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強姦案判決出爐!兒被控性侵 母喊準媳婦“鬧脾氣”遭官方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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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名男子,在訂婚隔天被未婚妻指控性侵。(示意圖/shutterstock)

山西省一起引發各界關注的“訂婚強姦案”,昨(25)日一審判決出爐,A男被依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他當庭表示對此不服,將提起上訴。

法院指出,今(2023)年1月30日,A男與B女透過婚姻介紹所認識,接著在5月1日訂立婚約;5月2日,男方不顧女方反抗,強行發生性關係,被害人因而於當晚報警,A男在5月5日遭警方刑事拘留。

不過,A男母親對此喊冤,她稱兒子5月1日訂婚時,已先給了B女10萬元(人民幣,下同)聘金和一隻7.2克金戒指,並承諾迎娶時再給10萬元,婚後一年,還會將婚房房產證加上女方名字。

A男母親說,到了5月2日,B女就要求A男即刻付剩下的10萬元,並把她的名字加入房產證中,可是男方當時沒這麽多錢,房產證也不在身邊,所以女方就鬧脾氣控告強姦。

但法院調查後發現,A男確實違背B女意誌、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此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構成強姦罪,依法判處A男有期徒刑3年。

另外,相關部門也說明,A男與B女未在民政部門登記結婚,雙方訂婚行為屬民間習俗,不是法定登記結婚,而坊間瘋傳的“騙婚”、“以告強姦進行敲詐”皆非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