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蚊子泛濫,女主人無動於衷:信佛不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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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兩天,新加坡一位名叫Koh Ee Sian的女士遭到起訴,罪名居然是“養蚊子”……

雖說蚊子算不上什麽好東西,但真的會有人因此違法麽?

在新加坡真的會……

最近這兩年,新加坡出現了很嚴重的登革熱疫情。

登革熱也被稱為斷骨熱,是一種由蚊子傳染給人的病毒感染。

常見的症狀是高燒、頭痛、惡心和皮疹,大多數患者會在1-2周內好轉,但也有人會發展成重症登革熱,嚴重情況下可能導致生命危險。

2022年,新加坡有超過3.2萬人感染登革熱,這也是新加坡曆史上第二高的數據。在即將過去的2023年裏,登革熱還在新加坡肆虐,今年夏季,我國駐新加坡使館還發文提醒中國公民注意防範:

要減少登革熱的傳播,避免蚊蟲叮咬是最有效的辦法。

為此,新加坡國家環境局 (NEA) 特意為民眾發放了防範手冊,專門講解該如何防止蚊蟲滋生。



(手冊內容)

2022年5月,國家環境局發現某個地區連續爆發了多起登革熱,兩名環境局的執法人員前往該地區進行檢查,結果發現在一個公寓臥室的馬桶裏,有大量的伊蚊滋生。

前文提到的Koh Ee Sian女士就住在這裏,她住在隔壁的房間,她說這間房目前空著,正在招租。

因為她長時間沒來這個房間打掃,所以才讓蚊子在馬桶水裏大量產卵,孵化出了這麽多的蚊子。



(示意圖)

其實故事發展到這,也隻是個疏於清潔導致的誤會而已。但這位Koh Ee Sian女士接下來的操作,可讓警察開了眼。

兩名執法人員發現一馬桶的蚊子幼蟲後,就問她有沒有清潔劑,可以倒進馬桶殺死這些幼蟲。結果Koh Ee Sian表示自己信佛,不能殺生,所以家裏沒有清潔劑……

執法人員又問,那家裏總有開水吧?

Koh Ee Sian又掏出個熱水壺,讓執法人員自己燒水,並強調自己不能殺生。

沒辦法,執法人員隻好自己燒水,倒進了馬桶裏,還囑咐Koh Ee Sian,等15分鍾後千萬記得衝廁所。



(示意圖)

執法人員要對她處以200新元(約合人民幣1076元)的罰款,可Koh Ee Sian卻不肯交錢。

她振振有詞地表示,“這些蚊子又不是我養的,我沒來過這個臥室,我啥都不知道,我住在這裏也算受害者啊!”

最後雙方爭執不下,執法人員隻好將Koh Ee Sian送上法庭。

在法庭上,Koh Ee Sian表示自己已經遵循了國家環境局的指南,但裏麵沒有明確地告訴她需要清潔或者維護馬桶。

國家環境局沒說,那公眾當然就不知道了。

而且她根本沒有允許蚊子飛進馬桶繁殖,所以她不能對這些新生蚊負責。

當然了,如果附近真有人感染了登革熱,並且病得很嚴重的話,她願意承擔責任,比如把蚊子鎖起來……

聽到她的辯解,法官都無語了,法官表示,她把所有錯都推給了蚊子。如果所有人都像她這麽想,覺得什麽都不是自己的責任,那蚊子就會大量繁殖,給整個新加坡帶來危險。

考慮到這些蚊子可能會給人造成嚴重且致命的威脅,並考慮到Koh Ee Sian頑固和不負責任的行為,她最高會被處以5000新元的罰款和最高三個月的監禁。

但念在她隻是初犯,最終隻罰了她1400新元(約合人民幣7532元)的罰款。

看到這個案子,網友們也很無語,紛紛調侃這位女士:

警官你好,蚊子在我的馬桶裏非法聚集!



(圖片來自Reddit)

最新消息:無恥入室盜竊的蚊子已麵臨死刑。



(圖片來自Reddit)

她給警察遞開水(壺)的時候不是在教唆謀殺嗎?



(圖片來自Reddit)

我也從來不讓蚊子咬我啊,你猜怎麽樣了……



(圖片來自Reddit)

所以她如果感染登革熱的話,就必須阻止自己的免疫係統殺死登革熱病毒,這才算堅持自己的信仰是吧?



(圖片來自Reddit)

宗教信仰是每個人的自由,但拿這個當借口逃避責任,這也太離譜了……

CompassionToAllLivingThings 發表評論於
我家裏蚊子沒有泛濫也沒有大量的蚊子滋生哦,隻找到幾隻不懂從哪裏飛來的伊蚊的幼蟲。新加坡的各大新聞媒體媒不知到因為什麽原由沒有把整件事報道出來:我是第一次買房子,剛搬進去幾天,都還沒有安頓好,環境局的執法人員就來檢查有沒有蚊子。我家有兩個廁所,一個我在用所以沒有蚊子, 另外一個我沒有用所以才找到蚊子。我也不知道蚊子會在馬桶滋生。

這報道寫的事情是從環境局的執法人員給的口供得到得。她們的口供說的已經是10-11 個月前的事了。她們已經不大記得每一個細節了。其實我在法庭已經說了,她們在馬桶找到蚊蟲滋生收集蚊蟲樣本後要消滅蚊蟲時,我想要衝水,但是她們說單單衝水蚊蟲不會死,要先殺掉他們, 我隻跟她們說我不殺生, 沒有說我不信佛, 她們就以為我是佛教徒(我其實是自由思想家),自己拿multi-cooker要煮開水,但是後來又看到我媽剛買的一大包洗衣粉,覺得比較方便,就托了那大包的洗衣粉殺蚊蟲。

其實環境局的執法人員說的話和我說的話,都是靠嘴巴說的,沒有確鑿的證據確認,法官就相信她們的片麵之詞。

因此,這則文章和新加坡的各大新聞媒體媒都是報道我在法庭不認同和否認的事情。

但是,重點不在這件事情。重點是環境局以“我的確有製造有利於蚊子滋生的環境”指控我, 而我因為剛搬進去,馬桶和馬桶裏的水都是之前的賣主遺留下來的,人都不在怎麽製造有利於蚊子滋生的環境?總不能叫我沒用的時候把馬桶的水挑出來,然後要用的時候,再把從馬桶裏挑來的水放進去。
這不合情理,於是我就去法庭辯我沒有製造有利於蚊子滋生的環境。

所以,這則無名人寫的文章沒有把實情報道出來, 誤導了讀這片文章的1萬多個讀者。

這裏不能提供證據,但是有興趣了解這件事的人,可以電郵在eesian.koh@gmail***電郵我,我可以免費提供證據證明我說的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