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訴”的老師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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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自己被學生家長投訴時,夏琳腦袋一陣暈眩。那天上午她剛結束期中監考,跟同事約在一家咖啡店,準備補齊近期要交的手寫教案。

踏進店裏後,夏琳收到學校教務處主任發來的十七秒語音,簡短明確。她歎了口氣,這已經是第二次被投訴了。店員問她咖啡用不用加糖,她說不用,苦一點好。

夏琳想起自己第一次被投訴,原因是上課時訓斥學生,但她覺得自己隻是語氣嚴厲,並沒有罵學生。

冷靜下來後,夏琳心想,平息事態的唯一方法是主動道歉。但她覺得自己才是“受害者”,卻無法自證。

當老師十年裏,小學教師孔倩被學生家長投訴了四次,前三次的理由是“對學生太溫柔,管不了學生”。第四次是因為她的孩子生病,為了照顧孩子,她趕去學校盯早自習時遲到了幾分鍾。突如其來的投訴讓她變得小心翼翼。

2018年11月,教育部發布了針對高校、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明確表示堅持師德師風第一標準,對師德違規問題“零容忍”並嚴肅懲處。截至目前,大約有93個典型案例被曝光,涉及的問題包括:體罰學生/幼兒、性騷擾學生、學術不端、有償補課、收受禮金禮品、發表錯誤言論等。

通過投訴來遏製老師徇私舞弊、違規收禮、虐待學生、性侵等行為,接受采訪的老師都很支持。但她們感覺到,如今投訴界限模糊,在日常的校園生活中,她們遇到的,許多是瑣碎的、甚至有些“讓人難以置信”的被投訴理由。



“習以為常”的投訴

夏琳是西北一所市級公立中學的初二班主任,任教數學。當老師三年後,她對老師被投訴已經“習以為常”。

一個月前,她收到一名學生家長發來的律師函,緣由是家長認為自己的孩子受到班裏另一個孩子的騷擾,那個孩子常對自己孩子說話,有時候言語過激,希望夏琳上報學校處理。夏琳一邊向家長道歉,一邊調查,最後發現隻是一場誤會,通過查看視頻,她發現女孩可能在自言自語,並沒有針對男孩。

學生和家長投訴的對象通常是班主任。夏琳說,辦公室裏有一個班主任,從10月至今,一直被一個學生家長投訴,家長見了兩次校長,打了兩次“12345”,警察來了三次,投訴理由是孩子在班裏丟失了一塊橡皮。辦公室的另一個班主任,被投訴的原因是在一次家長會上,要求家長重視中考,“語氣比較嚴厲”。

被投訴的理由五花八門。據夏琳所知,有老師因為作業布置得太少而被投訴;有老師因為拖堂被投訴;還有家長投訴某個老師太年輕沒經驗,要求學校換一個有經驗的。有時候,孩子之間稍微有點肢體衝突,雙方家長鬧到辦公室,處理結果不滿意,家長便打“12345”投訴班主任。

前不久,在北方一所初中任教十年的老師李薇在班級群裏發布了打印資料的通知,結果被家長投訴。但她認為,為了學生的進步,讓學生自主選擇打印重點知識,並沒有錯。

以前李薇隻是偶爾在新聞看到,現在卻發生在自己身上。打卡背誦,在群裏發學生聽寫成績,批評沒有完成作業的學生,甚至在群裏表揚學生……都有可能被投訴——因為怕傷害學生自尊心,學生成績規定不準公布。

孔倩在中部地區一所市裏的小學當語文老師。她記得疫情政策調整後,學校有個老師一直戴著口罩,有家長看到後,跑到校長室投訴,理由是老師不尊重他人。

她又舉了自己的例子,班裏有一個學生,一二年級時能考90分以上,三年級隻能考70多分。家長認為是老師沒教好。

讓孔倩沒有想到的是,她因此被投訴了三次,理由是她“太溫柔,管不了孩子”。

在第三次被投訴的次日,投訴的家長打電話說,“老師,我去校長室了,不是對你有意見啊,我隻是覺得,你太溫柔了,不適合教這個班級的學生”。聽完這些,孔倩愣了幾秒,“心冰涼冰涼的。”

