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後子女不聞不問,她改遺囑:房全捐給寵物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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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華遺囑庫發布了2023年十大經典案例,涉及再婚家庭遺產繼承、獨生子女繼承、虛擬財產繼承、遺產管理人服務等多方麵,呈現出遺產繼承的複雜多樣性。

中華遺囑庫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我國家庭財富的不斷積累,人口老齡化的演進,以及家庭結構與家庭觀念的不斷變化,由財產繼承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因此,提前做好遺產規劃,可以更好地解決家庭糾紛矛盾、優化財產分配。

經典案例中,有多起都涉及老人對家庭遺產的分配方式:

親情疏離,老人將遺產捐贈給寵物醫院

劉阿姨(化名)的三名子女都已成家,且事業有成。劉阿姨原本訂立了遺囑,將自己名下三套房產分別留給三名子女。但在劉阿姨後續生病治療過程中,子女們一次都沒前來探望過,後續的生活中也沒有盡到贍養的義務。劉阿姨的生活中,隻有寵物陪伴左右。因此,劉阿姨更改了她的遺囑,將名下全部房產捐贈給了寵物醫院,希望寵物醫院能在自己百年之後照顧好自己的寵物。

“根據《民法典》1133條的規定,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因此劉阿姨可以根據個人意願更改遺囑,將遺產贈予寵物醫院。”中華遺囑庫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此也提醒成年子女,要積極履行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弘揚和諧家風,維護公序良俗。

再婚老人訂立遺囑,為離異女兒留保障

年近七旬的秦先生早年離異,獨自帶著女兒生活。後來女兒組建家庭有了孩子。但現在女兒也婚姻破裂,獨自撫養孩子。在一次活動中,秦先生邂逅了年輕的陳女士,兩人互有好感並決定結婚。為了避免黃昏戀背後可能出現的遺產繼承風險,也為了給離異後的女兒留下保障。秦先生在再婚前訂立了遺囑,決定將自己所有的遺產由親生女兒繼承。

《民法典》1127條中規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因此,陳女士作為秦先生的再婚配偶,可以繼承秦先生的遺產。為了防止未來遺產繼承可能存在的爭議和糾紛,秦先生在婚前訂立了遺囑,將自己名下的所有財產進行了分配,保障了女兒生活。

失獨老人指定遺產管理人,為孫子守護遺產

60多歲的陳叔叔和劉阿姨唯一的女兒因病早逝,留下年幼的外孫,由女婿照顧。現在女婿即將再婚,陳叔叔和劉阿姨擔心女婿再婚後,會對外孫照顧不周。擔心自己百年之後,外孫年幼無法合理的管理遺產。更擔心女婿以監護人的身份,分割掉本該屬於外孫的遺產。在中華遺囑庫了解到了遺產管理人的作用後,陳叔叔和劉阿姨訂立遺囑,指定侄子侄女為遺產管理人,幫助外孫管理遺產。

“本案中,雖然外孫根據《民法典》1128條中的規定,可以代位繼承外祖父母的遺產,但外孫尚幼,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女婿作為外孫的監護人,有權管理孩子繼承的遺產。因此,遺產管理存在了不確定性。”相關負責人表示,老人通過指定了遺產管理人的方式,很好地規避了女婿代管遺產的可能性,保障了遺產順利傳承。

老人立遺囑,定向將財產留給女兒

年近七旬的沈阿姨擁有一套父輩留下房產,近期,沈阿姨的獨生女即將結婚。沈阿姨在高興之餘也在擔心,自己和老伴兒百年之後,女兒繼承房產,可一旦婚姻出現變故,女婿會分割掉房產的一部分。

沈阿姨的擔心不無道理,《民法典》1062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說,女兒繼承的遺產是屬於她和丈夫的共同財產。一旦婚姻破裂,丈夫將很有可能分割掉遺產的一部分。

但是,《民法典》1063條第三項也規定,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隻歸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所以沈阿姨訂立了遺囑,將遺產定向傳承給女兒,就避免了因婚姻變故後,財產被分割的可能。沈阿姨表示,“房產是女兒最後的‘避風港’,遺囑是我們留給女兒的保障。”

中戶遺囑庫相關專家表示,在很多人看來,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遺產屬於“天經地義”,但隨著法律製度的不斷完善與家庭結構變動,獨生子女在繼承父母遺產時,也會有潛藏的風險。隻有提前做好遺囑規劃,並訂立遺囑,才可以減少紛爭,避免遺產外流。

此外,相關案例中也有幾則的遺囑訂立人是年輕人,除了現實資產外,還涉及虛擬財產繼承。

30歲女博士訂立遺囑,遺產留給母親

吳女士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從小和母親一起生活,兩人感情深厚。吳女士正在讀博,靠著自己的努力購買了一套房產。現在,吳女士的母親已經再婚,繼父也有一個孩子,兩口之家變成了四口之家。由於自己暫時還沒有結婚的打算,吳女士打算立一份遺囑,為母親留下保障。

根據中華遺囑庫專家的建議,吳女士決定將房產優先繼承權留給母親,並保留繼父的居住權。如果母親先於自己離世或者與自己同時離世,遺產將捐贈給韓紅慈善基金會。

“本案中,吳女士如果沒有訂立遺囑,一旦遭遇不幸,她名下的財產將由母親繼承。但母親與繼父已經結婚,所以她的遺產也是母親和繼父的共同財產。繼父也間接擁有了遺產的繼承資格。”相關專家表示,吳女士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為母親留下了一份獨有的保障,避免了繼父分割財產的可能性,而捐贈給慈善機構,也可以使得遺產價值最大化。

非婚生子帶來衝擊,立遺囑維護家庭資產

陳女士和丈夫婚後育有一女,家庭幸福美滿且資產豐厚。一次偶然機會,陳女士發現丈夫在出國期間,竟和他人生育了三個孩子,這對陳女士造成了極大的衝擊,家庭關係也處在崩潰的邊緣。

為了維護家庭資產的完整性,確保陳女士的財產能夠順利傳承給女兒,陳女士訂立了遺囑,明確了遺產分配方式,保護了女兒的繼承權不受幹擾。此外,陳女士還計劃與丈夫簽署婚內協議,明確家庭財產的歸屬和分配,將未來的不確定性因素納入可控範圍。

“根據《民法典》1071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中華遺囑庫相關專家分析,如果沒有訂立遺囑,那麽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均可以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同一順位繼承人繼承的份額均等。所以,陳女士及時訂立遺囑,並計劃簽署婚內協議,可以有效保護自己的財產傳承。

博主為虛擬財產訂立遺囑

2023年初,擁有百萬粉絲的“90後”B站up主訂立遺囑,計劃待自己離世後將百萬粉絲賬號留給好友運營,並將自己名下價值300萬的虛擬資產繼承給父母。

“《民法典》第127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因此,虛擬財產隻要是公民個人的合法財產都可視為遺產。如果虛擬財產能與現實社會的貨幣或者其他財產產生交易關聯,此虛擬財產就存在法律上的財產性質,其本身就屬於可支配的財產。”中華遺囑庫相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通過立遺囑保護虛擬財產的事件越來越多,遺囑中的虛擬財產包括QQ、微信、網絡遊戲等賬號,多種多樣的虛擬貨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