知這篇文章是否是化用上述發言來的。但我知道“廢止專利”這個呼籲是很多國內本土奧派經濟學者的一貫觀點。在他們看來,專利這個東西就是遏製創新的絆腳石,你有一個知識、技術,我能自由的拿來改一下,追上甚至超過你,這才有利於技術的迭代和創新麽。弄一個專利法,但凡有個什麽創新,就要讓注冊人“專其利”,這樣技術的應用和推廣豈不是就被拖慢了麽?所以他們主張廢除專利法。

由於我國過去四十年多年的改革開放過程中,一直處於技術追趕的地位,如今各行各業的很多的成品,都處於“借鑒”了人家的模糊地帶。這種呼籲,可能確實說到了很多讀者的心坎上。我不是學經濟學的,是做曆史的,我僅說我所知道的曆史知識——我覺得僅從曆史角度去看,這種認知是非常不符合事實的,基本屬於睜著眼說瞎話。

是的,從曆史上看,與很多人的認知恰恰相反,專利概念的發明不僅不是技術交流和加速發的阻礙,反而是它的前提。甚至可以說,人類科技史上的專利之於技術,就像寒武紀生命大爆發時代的氧氣之於多細胞生物一樣,是後者實現爆發式發展的前提。

人類第一個近代意義上的專利法,起源自中世紀意大利城邦威尼斯,1473年,威尼斯頒布《專利法》,規定:“任何人在本城製造了前所未有的、新而精巧的機械裝置者,改進趨於完善至能夠使用,應立即向市政機關登記;本城其他任何人在10年內未經許可,不得製造與該裝置相同或相似的產品,如有製造者,上述發明人有權在本城任何機關告發,該機關應責令侵權者賠償一百金幣,並將該裝置立即銷毀。”

從這段文字我們可以看到,專利製度在誕生之初就非常成熟而且嚴厲,但威尼斯頒布這個法令不是為了窒息該城的技術力,恰恰相反,它是為了挽救技術。

人性是自私的,所以當一個手藝人將一種技術、設計創新出來之後,他本能的就會試圖從這個創新當中獲取獨特的收益。在沒有專利法保護的中世紀,威尼斯的工匠為了享受這種獨特的收益,不得不采取一種古代所有文明幾乎都在采用的土辦法,那就是“家族式保密”——一個作坊裏的獨門手藝,必須由父親傳給自己的兒子或者沒有兒子,傳給上門女婿或者指定的繼承人。慢慢的,這種“保密”法甚至得到了城邦的肯定和沿用。如果作坊主有確切證據能夠證明同行通過不正當手段竊取了他的手藝,那麽他是有權上告的。而有些該城市獨有的技術,比如玻璃製作,甚至根本不允許透露給外人,中世紀的威尼斯法律就規定,如果有人將玻璃工匠或者玻璃製作工藝帶到城外,將被判處死刑。

可是這種古老的“家族式保密”在中世紀末期遭遇了危機,反複爆發的黑死病,讓大量師徒父子之間口耳相傳的保密工藝技術因為傳承人的死亡而斷絕了,威尼斯的工藝水平在14-15世紀出現了一個低穀。為了挽救岌岌可危的工藝傳承的火種,威尼斯城這才不得不出手,製定人類史上第一部專利法。

從這個角度重審專利法,我們不難看出這部法律非但不是“保守”的,反而相當激進,因為該法案不再承認技術是一種手藝人自己的“家族秘密”,相反,它規定了任何技術的持有者都必須在創新的第一時間對技術進行登記,從而才能換得法律的保護。

而法律對專利持有者獨享某項技術壟斷利益的時長也做了規定,一般隻有十年或者二十年,這相比於過去工匠們隻要世世代代永守某個技術秘密,就能將技術的利益獨享下去的“老辦法”來說,已經是非常“技術共產主義”了。

而威尼斯的專利法頒布之後,立刻引發了意大利各城邦的爭相效仿,並最終“傳染”給了整個歐洲。

有專利和沒有專利下的技術人才境遇,可以參照主要活躍於15世紀的達芬奇和16世紀的伽利略。

達芬奇一輩子有過很多天才的機械設計,可是它們中的大部分都隻停留在圖紙上,甚至達芬奇要發揮他的左撇子天賦,用書寫密碼的方式去書寫這些圖紙。究其原因,不是盛傳的達芬奇“愛好和平”“反對技術濫用”,達芬奇在自己的信中就像朋友說的很清楚,就是為了保密,因為這些圖紙是他向貴族求職的進身之階,公開了他就衣食無著了。而這種老式的保密方式,最終導致了達芬奇大部分的技術設想,最終都隱沒在故紙堆中,失傳於後世。

