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網友見麵兩次後開房,拒絕發生關係遭強奸?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不論是聊天還是見麵,我都明確拒絕發生關係……我沒想到他是這種人。”趙雯(化名)說。

人生低穀——

車禍後腿部受傷,行走、下蹲都受影響

通過社交軟件認識男網友,兩人約見散步

2022年9月,27歲的趙雯遭遇了一場車禍。車禍後,她的腿總是有些“問題”,始終不能下蹲,走路有時一瘸一拐,無法長時間站立、行走。這件事對她的影響很大,導致她的心情持續低迷。

2023年,趙雯在湖北武漢找到一份工作,但並不順利,同期腿部的舊傷再次複發,她感覺自己跌入了人生低穀。

8月15日,心情低迷的趙雯在社交軟件上收到了一名男網友的招呼,兩人添加好友後,她發現對方的名字叫“夜裏去江灘吹風”,便打了這個網名,結果該網友表示願意開車接她。聊天記錄中,網友進行了自我介紹,稱自己是1989年生人,單身未婚。趙雯詢問對方未婚的原因,對方回複,“努力工作學習,提升自己,抓緊搞錢……我覺得男人的事業比較重要……”

“當時我心情很差,他剛好出現。我沒談過戀愛,他和別的網友不太一樣,不會一上來就聊亂七八糟的,所以我想接觸一下。”趙雯說。

8月15日晚7時40分左右,兩人見麵,聊了各自的工作、生活,後男子送趙雯回家,“期間,他問我要不要去酒吧喝點,我拒絕了,他沒有強求我。”

當晚9時許,兩人重新通過社交軟件聊天。

嚐試接觸——

第二次見麵時男方給她買了裙子、鞋子

男方提出酒店開房,她拒絕但沒有堅持

趙雯認為男方並非她理想的對象,但覺得可以做朋友相互傾訴,“我感覺他不是壞人,了解一個人總得長期的相處,而不是一棍子打死一個人。”

男網友在聊天中稱,感覺趙雯在見麵時比較低沉,希望和她談戀愛,並稱願意給她買裙子。期間,有一些出格的言語,但趙雯未予回應。男網友提及想抱著趙雯睡覺,趙雯稱“2000元可以讓你抱著。”男方詢問,“你不怕我衝動”。趙雯回複,“不可以衝動,克製。”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注意到,男子多次有性暗示言語,但女方均未回應或拒絕。兩人談論中主要提及買旗袍、裙子,再次約見等。

8月18日晚8時30分左右,趙雯與男方再次碰麵。兩人逛街期間,男方給趙雯買了裙子和鞋。她說,晚10時30分左右,因為感覺腿疼,她想回家,對方提出在她家附近的酒店開房間,“我拒絕,但對方堅持,我便想自己訂標間。如果對方晚上沒碰我,或許可以考慮交往。”期間,她問對方是否玩遊戲,被拒絕後,便開玩笑地嘲諷了一下,“沒想到他很生氣,用手使勁掐住我脖子……我意識到對方可能傷害我,便不敢反抗……”

共度一夜——

淩晨男方多次欲發生關係遭拒,“你再這樣我就報警”

期間聊天談及家人、人生經曆等,“等他離開,我就安全了”

在酒店登記時,男方去登記房間,趙雯在大廳坐著。她說,自己原想離開,但因腿疼,且擔心對方拉扯,阻礙她離開,“我沒把握跑過他,所以不敢走……進入房間後,他訂的是大床房。”

趙雯說,進入房間後,兩人先後洗澡後,躺在一張床上,她在玩遊戲,想等對方睡著,“他第二天要回家,我想等他睡著再睡。但對方也在玩手機,沒休息。”19日淩晨0時30分左右,她有些困,對方想抱她,被她拒絕。不久後,對方再次抱她,“他說‘我隻抱著你不行嗎?’我說不行。他提出讓我用手幫他,我拒絕,他生氣轉身。”

“我以為他放棄了,沒多久他再次嚐試,將我壓在身下,想發生關係。我逃到另一側,對方才停止了行為。”“他還給我按摩,期間再次動手動腳,我再次明確拒絕。”趙雯說,對方後續還提出過發生關係,但依然被她拒絕,結果對方想強行發生關係,“我抓傷了他,並警告對方,再這樣就報警,對方才停止了動作。”“我想通過聊天分散他的注意力,便和對方聊了很多。生活、家人、人生經曆等,他也說了很多話……”

