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四川廣元旺蒼縣嘉川鎮燈塔村村民郭某為亡父去世三周年,舉辦了一次壩壩宴。隨後,被群眾舉報至村委會,被收取懲罰性“教育費”1000元。
郭某心生不滿,將此事發布到網絡上,引發廣泛關注。有的網友覺得,人都去世三年了,還在辦酒,實屬荒唐;也有網友質疑村委會收取“教育費”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1月26日,封麵新聞記者前往旺蒼縣嘉川鎮燈塔村實地采訪,這是一個緊鄰高速路口,戶籍人口3000多人的村莊,離旺蒼縣城僅十公裏左右,前有國道,後有鐵路,村裏遍布各種工礦企業,都顯示著這個村莊的繁華。村民告知,除了辦“無用酒”要被收“教育費”,燒秸稈也被多次收取“教育費”。春節臨近,農村濫辦酒席現象突出,如何治理很考驗基層管理。
悼念亡父辦酒 被罰千元“教育費”
1月26日中午,記者找到被收取“教育費”的村民郭某的家,這是一幢貼著白色瓷磚的三層樓房。院壩裏停著一輛白色越野車,一旁放著沙、磚塊、水泥及其他工具。
郭某家中無人,記者通過車上的電話號碼聯係上郭某的妻子。她證實,確實如網上所說,前年公公去世辦了酒,去年女兒出嫁也辦了酒。但是,前幾天沒有大規模辦酒,隻是悼念公公去世三周年,邀請親朋好友聚一聚。
“親朋好友加起來大概有六桌多人,大家隻是送了點鞭炮錢、紙錢,沒想到被人舉報後,村裏說是辦了‘無用酒’,交了1000元‘教育費’,心裏肯定覺得委屈。”郭妻說,因為覺得委屈才發到網上去,現在已經處理好,不想說這個事了。
大約一個多小時後,郭某夫婦回到家中,一邊忙著手中的活,一邊半推半就地答著記者的話。郭某說:“我們給村裏道了歉,村裏也沒有再追究,教育費也沒有退。”
記者在村裏走訪,有村民稱,1月19日郭某家確實辦過酒,也收了禮金,但基本上都是親戚朋友。
村民道歉 村委會貼出通知“警醒”
記者此前就此事曾多次致電燈塔村村支書許某,電話接通後被掛或者不接。26日下午,記者來到燈塔村村委會,有工作人員表示,許某下社去了,不在辦公室。
1月26日晚,燈塔村村支書許某在旺蒼縣城介紹了相關情況。許某表示,郭某把被收取“教育費”的事發到網上後,給自己家和村上都帶來了很不好的影響,前幾天也接到了很多媒體電話。現在郭某給村裏道了歉,我們也達成一致不再對外說什麽,所以陌生電話都沒接。
郭某在村微信群裏的道歉信
許某展示了郭某發在燈塔村微信群裏的道歉信:“關於本月19日我給父親辦三周年一事,因本人長期在外工作,不了解當地政府關於辦酒的相關政策,一時大意給父親辦了周年酒,我在這裏表達一下歉意,沒有遵守相關政策,望大家海涵!”
燈塔村村委會張貼的通知
26日下午,記者在燈塔村村委會的村務公開欄裏,找到一張1月24日的通知。該通知內容顯示:關於燈塔村七社郭某自辦宴席,群眾舉報短時間內辦酒3次,第一次2022年臘月父親去世屬應辦酒,第二次2023年11月女兒結婚屬應辦酒,第三次2024年1月辦父親去世三周年屬違規酒。
同時,該通知稱,接群眾舉報,村委會於1月23日處理後,本人回家後覺得周邊村都在辦酒,心裏不平衡發到網上造成不良後果,經1月24日再次溝通和教育,當事人同意按村社意見處理並表示無意見。
四起燒秸稈同樣被處罰
村民質疑“執法”標準因人而異
除了辦“無用酒”被收取“教育費”外,在燈塔村村務公開欄裏,幾起燒秸稈事件也被處罰收取“教育費”。
去年第四季度燒秸稈教育費
去年第四季度燒秸稈教育費
村務公開欄裏一張1月9日的賬戶明細清單顯示,該村的集體經濟賬戶,戶名為旺蒼縣嘉川鎮燈塔村股份經濟合作聯合社,從去年10月至12月,有四筆入賬名目為燒秸稈教育費,共計1500元。
對於郭某辦酒一事,記者在走訪村民過程中發現,有的理解有的反對,“農村的人情往來很正常,人家辦了席,願意去的就去,也沒有強迫誰。雖然前兩年才辦了兩次酒,但是他兒子還小,結婚還早,想想也可以理解。”“現在人情世故重,農村酒席繁多,這樣的酒席還是不辦的好。”“現在春節馬上到了,辦酒的也越來越多。”
針對郭某被收取1000元“教育費”,村民們則認為不太合理,並認為村裏所謂的“教育費”名目有點多,“這兩年,燒秸稈要收‘教育費’,放煙花爆竹要收‘教育費’,燒點垃圾雜草之類的也要收‘教育費’。”
還有村民質疑,村裏的“執法”標準不統一,因人而異。“其他人辦酒都沒事,還有的村幹部都在辦酒,等幾天就有個原來的村幹部要給自己家屬辦六十歲生日酒。”
另外,記者從旺蒼縣委宣傳部有關人士處了解到,在旺蒼當地,以前確實有為去世者辦三周年的風俗,但現在已經很少了。
“全鎮隻有在燈塔村能收到‘教育費’”
春節即將來臨,對於農村濫辦酒席比較突出的現象,哪些部門來監督?如何有效治理?
