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幹部卷入千萬借貸案成老賴,法院懸賞百萬征財產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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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懸賞執行公告,針對一起千萬元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最高懸賞114萬元,征集兩名被執行人財產線索。記者發現,其中一名被執行人,是當地退休幹部,曾擔任吉安市財政局副局長等職務。

2014年1月11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一份百萬懸賞執行公告。



法院發布的懸賞執行公告。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圖

公告稱,申請執行人顏仁琴與被執行人楊賤苟、顏招英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申請執行標的為本金1900萬元及利息,因兩名被執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經申請執行人向法院申請,特發布懸賞執行公告,所提供的線索若真實有效,使該案債權全部或部分得到執行的,法院將依申請人承諾,按照實際執行回款的6%給付懸賞金,最高可得114萬元。

該份公告同時公布了兩名被執行人楊賤苟、顏招英的個人相關信息及照片,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目前兩人均已被限製高消費。



懸賞執行公告中兩名被執行人的照片。江西省吉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 圖

澎湃新聞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懸賞公告中出生於1950年的被執行人顏招英,是吉安市的一名退休幹部。吉安市政府官網公開資料顯示,顏招英曾擔任吉安市財政局副局長、吉安市財政局調研員。

2017年6月公布的一份《吉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吉安市開發性金融(脫貧攻堅)合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顯示,當年她仍在擔任國有企業吉安市新廬陵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



吉安市政府官網的一份通知顯示,2017年6月,顏招英仍擔任吉安市新廬陵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職務。吉安市政府官網 截圖

一名退休幹部,為何卷入巨額民間借貸糾紛?

記者獲得的裁判文書顯示,在該起千萬元借貸糾紛案件中,原告顏仁琴為出借人,被告楊賤苟為借款人,被告顏招英則為擔保人。

法院認定,顏仁琴經顏招英介紹與楊賤苟相識,自2016年1月份開始,楊賤苟以銀行過橋急需資金周轉為由,陸續向顏仁琴借款,其中有1900萬元未償還,顏招英在借條中的“擔保人”處簽字,並注明“擔保為還清款為止(本金)不含利息”。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楊賤苟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償還原告顏仁琴借款本金1900萬元及利息等;被告顏招英對借款本金1900萬元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其承擔清償責任後,有權向被告楊賤苟追償。判決自2021年3月生效。

顏仁琴告訴澎湃新聞記者,因為顏招英曾擔任過領導職務,介紹自己與楊賤苟相識時尚在職,出於對顏招英的信任,且顏招英也提供了擔保,所以才將錢借給楊賤苟。

“法院判決後,通過拍賣顏招英名下房產,隻償還了一兩百萬元,絕大部分錢至今未償還。”顏仁琴稱,顏招英具備償還能力,曾多次找自己協商解決,但最終又後悔耍賴拒不償還,“發執行懸賞公告實屬無奈之舉,希望能得到一些兩人的財產線索,拿回更多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