趙雯說,她以為雙方可以做相互傾訴的對象,“我已經明確拒絕他多次,且提過報警,他應該不會再有想法……”

涉事酒店房間

發生關係——

女子:清晨睡醒後,男方強行發生關係

“我崩潰大喊,對方沒有停止”“我要報警但對方多次奪走電話”

趙雯說,一覺醒來已是早上8時左右,“我沒有起床,他再次強行壓我,我拒絕但對方無視。”“他用雙手控製住我的雙手,強行發生關係……我要報警,對方見狀奪走手機。我再次用酒店的座機報警,但拿起電話便被對方掛斷,幾次都沒能成功。”趙雯說,她想離開卻被阻止,因為男方沒穿衣服,她趁機逃出房間,前往前台撥打了110和120。男方追下來稱兩人係男女朋友,但她否認,稱自己被強奸了,“在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我才拿回了自己的手機。”

上午9時26分左右,民警到場,趙雯與民警一起回到房間內。根據《出院記錄》顯示,趙雯於2023年8月19日上午10時42分入院,入院情況“被強奸後陰道出血1小時餘”;出院診斷“陰道撕裂傷、大腿挫傷、肘挫傷等”……入院後進行了手術。

2023年8月20日,武漢公安漢陽分局出具《立案告知書》,認為符合刑事立案標準,決定立案偵查。

立案近4月——

檢方去年9月決定不予批捕,男子被取保候審

她的病曆顯示“創傷後應激障礙”

2024年1月初,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係到趙雯。她說,自己是農村出身的孩子,因為各方麵原因,從小膽小、自卑、敏感,也很要強。她沒談過戀愛,在遭遇人生低穀後希望遇到一名知心的人傾訴,沒想到卻發生了這樣的事,“家人知道我的遭遇後,讓我不要告訴任何人,自己去解決……我心理壓力很大。”9月初,她聽說檢方決定不予批捕,男方被取保候審。

“說來可笑,我不知道他的名字,連微信、電話號都沒有……”趙雯說,她感覺精神壓力很大,也無法得到家人的支持,因此一度住院。根據10月1日的《出院記錄》顯示,入院診斷為“抑鬱狀態”;出院診斷為“心境情感障礙、創傷後應激障礙”……

“去年11月,我才從檢察院得知,男方叫項某某。”趙雯說,如今,警方已經進行了補充偵查,但檢方仍未決定批捕,“我恨自己認人不清,以為他是有素質的人,不會違法……”。

相關方錄音——

檢方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決定不予逮捕

根據今年1月8日警方向趙雯回複DNA檢測結果的錄音顯示,在項某某陰莖試紙檢材中檢出DNA分型,該DNA分型與趙雯血樣的似然率較高等……趙雯說,她要求警方提供鑒定結果通知書,但被拒絕,“關於報批逮捕,民警說,他們和區檢察院一直在溝通,不斷補充材料中,補充完整後會交給區檢察院。”

根據今年1月9日的錄音顯示,趙雯見到了漢陽區檢察院的辦案檢察官,對方表示,“我相信你說的,但有些證據需要相互印證。我們辦案要講證據。”目前,他們仍讓警方去補充偵查,“比如,要問男方為什麽會被抓傷……你提供的證據中,……聊天記錄、錄音等能證明前一天你不願意,但你第二天是否願意還需證據……”盡管他同情趙雯的遭遇,但他們必須取證,落實項某某相關的問題,已要求警方進一步補充偵查。

根據1月10日趙雯與區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交流的錄音顯示,該負責人說,“強奸案我們的辦理非常慎重,檢察官隻要有不同意見,我們就需要討論。我看了案件後,也認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故決定不批捕,但不代表我們認為不構成犯罪。我們已經要求警方補充偵查,並給出了方向,案件材料已經退回公安。”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嚐試聯係男方,但趙雯表示沒有聯係方式,她說,自己問檢方、警方多次索要男方聯係方式,但對方均表示無法提供。

modems 發表評論於
仙人跳實踐
modems 發表評論於
服務不專業就是欺詐
borisg 發表評論於
WTF...
kingofLiu 發表評論於
“ 趙雯稱“2000元可以讓你抱著。”男方詢問,“你不怕我衝動”。趙雯回複,“不可以衝動,克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