被投訴之後

接到第四次被投訴的消息後,孔倩失眠了一晚,她回想,甚至開始自我批判,自己哪裏做錯了?讓學生和家長感到不滿意,是不是不適合當老師?這次被投訴之後,她向學校申請不再帶原先的班級,而是從一年級重新開始。

孔倩有種苦悶感。她說,收到投訴後,學校領導會把她叫到辦公室,說家長反映的事情你要注意,要改,最後“變成了班主任和家長之間的矛盾,領導沒有站在老師的後麵幫忙解決問題”。

孔倩感覺,老師們現在做事小心翼翼,生怕被家長投訴,被領導問責,“反而擾亂了正常的教學秩序。”

2023年8月,教育部的一場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任友群表示,要對教師的不實舉報及時澄清,公開正名;對惡意歪曲事實,誹謗詆毀教師的蹭流量行為堅決回擊,維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但在學校層麵,對投訴的處置仍是模糊不清的。因為家長投訴的對象通常是班主任,孔倩最大的心願是學校設置一個專職班主任崗位, “類似大學的輔導員。”這樣,老師可以專心於教學工作,與學生有關的生活事務由專職人員負責。

夏琳所在的學校設立了一個班主任辦公室,“方便交流如何處理類似(被投訴)事情的發生。”不過,夏琳說,這個辦公室主要負責接收投訴事由,隨後提醒其他老師注意這方麵,被投訴的老師如何處理,還是按照學校的流程。

上學期,夏琳有一個同事訓斥學生,“說了一些不該說的話,比如你媽生你的時候,怎麽把你的腦子生成這個樣子?”家長多次去學校投訴,最後這個老師被開除了。她支持學生和家長投訴過分的行為,但她疑惑,開除的決定是否合理,在她看來,學校處理這樣的事情也沒有明確標準,“鬧得越厲害,處理結果就越嚴厲。”

另一次,夏琳班裏有一個學生,一個星期裏有四次上課遲到,她每次問為什麽遲到,學生不說。第四次遲到後,夏琳嚴肅地說,“如果以後你再這樣,我就不會再關注你了。”第二天學生的家長到學校找夏琳,說她傷害了孩子。

夏琳反複解釋,這句話的本意是為了激勵孩子,如果她真的不關注,會選擇一直沉默。“孩子在和家長溝通時,可能會造成誤解,從孩子的隻言片語裏麵,家長覺得孩子不喜歡我”,夏琳說。

家長堅持認為,夏琳說的這句話是導致孩子產生心理壓力、甚至抑鬱的原因。夏琳不知道這個孩子抑鬱是否與此直接相關,在她所在年級,400人中有33個學生有心理問題。她常擔心,“我們作為班主任,稍微說一下什麽,有些孩子受不了,就會給家長反饋。”

最後,夏琳帶著家長去了辦公室,指著辦公桌上一幅自己的卡通人物像,說是這個學生專門畫來送給她的。她想證明,這個學生是喜歡她的,她也很珍惜這份禮物。學生的父母才沒有“追究”她的責任。

從那之後,校領導每次開會,重點強調不允許老師辱罵學生、毆打學生,“一旦被投訴,老師的工作肯定不保。”

被投訴以後,老師要履行很多流程和手續,隨時被校長或者教務主任叫去談話,如果和家長對峙,最後鬧到校長辦公室,領導會覺得老師沒能力處理好這些情況。

最終,哪怕夏琳認為孩子有一定的問題,她還是會選擇道歉。當學校的各級領導都在關注這件事情時,她要接受層層問責,還需要調和各方關係,“就徹底失控了。”

麵對學生和家長的“兩難”

夏琳有一個更大的擔憂,圍繞各種瑣事的投訴常態化後,加劇了學校和家長、甚至師生之間的對立情緒。

當了三年班主任,夏琳明顯感覺,現在的孩子和家長“比較有主見” 。一個孩子在學校犯了錯誤,夏琳給家長打電話,家長通常會說,先去跟孩子了解一下情況。有一天早自習,夏琳發現班裏的一個學生在看漫畫書,她拍照發給家長,但家長不相信。