相反,伽利略之所以不僅在16世紀的意大利科學界也在技術設計界大放異彩,不斷貢獻他的才智推動技術進步,也不是因為他有多麽大公無私,而隻是因為專利法的幫助,在威尼斯,僅僅因為他設計改良了一個排水機械,就讓他能在十年之內坐享了不菲的專利收入,而這份收入也讓他過上了體麵而不用那麽看他人臉色的體麵生活,伽利略一係列偉大的科學發現和著作,都是在這個悠閑而穩定的時間段內搞出來的。

哦對,財迷的伽利略後來還為他的望遠鏡申請了專利……誰敢說這阻礙了科技的發展?

從達芬奇和伽利略這兩個人的對比中,我們就可以看出專利(或者推而廣之的說,所有有知識產權屬性的東西)。在人類科學、技術乃至文化發展史上起到了多麽偉大的作用——它讓那些完成創造性思維勞動的人,可以第一次大膽的將自己創新公之於世,並光明正大的以此謀利,以此為生。讓思想與創新第一次在時間維度上得以直立行走。

或者說,動腦子,從過去一種要麽純粹公益、要麽必須保密的活動,變成了一種光明正大的營生,就是從此刻開始的。

所以,請記住威尼斯頒布專利法的時間點:1473年。我們今天回頭再看,會發現,歐洲之所以在這個時間點爆發文藝複興和其連帶的技術革命,最關鍵的原因其實就是專利法的發明與完善;當然,同期版權製度的發明在文化上也起到了類似的作用。因為版權其實就是文化作品上的專利法。

我們再回頭對比一下那些沒有發明專利法的古代社會。這些文明沒有發生歐洲近代的科技爆炸,是那裏的人不聰明嗎?不是。隻是在一個沒有專利法“製約”的社會裏,人類的技術力根本不可能像某些人想當然的那樣如水一樣自由流淌。

相反,因為技術和創新一旦被公開,就無法被保護、專得其利。所有想從創新中拿回一點成本或者以此為生的創新者都必須謹小慎微的守著自己祖傳的技術秘密。

而一個家族的斷根,甚至僅僅是沒有男丁或者繼承人不成器,往往就意味著一項技術的徹底斷絕。

技術想要生存和發展下去,就必須公開和傳播,而人性的有私,又決定了在沒有專利法的保護下,大多數人一定會對自己的技術保密,寧可冒著窒息技術的風險,也不將它公開。這是一個難解的、永恒的矛盾。而專利法的偉大,就在於它達成了一種技術天性與人性之間的妥協,讓技術公開,同時又讓發明者獲得相當的利益。這就是妥協的偉大之處,

所以我們說,如果說人類曆史上有什麽最偉大的發明,那第一是火,第二就是專利法!

前者通過火光照亮了人類文明的初曙,後者通過達成技術與人性的妥協,點燃了科技的爆炸。

所以,甭管張老師引用的那段發言是不是雷軍的本意,它都很二百五。

還是讓我們學習小學生作文,照抄幾句正經的名人名言好了。

專利製度就是給天才之火澆上利益之油。 ——(美國)亞伯拉罕.林肯

需要是發明之母,但專利權是發明之父。——(美國)喬什.比林斯

沒有專利局和完善的專利法的國家就像一隻螃蟹,這隻螃蟹不能前進,而隻能橫行和倒退。——(美國)馬克.吐溫

作為一個過去幾十年中都在學習和追趕西方技術和創新的社會,我們對知識產權和專利的重視程度,不是過高了,而尚且十分不足。雷軍的某段發言被曲解為“不重視”甚至“不要”專利,就反映了某種普遍存在的社會心態。所以在這種狀態下,一個同樣要靠知識付費吃飯的人,我們呼籲保護很尊重包括專利在內的知識產權,尚且不足。此時大談什麽“廢除專利”……我實在不知抱此論者到底燒的是哪門子高燒。

其實也不用問這些先生們什麽別的問題,隻要問他們一句:他們辛苦寫了一篇文章,被別人平白無故的盜去冠以別人的名字發表,他心不心疼?答案就自然呈現了。

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人性向私,而創新需要公開,所以專利法和知識產權法作為一種偉大的調和,必須存在。

