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婦賣150份粉蒸肉被判賠5萬”續:準許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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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農婦賣150份粉蒸肉被判賠5萬”一案有了進展。2024年1月11日,澎湃新聞從忠縣毛媽媽土特產經營部負責人王亞瓊的代理人處獲悉,重慶市高院已於近日作出民事裁定,準許邵佰春撤訴;撤銷原一審和二審判決。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1年7月,黑龍江男子邵佰春在毛媽媽經營部購買了150份熟食。收到貨後,邵佰春發現這批熟食的包裝上無產品名稱、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信息,遂將“毛媽媽經營部”起訴至法院,請求“退一賠十”。經重慶市合川區人民法院和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兩級法院均支持邵佰春訴求。此事在網上引發巨大爭論,既有網友支持邵佰春的做法,也有網友同情生產經營者,認為這是為牟利而打假。

2022年4月22日,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通報稱,已對當事人享有的訴訟權利進行釋明,告知其如對二審判決不服,可根據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在二審判決生效之日起6個月內提起再審申請。

同年4月29日,王亞瓊委托律師向重慶市高院申請再審。同年8月4日,重慶市高院作出民事裁定,提審該案。重慶市高院審理過程中,邵佰春以雙方當事人自行達成和解協議為由,申請撤回一審起訴。

重慶市高院認為,邵佰春撤回一審起訴的請求,已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依法準予。遂裁定準許邵佰春撤回起訴;撤銷重慶市一中院及合川區法院民事判決。

不過,王亞瓊的代理人未透露前述和解協議內容。

澎湃新聞曾前往忠縣探訪“毛媽媽經營部”。“毛媽媽經營部”係家庭式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和《重慶市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王亞瓊曾稱,經營部是其婆婆毛蘭英醃製一壇一壇鹹菜逐漸發展起來的。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趙宏曾撰文指出,法律之所以對這些小作坊在食品安全標準上放低要求,一方麵是對那些經營小本生意、銷售也往往依賴口耳相傳的小作坊持寬容態度,另一方麵也是借此實現市場生態的多樣和豐富,為消費者提供更多選擇。而實踐中要求所有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在食品生產經營活動中都符合第26條共八項的食品安全標準要求,既不現實也不符合其這類生產者成本低、規模小、收益低的特點。

想不開1 發表評論於
就是說,和解了,就沒有法律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