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毀林百畝建曹園”舉報人獲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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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74名黨政幹部被問責的“曹園事件”,其舉報人張學成在春節前迎來一審判決——其10年前的一場持證砍伐,被認定存在盜伐。2024年2月17日,張學成辯護人藺文財因涉嫌誹謗被當地警方傳喚,其曾公開反映該案存在領導幹預、張學成遭打擊報複等問題。

判決書顯示,該案係曹園員工舉報張學成而來,至少3名員工即是舉報人,也是關鍵證人。偵辦中曾有過三次鑒定,結果迥異:37立方米、174立方米、72立方米。判決認定盜伐2841棵樹,係兩名鑒定人在一天內鑒定完畢,辯護人稱其平均每棵樹用時僅12.67秒。

近日,牡丹江愛民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愛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以張學成盜伐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辯護人質疑該案與曹波案“同案不同判”,且判決的根本性依據——鑒定爭議正在有司調查中,不應以此為依據做出判決。

張學成於2019年舉報曹波毀林百畝削山挖湖建私人莊園“曹園”,引發輿論高度關注。曹波被抓後,隨即舉報張學成涉嫌濫伐林木,當地公安局在2020年做出不予立案通知。但2021年又在曹園員工舉報下,當地森林公安分局以盜伐林木將張學成刑拘。

另據了解,早前媒體報道曹波存在涉槍問題,但該事項並未被公訴。相關資料顯示,曹波也曾對持槍一事予以確認,並稱槍支已交予他人銷毀。

蹊蹺的“盜伐”

公訴人指控稱,2010年,張學成在曹波介紹下,承租了當地軍馬場1348畝林場。2011年,張學成辦理了7個采伐證,可采伐總量為101立方米。同年10月,經曹波介紹,采伐工頭樊某某(已死亡)帶人以每根5元的工錢,開始采伐。

采伐第一天按照采伐證進行,但從第二天起,指控稱,為采伐更好的樹木,張學功與樊某某商量,不按采伐證規定的地點和數量采伐,並告知張學成這一情況,“張學成作為山林承租人和采伐行為發起人,也同意並授權了其弟弟張學功不按采伐規定采伐”。

采伐工錢共計24000元。“張學成找到當時好友曹波、車某某等人幫助銷售剩餘采伐的鬆木杆,張學功也陸續出手采伐的鬆木杆,到2012年5月份將剩餘的鬆木杆全部出售,共獲利近6萬元……”指控稱。

公開開庭中,指控超出采伐證的采伐數量究竟是多少,是控辯的重要焦點,其相關鑒定更是核心證據。庭審中被提及的至少有三次鑒定,和三個完全不同的鑒定結果。

第一次鑒定,由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於2020年5月27日委托,牡丹江恒輝林業調查規劃設計有限責任公司於當年11月19日做出鑒定結果,認為超範圍采伐共計37立方米。其鑒定是依據7個采伐證,分別出了7個報告。

根據這一鑒定,牡丹江公安局專案組於2020年11月,以超過追訴時效做出不予立案決定。但2021年時,由於曹園員工持續舉報,該案被森林分局再次偵辦。

一份文件顯示,2019年,時任黑龍江省政法委書記的甘榮坤曾對曹波舉報張學成一事做出批示。據其出鏡的警示教育片,嗜賭成性的甘榮坤擅長通過看似正常的批示,來包裹企業老板的利益訴求,大肆幹預政法案件。

第二次鑒定,則係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於2021年6月26日委托,牡丹江中大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司法鑒定所於兩天後的6月28日做出鑒定結果,認為超采共計174立方米。

第三次鑒定,同樣由牡丹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於2022年7月20日委托,佳木斯市興盛林業科學技術谘詢有限公司於同年7月28日做出鑒定,認為超采共計72立方米。

判決引用第二次鑒定結果,作為認定張學成盜伐的數量依據。辯護人則當庭表示,該次鑒定用時僅一天,且兩位鑒定人出庭質詢時,一會兒說兩人一起鑒定,一會兒說分開走的。

辯護人稱,僅以認定盜伐的2841棵樹為鑒定對象,一天工作時間以10小時計,則平均每棵樹鑒定用時僅12.67秒,這是絕對無法完成的。

此外,辯護人藺文財還曾與專業的林業技術人員對公安局卷宗中提到的采伐現場進行勘察,20人地毯式排查5天後,發現整個采伐區共計有伐根2260棵,其中341棵為斧子砍伐後的伐根,還有1167個伐根係張學成合理采伐。

