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建議強製70歲以上高齡老人不再從事物業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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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網民在人民網留言建議,健全物業人員在崗年齡上限法規規定,強製要求70歲以上高齡老人不能再從業物業服務職業了。屬地社區對轄區內的物業服務企業老人物業在崗人員要登記建檔,已實際超過70歲物業人員要有序退出,保證物業人員穩定,不降低物業服務質量。



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回複稱:關於老年人務工問題。《憲法》第4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國家通過各種途徑,創造勞動就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並在發展生產的基礎上,提高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出台有關法規政策,強製要求70歲以上人員不得從事物業服務工作,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依據。為了規範物業服務企業行為,提高物業服務質量和水平,2023年以來,我省開展物業管理服務提升行動,實施物業服務服務質量測評,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提供“質價相符”的物業服務,對存在違約行為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絕整改的納入“黑名單”,必要時按照法律規定啟動清退程序。2023年,全省共清退270家。2024年,我廳將開展物業服務提升攻堅行動,著力提升全省物業服務質量和水平。

回複還表示,按照《安徽省多元化解糾紛條例》等法規政策要求,我們督促各市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加強物業管理和服務現狀評估,全麵查找問題並整改提升;指導召開業主大會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確定物業服務需求,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共同監督物業服務企業提供服務質量,進一步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和業主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