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晚,香港大學深圳醫院發文回應“術中未發現腫瘤仍切除患者器官”一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2018年對一名77歲女性患者實施了“全胰切除術”,術後兩月餘,患者離世。2019年8月,患者女兒郇傑打印病曆時發現,術前檢查和術中病理檢測結果沒有發現母親的胰腺有腫塊或病灶。於是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民事訴訟。
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在2月29日回應中表示,2018年8月8日,患者張某華(女,77歲)因
“膽總管擴張查因、膽囊結石伴慢性膽囊炎”到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就診並收入院,術前影像檢查提示胰腺萎縮、胰管擴張,胰腺癌腫瘤標誌物升高。患者在外院接受了PET-CT檢查,檢查報告診斷意見為“胰頭鉤突結節狀局灶性高代謝病灶(1.9X1.3X0.9cm),結合增強掃描,考慮為惡性腫瘤可能性大”。入院後,醫院完善了各項臨床檢查,術前診斷為“胰腺癌或IPMN(胰腺導管內乳頭狀粘液瘤)?”。
根據臨床規範指南,主胰管型IPMN係癌前病變,惡變風險高,且患者腫瘤指標升高、胰管最寬處擴張10mm、胰腺萎縮。經患者本人及家屬知情並簽字同意,醫院為患者施行全胰切除手術,術後病理結果顯示“胰腺:導管內乳頭狀粘液性腫瘤伴中度非典型性”,屬於胰腺癌的癌前病變,術後患者順利出院。
術後三個月,患者因嚴重肝衰竭(原因待查)入院後死亡。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對患者不幸離世深表痛心和遺憾。事件發生後,醫院對事件進行了全過程複盤和檢視,承認診療過程存在不足,將持續改進醫院管理和診療服務流程。法院判決後,醫院按照法院判決結果,支付全額賠償款。
胰腺癌是起源於胰腺導管上皮的導管腺癌,尤其是合並慢性胰腺炎的胰腺導管內乳頭狀粘液瘤,這類導管腺癌難以通過肉眼和術中觸摸來發現,國內外也無臨床指南規定須根據術中活檢結果來決定是否實施根治性手術。臨床實踐中,有5%-10%的患者在接受該項手術後活檢病理良性。
胰腺的位置比較特殊,位於腸道、膽道和胰管的交匯處,三條通道猶如一座立交橋。三條通道所在的器官,分別是胰頭、膽總管和十二指腸,其中,膽總管下段被胰頭全方位包裹,十二指腸又緊密包裹胰頭,三者共用一套血供。要徹底清除病灶,根據國內外臨床指南推薦的全胰切除術,需要切除部分胃竇、十二指腸、胰腺、脾髒、膽囊、膽管下段及空腸起始段。
患者家屬收到全額賠償款後仍有異議,從2023年12月開始先後在社交媒體平台發布信息,稱醫院“強摘其母親5個健康器官”,言辭不實。醫院希望患者家屬依法維權,積極參與和推進醫療事故鑒定,也呼籲社會和公眾理性看待該醫療事件,對侵犯合法權益的言論,香港大學深圳醫院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