26日下午,封麵新聞記者來到嘉川鎮政府,想就燈塔村出現的問題采訪鎮黨委書記楊斌。
嘉川鎮政府
“不接受采訪!”誰知記者剛亮明身份表明來意,楊斌態度強硬,拒絕回應此事,叫記者到當地宣傳部門“備案”。隨即,楊斌用同樣的語氣,叫該鎮宣傳委員與記者交涉。
該鎮宣傳委員透露,嘉川鎮各個村都有村規民約,製定村規民約的目的是希望民風越來越淳樸向好。但是,通過收取“教育費”方式來懲治村民的隻有燈塔村。
記者離開嘉川鎮政府後,來到旺蒼縣委宣傳部。剛坐定不久,嘉川鎮黨委副書記等人也趕到宣傳部。
“這個村支書行事風格比較強硬,也隻有在燈塔村才能收到錢。”該副書記表示,就拿燒秸稈來說,生態環境局的執法人員在其他村都收不到罰款,唯獨在燈塔村,村委會就能收到錢。
村支書:自家堂嫂也被收過“教育費”
若不合理退錢道歉
26日晚,在嘉川鎮黨委副書記和宣傳委員陪同下,燈塔村村支書許某向介紹了此次收取“教育費”的前因後果,並針對村民的質疑及部分網友對於收取“教育費”合理性和合法性的質疑,進行了回應。
許某介紹,2021年,該村村民代表共49人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針對辦“無用酒”作出了收取“教育費”的決定,對於辦紅白喜事以外的“無用酒”,處以200元至1000元“教育費”。此次郭某辦“無用酒”被收“教育費”,是該村第二起。
許某說:“這樣做的初衷是想減輕群眾的人情負擔,因為之前這種情況比較多。就在今天,還有群眾讓我幫忙聯係養殖場,他要賣糧食,然後吃酒。”
“第一起因辦‘無用酒’收‘教育費’是我堂嫂家,去年12月我侄女生了一對雙胞胎,堂嫂沒有兒子,辦酒就把我們村的娘家人都請了,我也隨了禮。”許某說,我堂嫂怕我工作難做,主動向村委會交了1000元“教育費”。所以,這次郭某的“教育費”也是1000元。
針對村民質疑的“教育費”名目多,許某回應,目前就燒秸稈和辦“無用酒”收過“教育費”,放煙花爆竹、燒垃圾這些還沒有收過“教育費”,不準燒秸稈是因為環保要求,不準放煙花爆竹也是上麵的規定。嘉川鎮黨委副書記證實了許某的說法,燈塔村確實在禁放區內。
對於村民說的村幹部也有辦“無用酒”,許某則十分篤定地說:“絕對沒有,其他幹部都是紅白喜事正常辦酒。我當村支書10年,連我的兩個女兒出嫁都沒辦過酒。”對於前村幹部將辦生日酒一事,他表示,我知道這個事,但人家現在戶口沒在我們村,我管不到。
另外,針對網友質疑收“教育費”的合理合法性問題,許某表示,當地紀檢部門已介入此事,並把當年村民代表一事一議的相關記錄調走,現在就等紀檢部門的認定。許某說:“若不合理,我願意退錢,並給當事人道歉。”
記者手記:
教育費要真正起到教育作用
對於地方不良風俗的管理,一直是鄉村治理中的難點和痛點問題。以辦“無用酒”為例,不僅存在於旺蒼縣嘉川鎮。在如何管理和扼製這些不良風俗的時候,各地村幹部也是八仙過海,各顯神通。燈塔村就創新地收取“教育費”,試圖通過經濟製裁的方式,讓違規村民記憶深刻,從此不敢再犯。
此舉初衷是好的,減輕群眾的人情負擔,讓民風更加淳樸。但是,從此次事件中,被收取“教育費”村民的反應及其受訪中半推半就、欲言又止的態度可以看出,“教育費”並未起到教育作用,而是懾於其他原因。因此,這種方式是否可取,還值得探討。
另外,對於真正想通過辦“無用酒”斂財的人,收取的“教育費”相較於動輒數萬元的禮金收入,很難起到真正的教育作用。這樣一進一出的對比,若是被動機不純者利用,寧願主動交“教育費”,也要辦“無用酒”。那麽,這與收取“教育費”的初衷就南轅北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