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按客戶要求將3.5萬轉賬取現做入蛋糕 成洗錢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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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一蛋糕店老板按照顧客要求將3.5萬元現金定製到蛋糕中,次日銀行卡因涉嫌電詐洗錢被凍結,引發網友關注。公開資料顯示,該案件並非孤案,全國已有多家蛋糕店、花店等中招。

2月23日,知名公益律師劉東晨分析認為,商戶若在“洗錢”案件中存在主觀故意,則可能構成幫信罪、掩隱罪、洗錢罪等多種罪名;若情節輕微,亦會麵臨行政處罰。提醒商家應警惕不合常情的訂單,避免成為“洗錢”工具。



“訂單”變“洗錢”:顧客要求蛋糕店老板定製藏3.5萬元蛋糕,第二天銀行收款賬戶被凍結

今年1月6日,陝西榆林榆陽區某蛋糕店老板趙先生收到了一條好友申請。通過申請後,這名網友稱自己和妻子的結婚紀念日將至,希望定製一款有“特殊要求”的蛋糕,即將3.5萬元現金做入蛋糕中。趙先生認為,曾經有顧客提出將鑽戒做入蛋糕,給家人驚喜的情況,故將3.5萬元現金做入蛋糕,也不算奇怪。

根據聊天記錄顯示,1月6日下午3時左右,趙先生與網友進行了3分鍾的語音溝通。通話結束後,趙先生發消息稱“一共35200元”,網友回複,“我給你轉35300元,多100元,也挺辛苦的。”趙先生應允,並發送了銀行卡賬號。



趙先生將現金取出後,與網友約定了取貨時間。晚7時許,其多次致電,稱讓網友發電話。當天,他將“定製”的蛋糕送至指定地點,交給了買家。



趙先生以為做了一單不錯的生意,沒想到第二天他發現自己的銀行卡無法使用。經過了解才知道,他的銀行卡因為涉詐資金的流入,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管控。

2月23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榆林市公安局榆陽分局獲悉,趙先生收到所謂的“定製蛋糕送驚喜”訂單背後,是詐騙分子“洗錢”的不法勾當,而為了賺個“辛苦錢”的趙先生也因為客觀上成為詐騙分子的“幫凶”。因為該案典型,且在榆陽轄區內首次出現該情況,因此榆林市公安局反詐中心決定以此案例提醒市民擦亮眼睛。

警方人員表示,由於趙先生僅涉案1起,且沒有犯罪的主觀故意,銀行卡第二天便已被凍結,故沒有對趙先生進行處罰。

據悉,該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話題熱議:有網友認為商家無法分辨,認為屬於不經意成“洗錢”幫凶,有網友認為商家貪圖大額訂單“小便宜”,應受處罰

此事引發了網友的熱議,不少網友都稱自己身邊發生過相似的事情,其中有網友稱,自己開店遇到兌換上千元現金的顧客,都會選擇拒絕,避免出現幫助電詐分子“洗錢”的情況。

關於案件本身,一部分有網友認為,商家收取貨款、交易貨物屬於商業行為,無法甄別顧客使用的是否為贓款,也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是利用其洗錢,故並非有意成為“洗錢”幫凶,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應被罰。也有網友稱,這件事並非商家的錯,與商家無關,警方查清情況應該為商家解封凍結的賬戶。

另一部分網友認為,商家收到大額“驚喜”訂單的警惕心不足,且“顧客”在無緣無故的情況下願意提供小費,本身就很可疑,接受訂單賺了“小便宜”,結果惹了大麻煩,間接造成了被騙受害者的損失,應該構成幫信罪,或受到有關部門的行政處罰。

還有網友建議,商家在接收此類訂單,應該以提前一周為期限,這樣收到貨款後若發現銀行卡被凍結,則能迅速配合警方追回贓款。

並非孤案:湖南也有蛋糕店受騙,團夥被抓時正為再次作案成功分贓,不少花店也因現金製作鮮花禮盒,淪為“洗錢”工具

2月23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此類型案件並非孤案。近期,嫌疑人通過蛋糕店定製“驚喜”洗錢,在全國多地都已有報道。

據今年1月13日湖南都市頻道報道,2023年12月27日,湖南武岡一蛋糕店老板報案稱,日前其接到一顧客“特殊預定”,要求往蛋糕內放置1萬元作為“驚喜”。老板收到對方轉賬後,雙方進行了交易。之後,其名下銀行卡全部被警方凍結。經過警方調查,今年1月9日,最終將5名嫌疑人一舉抓獲,當日5人故技重施再次作案成功,正在“切蛋糕分錢”。

另外,記者注意到,除了“驚喜蛋糕”的方式“洗錢”外,很多花店也是電詐嫌疑人“洗錢”的渠道。

根據多家媒體公開報道顯示,全國多地有花店老板接到“大訂單”,“神秘顧客”花豪金,預訂“鮮花+現金”禮盒,即用現金做成的“有錢花”禮包,最終導致陷入洗錢案,銀行卡因涉案被凍結。