由於認為鑒定從程序到實體均存在巨大爭議,張學成的辯護人向黑龍江司法廳提出行政複議申請及投訴,張學成的親屬也向黑龍江省司法廳提出撤銷司法鑒定意見的投訴申請。由於這些申請和投訴尚在處理中,辯護人曾向法院提交相關文件,並建議愛民法院中止審理。目前已經進入行政訴訟程序。

“本院認為,此組證據係被告人張學成的辯護人及家屬單方向司法部門提出,且無處理結果,本院不予確認。”針對上述情形,愛民法院在判決書中稱。

消失的“涉槍”

“辯護人向相關部門反映鑒定問題,在沒有明確答複的情況下,法院應當先中止審理。等待最終結果出來再審理,因為鑒定是本案的核心證據。”張學成的辯護律師、北京合弘威宇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魏景峰表示。

魏景峰在法庭上指出,沒有證據證實張學成去過采伐現場,現場油鋸手和拉套子人員均沒有看到張學成去過采伐現場。

但數次開庭後,公訴方補充了兩份證人證言,證人均為曹園的工作人員,稱采伐期間見過張學成。“我認為,這倆人在偵查兩年多後才做證,真實性存疑。且其中一人在張學成的三亞案中也做過證,三亞的檢察院最終未采納其證言。”魏景峰表示。

據判決書,至少有3名舉報人係曹園員工,且以證人身份做證,他們在證言中也表明,其曾在2021年4月“上山查張學成伐樹的樹根並拍照”。

另有辯護人在法庭上強調,張學成承包軍馬場林地1348畝,林木株數230000株,即使按照有爭議的鑒定結論,係間伐(一種較為科學的砍伐形式)174立方米,卻被愛民法院判刑6年。而齊桂玲承包軍馬場林地2443畝,林木株數14136株,授權給曹園管理者,采用毀林方法共計砍伐1416立方米,曹波僅被認定濫伐,而齊桂玲未被追責,缺乏基本的平等。

此外,張學功的辯護律師、黑龍江高盛律師集團事務所副主任馬騰溪指出,指控稱張學成、張學功兄弟盜伐林木和濫伐林木的總棵樹為5040棵,但公安機關查實的證據顯示被伐樹木總數、運輸的樹木都隻是3000多棵,且公安機關查明每棵樹伐木1元、運輸5元,運到山下6元,當時講好的總費用是20000元,以此也證實當年采伐是3000棵左右。

據此前媒體報道,在曹園裏以虎肉、熊掌招待官員的曹波,還曾擁有至少一支長槍和一支手槍。而曹波本人也曾向警方確認自己有過這兩支槍,但他表示兩支槍已經交予妻子處理。而在公訴中,其涉槍問題並未被提及。對此,有辯護人已向公安機關實名舉報。

曹波於2005年開始興建曹園,這座擁有城門、大量亭台樓閣的園林,位於牡丹江市西北森林中,距市區約10公裏。其內部又有園門園、文昌苑、峰墅苑、博物館等,博物館內還曾擺放猛獁象之類的珍貴化石。

2018年,在國家林業局過問曹園問題後,當地森林公安開始立案偵查。2019年3月,中國之聲以“牡丹江森林深處驚現違建:毀林百畝削山挖湖建私人莊園”為題予以曝光。

隨即,黑龍江省林業和草原局等9個省直部門組成的聯合督查組到達牡丹江市開展督查工作,牡丹江市專項調查組全麵進駐曹園。2019年3月底,曹園內已確認按法律規定必須拆除的16處建築物和構築物已拆除完畢,並已通過牡丹江專項調查組驗收。

曹園被拆,曹波被抓,74名黨政幹部因此被問責,其中黑龍江省管幹部10人,省直機關處級及以下幹部9人,牡丹江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處級及以下幹部51人,軍馬場處級及以下人員4人。

但“曹園事件”似乎仍難以落幕,不久前流出的一段視頻顯示:牡丹江市委原書記張晶川曾到曹園做客,並提議後者與政府合作。而張晶川早在2017年便已落馬。這引發當地猜疑——曹園曾接待大量幹部,他們是否都曾被錄像?此時放出這一視頻,又意欲何為?

另一個在當地被議論的事,則是曹波曾實際控製的天懋物業,目前仍是當地多個行政機關物業服務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