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歲女孩遭強奸分屍案一審未宣判:父母曾尋女13年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13年前,在自家樓道內,黑龍江省哈爾濱市10歲女孩小燕(化名)被一名陌生男子擄走,從此音訊全無。此後多年,小燕的父母一直在尋找她。

2023年1月,此案的嫌疑人周某龍被警方抓獲。2024年1月25日,周某龍涉嫌強奸罪一案一審在哈爾濱市呼蘭區法院開庭審理。旁聽了此次庭審,父母才得知小燕生前所遭受的苦難。

2月6日,小燕的母親張春霞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表示,檢方以周某龍犯強奸罪提起公訴,檢方指控稱,事發當天,周某龍用暴力手段擄走小燕,先後在兩個地方性侵小燕,周某龍供述稱小燕被凍死後,其用斧子分屍並焚燒。

一審中,周某龍當庭翻供,稱當天確實尾隨了小燕,也有侵犯的意圖,但最後並未實施強奸,也不存在分屍、焚燒的行為。

目前,此案尚未宣判。接近此案的知情人士透露,由於周某龍的辯護人想作無罪辯護,此案後麵可能還要開庭審理。

10歲女童在自家樓道失蹤,父母苦尋13年

13年來,張春霞和丈夫一直在苦尋自己的女兒。

1969年出生的張春霞,和丈夫居住在黑龍江哈爾濱市呼蘭區康金街道。2000年5月,夫妻倆的女兒小燕出生,這是他們唯一的孩子。

據張春霞回憶,2011年1月4日,在康金第一小學讀五年級的小燕參加了期末考試。之後,放寒假了,小燕在小區內的補課班補習。補課班是下午4點半放學,由於就在小區內,離家很近,小燕提出不需要父母接送,可以自行回家。

同年1月7日16時50分許,見小燕還沒回家,小燕的父親下樓去尋她。小燕一家住小區6單元的6樓,在樓道的三樓,父親發現了小燕的書包,隨後又在二樓發現了小燕的帽子。

“當時就覺察到不對勁,知道孩子丟了。”張春霞說,女兒很愛學習,不會亂扔書包的。

張春霞夫婦趕緊發動親友尋人,並報了警。張春霞稱,事發第二天,有人稱曾看到小燕被一個男子抱出了小區。

澎湃新聞注意到,事發後,當地警方曾發布《懸賞公告》稱,小燕在樓道內被人暴力劫走,下落不明,協助警方破獲此案的居民可視情節予以最高3萬元獎勵。



事發後,當地警方發布的《懸賞公告》。本文圖片 受訪者 供圖

張春霞表示,這些年,他們夫妻一直和當地警方保持聯係。

小燕失蹤後,張春霞夫妻倆一邊打工,一邊尋找孩子,從未放棄過。他們去過廣東、貴州、遼寧等地,“有線索就去”。為了尋女,夫妻倆嚐試過發傳單、車貼,利用網絡尋女,懸賞10萬元征集線索,“能想到的辦法都試過了”。

“內心也懷疑孩子被害了,但作為父母,總是心存一點希望,哪怕孩子被人拐走,賣了,也是好的,至少人還活著。”張春霞說。



13年來,張春霞和丈夫一直在尋找女兒

檢方:曾遭兩次性侵,後被分屍、焚燒

2023年1月,當地瘋傳一則消息稱,小燕被擄走一案已經破了,當地一名叫周某龍的男子被警方抓獲,其被帶回來當地指認現場,警方試圖挖孩子的屍骨,但沒有找到。

張春霞告訴澎湃新聞,當時,他們在外地尋找孩子,聽到上述傳言後,他們立即向警方了解情況,警方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就讓他們等官方消息。

2024年1月19日,張春霞接到哈爾濱市呼蘭區法院的通知,讓他們參加庭審。直到此時,夫妻倆才得知,小燕被擄走一案已經破了,嫌犯就是周某龍。

1月25日,周某龍涉嫌強奸罪一案一審在哈爾濱呼蘭區法院開庭審理,張春霞旁聽了此次庭審,她得知了周某龍當年作案的過程。

接近此案案情的知情人士向澎湃新聞表示,周某龍於1983年出生,是哈爾濱呼蘭區康金街道人,初中文化。作案前,周某龍22歲,沒有正經工作,是無業遊民。

該知情人士表示,檢方審查發現,2011年1月7日16時許,周某龍在事發小區看到小燕獨自行走,便尾隨其至6單元樓道內,後趁無人之機,使用暴力強行將小燕抱至附近另一樓區的自行車棚內,以及附近鍋爐房內,先後兩次對小燕實施強奸,後逃離現場。公安機關對在案發現場留存的斑跡進行鑒定,發現了周某龍和小燕的DNA。被抓獲後,周某龍供述稱,作案數日之後,他攜帶斧子回到鍋爐房內,發現小燕已經被凍死,遂將屍體帶至約5公裏外的村莊,先用斧子分屍,再焚燒。



周某龍曾在附近一自行車棚性侵小燕(化名)。

張春霞表示,周某龍侵犯小燕的地方,就離他們家幾百米,都可以從家裏望見。

周某龍還供述稱,作案當天,他和初中同學有喝酒;第二次對小燕侵犯時,小燕有反抗,他把小燕往牆上撞,導致小燕昏迷了。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周某龍被抓獲後,為了取證,警方曾進行挖掘、取樣,但未能找到小燕的屍骨。

公訴機關以強奸罪起訴,被告人當庭翻供

澎湃新聞注意到,一審中,公訴機關表示,周某龍明知被害人係未成年人,以暴力手段強奸被害人,造成嚴重後果,應以強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周某龍當庭翻供,否認強奸、分屍焚燒一事。據張春霞透露,當公訴人念完指控事實時,周某龍隨即辯解稱,當年,他確實有尾隨小燕,並有侵犯孩子的意圖,但由於孩子反抗等因素,他最後沒實施強奸,就離開了現場,更沒有後麵的分屍、焚燒屍體等行為。

“如果他沒有做那些事的話,孩子自己就回家了。”張春霞說,聽到周某龍的辯解後,他們非常氣憤,無法接受,認為周某龍毫無悔過之心,還想通過沒有邏輯的說辭逃脫法律的製裁。

張春霞表示,得知女兒被害真相後,家屬最大的訴求就是嚴懲周某龍。目前,律師正在協助家屬調查取證,補充補強證據,希望有關部門能認定周某龍的故意殺人罪,並判處其死刑,還女兒一個公道。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由於周某龍的辯護人想作無罪辯護,此案後麵可能還要再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