以今年2月“九江發布”發布的案例為例,江西武寧一鮮花店老板李女士接到一位陌生顧客的微信訂單,對方稱近期將向女朋友求婚,想送一束現金製作的“鮮花禮盒”。即,顧客將39256元現金轉至李女士提供的賬戶中,請其將38888元用於製作禮盒,其餘作為材料和手工費。李女士遂按照約定在銀行取出現金,製作鮮花禮盒並交給了前來取花的顧客。幾天後,其銀行卡被警方凍結,才意識到問題。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劉某後,經審訊,後者講述了犯罪經過,並稱還去過其他地市花店,將套現的現金交給了上線王某。

目前,警方已抓獲嫌疑人劉某、王某,案件正在進一步偵破。

“套路”解析:詐騙團夥通過向花店、蛋糕店等大額消費“洗錢”套現,建議商戶謹慎接收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拒絕來曆不明的貨款

據辦理相關案件的民警介紹,這是一種新型洗錢方式,詐騙團夥為快速洗錢把以銀行取現、換虛擬幣方式轉為向花店、蛋糕店等進行大額消費套現。

民警分析稱,詐騙分子往往通過網絡平台或拉攏本地人員聯係商戶,盯準商戶服務客戶的心理,提出個性需求。商戶因前期做過類似定製禮品盒或基於大額訂單,大多會迎合客戶需求,放鬆了警惕。通常詐騙分子會優先購買方便變現的商品(如煙酒、鮮花禮盒、黃金等),提出將錢打入商戶經營者的銀行卡賬戶內,讓其提供銀行卡號。隨後,不法人員將卡號轉發給電詐案件受害人。商戶收到的“預付款”實際是其他案件的“贓款”。就這樣,商戶經營者無意中成為詐騙分子的“洗錢幫凶”。同時,導致商戶賬戶被凍結,甚至涉案資金被劃扣的重大損失。

民警提醒,廣大商戶要謹慎接收網絡訂單和大額線下訂單,規範收款流程,拒絕來曆不明的貨款,盡量通過公對公轉賬,不給騙子可乘之機。同時,不要隨意提供自己的銀行賬戶或收款二維碼過賬,莫因一時的小利,成為詐騙分子洗錢的工具。個體商戶若發現銀行賬戶出現異常狀況,應第一時間到銀行卡開卡行查明原因,如被警方依法處置,請積極收集交易資料配合警方調查處置。

律師分析:商戶行為若存在主觀故意,則可能構成多種罪名,商家應警惕不合常情的訂單,避免成為“洗錢”工具

陝西眾致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清華大學陝西校友會法律顧問劉東晨說,本案情況典型,屬於當前反詐形勢下,發現的新型電詐“洗錢”手法。在該犯罪環節中,商家是否承擔刑事責任,要根據具體情況判斷行為是否符合具體的犯罪構成要件。其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洗錢罪(刑法第191條)、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下簡稱“掩隱罪”,刑法第312條)、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以下簡稱“幫信罪”,刑法第287條之二)。

劉東晨強調,洗錢罪與幫信罪、掩隱罪容易區別,而幫信罪與掩隱罪容易混淆。幫信罪和掩隱罪都屬於故意犯罪,其主觀方麵均為“明知”,但明知的內容不同,需要從明知的程度、幫助行為所幫助的對象、幫助行為的發生時間等方麵進行具體的判斷分析。

劉東晨分析,如果商家提供商品、服務,收取顧客貨款,客觀上出現了成為犯罪分子的“洗錢”工具的結果,警方則需要從犯罪主體、犯罪的主觀方麵、犯罪客體、客觀方麵展開分析,確定商家的行為是否存在不法和有責,從而判斷商家是否構成犯罪。本案中,按照警方講述的榆林榆陽某蛋糕店老板趙先生涉及案件的經過來看,趙先生僅進行過一次交易,缺乏犯罪的主觀故意,因此既不構成幫信罪、掩隱罪,也不構成洗錢罪,故警方的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劉東晨強調,若在實際的案件中,該商戶多次采取相同方式進行交易,且有過類似被凍結銀行卡號的經曆等,則商家涉嫌存在幫助“洗錢”的主觀故意並實施了“洗錢”,警方將根據情節的輕重和犯罪構成要件,調查其是否構成幫信罪、掩隱罪還是洗錢罪;如果情節輕微,則可能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劉東晨提醒,由於電詐對受騙公民影響巨大,近年來,我國對電詐的打擊持續采取高壓態勢。在此社會形勢下,商家應當增加防範意識,了解犯罪分子的各種新型的犯罪手段,不要貪圖小便宜,遇到明顯不符合常情的訂單要多加警惕,拒絕交易或及時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