夏琳覺得,很多情況下的投訴,是由於家長對老師的不信任導致的,而要建立信任,家長也需要多了解老師的工作和想法,而不是“一上來就投訴、質問,甚至發律師函”。

在被多次投訴後,孔倩不知道該如何麵對學生和家長。當了十年教師,她感覺教書不是最難的事情,跟學生家長的溝通才是。

孔倩說,自己作為班主任,平時除了教學任務,每天睜開眼就盯著班級QQ群,包括家長的電話。

她早上6點就醒了,這半年多來,因為生了二胎,她起床後先給6個月大的孩子哺乳,再趕去學校,7點半到。但前不久的一次早讀課,她因為照顧兩個發燒的孩子,遲到了幾分鍾,她又一次被投訴。這成為“壓垮她的最後一根稻草”。

教育理念的不同也會成為投訴的原因。在她接觸的家長中,很多人認為,對於調皮的孩子,一定要打罵,否則無法管理。孩子成績變化,也是溫和的教育方式導致的。

但並不“溫和”的教育方式,也會被家長投訴。有時候李薇批評完學生之後,心裏既害怕學生出事,又害怕被投訴。她知道,家長可能認為這會傷害到孩子。“但是侮辱的界限在哪裏?”

李薇從小就想當老師,“學生變得更好就是當老師的心願。”

在她看來,麵對一些孩子的不良行為,老師應當樹立起威嚴及時糾正——當然老師有人格魅力就更好了。如果老師不敢管,可能造成班級秩序混亂。

家長黃珊覺得,對投訴應該分情況看待,有時,一些好老師可能會被誤傷。但有時候,孩子確實遇到了不公正對待,家長想投訴又不敢投訴,“這個時候家長就是弱勢群體”。

半年前,黃珊讀小學四年級的孩子告訴她,自己在學校午休時,因為站起來看同學的書被老師罰站了一小時。一開始,黃珊會站在老師的角度想,“管幾十個學生不容易。”

但後來,她查看放在孩子背包裏的錄音筆發現,老師時不時會罵孩子。有次孩子沒答出來問題,老師說“你可以去死了”。

黃珊打算先忍,“畢竟是班主任,還有一年多就小學畢業了。”她擔心,如果沒有投訴成功,孩子怎麽辦?

她想著先“服個軟”,教師節,她準備了一張2000塊錢的購物卡,最後被老師退了回來。

那之後,孩子帶回來的錄音又有一段,老師指責孩子在課堂上講話,要把孩子換到最後一排。黃珊氣得從沙發上彈起來,“孩子是近視眼,身高也很矮小,這等於剝奪他學習的權利了。”當天晚上,孩子回家跟她說,上這個老師的課,他會忍不住緊張地抓自己的手。

黃珊“忍不住了”,她特意去了解了教育部的規定,罰站隻能罰一個小時以內。第二天,她帶著錄音先去教育局,再去學校校長室,投訴了老師。當天,孩子從最後一排換回到原來的座位,那個老師從此被停課。

在社交平台一篇投訴老師的經驗帖上,黃珊留言寫下自己的經曆,她收到幾十個家長的私信,大部分是覺得老師辱罵或者體罰孩子,猶豫要不要投訴老師,“如果投訴不成功,會加劇老師跟孩子的對立。”

她能理解這些家長的處境。但也有些家長的投訴事由讓她覺得“有些過分”,比如因為自己的孩子沒交作業被老師批評,或者老師罰抄單詞等。

夏琳想起來,投訴她的一名家長曾提出,最好能讓孩子擔任班幹部做一些事情,但開學事情一忙,家長請托過多,她便忘了,也不想記起。

“我不喜歡所謂會來事的家長,也不喜歡訴求過多的家長。”看著坐在班裏齊齊整整的學生,她知道,“一碗水端不平”。她印象裏,自己在讀書期間,父母幾乎沒有找老師請托過,幼時父母務工,家境普通,“更遑論投訴什麽。”

如今自己站上那方講台,成為老師,境遇卻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