道在尿溺,我實不知這麽簡單的道理,為什麽還要花一篇文字才能講清。

尊重知識產權,給創新者而不是抄襲者以權益,培養全社會尊重創新者和知識勞動者的氣氛,曆史一再證明,唯有此途,一個社會才能走向科技與文化的昌明。

而如果這個世界上有什麽比不尊重知識更可怕的事情,那一定莫過於不尊重知識產權了。

全文完

西岸-影 發表評論於
小米電動車並不像特斯拉,而是像保時捷跑車,因為外形是請保時捷設計的。盡管電動車哪怕是入門車也是具有汽油車跑車的性能,小米也是目前電動車中第一個做成跑車形狀的,而特斯拉並不是,盡管價格是小米的三倍。
從這點看作者顯然並不清楚小米電動車,大概率就是蹭流量。小米車是最近世界上最火的話題,畢竟27分鍾內賣了五萬輛不是什麽品牌都能做到,三萬美元的價格是非常親民的。
至於印度醫藥在專利上的問題,印度是付出巨大代價獲得西方公司專利豁免的,就是允許西方公司在印度做人體藥物試驗。畢竟印度人口很多,收入很低,很容易招募人口試驗。
多多鍛煉 發表評論於
按這個邏輯,結婚證就是給隔壁老王挖的坑;有多少張結婚證,就有多少個坑。
天涯散客 發表評論於
對於窮人來說,發達國家如果沒有開發新藥,窮人們難道就會得到有效的治療了嗎?新的特效藥很貴,那麽先被富人使用也是正常的。畢竟新藥的研發也需要投入巨額資金,如果不能回本,就不會有人再去研發新藥了。那時候的窮人難道就能夠用上特效藥了嗎?所以那些反專利的SB就是在胡攪蠻纏。
天涯散客 發表評論於
對於一個喜歡偷人家技術的大國,專利一向是它們不喜歡的東西。因為專利讓盜竊者不能自由自在地山寨別人的產品。
WXY好 發表評論於
共產黨員大公無私!共產主義社會共產共妻
fengqingyun 發表評論於
讓人賺錢,20年後保護期過,所有人廉價用藥。
鐳照射腫瘤也很貴,窮人用不起,但是鐳本身也貴。
都吃大鍋飯誰來生產。一個藥研發幾十億上百億美金
fengqingyun 發表評論於
開放廉價藥物,製藥廠沒有動力研發新藥。
這是兩難問題,接受現實吧,窮人就是會得到少的資源。
窮買不起好車,好房子。好藥
jifeng2023 發表評論於
此文作者是利用小米的雷軍蹭流量的吧。對保護知識產權有利用於創新是眾所周知的事實。但是,有一些企業壟斷專利就是一個絆腳石,舉例來說,不發達國家想要生產藥品,隻要觸及西方醫藥公司的專利,就不能廉價生產,救那些貧窮人的命。這些西方醫藥公司不可以適當早期開放專利,好讓發展中國家的藥廠生產那些藥品供給那些買不起含有專利費的高額藥品嗎?一個事往往有正反兩個作用。二百五的不是雷軍,而是那些躺在專利上賺錢的貪婪的資本家和為他們利益的一幫吹鼓手。
藍靛廠 發表評論於
特斯拉老爺爺發明交流電
fengqingyun 發表評論於
英國最偉大的發明是
發明了第一部現代意義保護發明的壟斷法。

瓦特一門心思想發財,發明帶反饋調節的閥門後
給朋友寫信要賺大錢。
珍妮紡紗機的發明者也過上了富裕的生活。
fengqingyun 發表評論於
藥品的專利是涉及到人的生命尊嚴的問題,
落後國家仿製和不仿製都有一大堆相關的論據。
但是對普通商品的專利世界範圍內還是比較一致的,要保護。
起碼嘴巴上保護。
fengqingyun 發表評論於
藥物的那個和普通商品專利毫無關係。
中國入市的承諾之一就是藥品仿製問題,
你們有沒有發現中國很多領域仿冒很嚴重,唯獨藥物的卡的很死?
靶向藥物印度立法強仿,中國保護期內都不會碰的。
這是跟製藥巨頭達成的協議
中國是幾乎所有原料藥的最大生產國,但是隻是原料藥。
之前有人販賣偉哥原料藥被抓了,成本幾分錢。
靈溪問禪 發表評論於
以前國內有一部很火的電影,叫《我不是藥神》,也是講的類似的事情。
羅翔也發表言論,認為中國應該學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