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不交供暖費被限製用水,未入住也要交“蹭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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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東濱州鄒平市長山鎮水岸華庭小區因物業張貼的一則《通知》,在網絡引發關注。

《通知》中,小區物業稱該小區有數十戶業主未繳納供暖費,並稱這些業主明顯在“蹭暖”。同時,物業稱將對未繳納取暖費的業主,采取“限製水、電費充值和使用的措施”來應對。物業還稱將對未入住的業主收取500元的管道維護費。

對於物業張貼的通知,有居民表示,不交采暖費有多種原因,包括供暖質量不穩定,以及業主自身經濟拮據等。部分居民稱,自己有權利選擇用或者不用集中供暖。

有律師表示,使用集中供暖業主有自己的選擇權,且“蹭暖”行為本身也並未侵權。據極目新聞記者了解,不少集中供暖城市中,大部分城市在冬季不用暖都需要繳納一部分基礎費用,但也有少數地區明確不用暖不收費。

一紙通知引爭議

網傳圖片顯示,該通知發布於2023年11月18日。

根據該通知,水岸華庭小區現有正常居住業主140戶,現已繳納供暖費業主98戶,尚有42戶正常居住業主未繳納,數據顯示明顯存在業主蹭暖的現象。

該文寫到,“此類業主選擇利用傳熱特性享受其他繳費住戶的供暖,涉嫌侵犯已供暖用戶的財產權,此行為必定會造成供暖用戶的室內溫度不穩定,望供暖用戶互相監督,堅決杜絕此行為,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對於正常居住但未繳納取暖費的業主,將采取“限製水、電費充值、使用的措施”,堅決維護取暖用戶的利益。

小區張貼的通知(圖源:網絡)

另外,通知稱,針對長時間未居住的空置房業主,收取500元的管道維護費,公司在供暖季期間定期安排人員對供暖管道進行維護,以防止管道凍裂造成業主損失。未繳納業主後期開暖需補交,否則不予開通供暖。

通知落款單位名稱為“山東齊國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通知貼出後被人拍照發到網絡,引發眾多爭議。有網友稱這小區物業公司這是在公開收取“蹭暖費”,不少網友對未交采暖費的業主“限水、限電”等做法提出質疑,認為物業相關通知過於“霸道”。

業主稱不交采暖費水費限充10元

居民陳女士(化名)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她是在2021年入住水岸華庭小區的。

當年小區第一年開通供暖,大部分人都交錢了,很順利。“供暖後,開始一兩周供暖正常,但是到了後麵每天隻供暖五六個小時,暖氣也並不熱。”

今年小區從11月15日開始供暖,但是不少住戶沒有交這筆錢。有人覺得采暖效果不好不想交,不需要暖氣,也有些人想省錢。

陳女士說,白天家裏大人在上班,小孩去上學,基本用不上暖氣。晚上如果冷的話,開幾個小時的空調,整個冬天也不會多花很多電費。“今年花了不少錢給家裏人治病,收入也不景氣,我們是能省就省點,所以沒有交取暖費。”

物價局文件(圖源:鄒平市人民政府網)

小區居民林先生(化名)稱,整個采暖季收取暖費22元/平方米,他家需要繳費將近3000元。不過,林先生經常出差,待在家裏的時間不算很多,其個人覺得沒有交采暖費的必要。

林先生介紹,水岸華庭小區目前涉及兩家物業公司,具體衛生保潔等管理工作由當地的恒信物業進行,采暖費和水費兩項費用由山東齊國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取。

“這個通知在18日貼出來之後,水費就難得交了。”陳女士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前兩天有未交采暖費的業主去交水費,被告知一次隻能交10元錢。陳女士覺得物業公司明顯是欺負人,“難道讓我們每天都得過來交10塊錢?”

“蹭暖並未侵權”

有業主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小區居民向當地鎮政府反映過此問題,但一直沒有結果。

極目新聞記者致電管理該小區的物業公司恒信物業,工作人員稱對小區的服務一切正常,業主也可以正常繳納電費。對於采暖費和水費的問題,工作人員表示是原來開發商組建的物業在管理,目前尚未移交,詳細情況他們也不清楚。

22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電話聯係了山東齊國參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方在詢問完記者身份後便掛斷了電話。之後記者多次回撥,無人接聽。十多分鍾後,該負責人回電稱,需要到鎮政府去開證明再進行采訪,“開好證明之後再聯係我。”

11月22日、23日,極目新聞記者多次致電小區所在長山鎮政府,未能獲得關於此事的回應。

23日上午,極目新聞記者將此事反映至鄒平市住建局物業辦。工作人員稱,業主有權自主決定是否繳納采暖費。物業無論是收取管道維護費,收取“蹭暖費”,還是以不交采暖費為由對業主進行限水、限電等措施,都是不合理的。

該工作人員稱會跟相關公司聯係,以協調此事。

湖北易聖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袁三慧認為,物業的相關做法並不合法,“蹭暖”行為本身也並未侵權。

袁三慧表示,物業對不繳采暖費的住戶限水,是不合法的。物業不得因為業主欠繳物業費,或者采暖費等任何理由限製業主用水用電。

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即住戶有選擇供暖或不供暖的權利,被動的蹭暖不是蹭暖戶造成的,物業收取相關“管道維護費”是不合理的,有違消費自願平等、自主選擇的原則。不得因為“被動”地享受了便利,而被強製收取費用。

同時,住戶不開暖氣,向樓上樓下“蹭暖”的行為,不具有侵權故意,未實施侵權行為,也未對他人造成財產損害,不構成侵犯他人財產權。

有地區明確不收“蹭暖費”

每到冬季,“蹭暖費”都會成為熱議詞匯。

目前,“蹭暖費”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定義。其比較普遍的含義有兩個,一個是小區物業向不交暖氣費的業主收取的“管道維護”費用,另一個是供熱公司向客戶收取的基本熱費,也叫設施運行基礎費。兩類費用都指向供熱設施。

每年入冬,如果用戶不使用集中供暖,就可能涉及這筆“蹭暖費”。

極目新聞記者查閱公開資料發現,大部分實現集中供暖的北方城市,即使用戶申請暫停供熱,依然需要向供熱公司繳納一定的基礎費用。

根據陝西西安《西安市集中供熱條例》的規定,如果選擇采暖季不用暖,用戶應當於當年集中供熱開始之日的十五日前向供熱企業提出申請。停止用熱的用戶,應當向供熱企業交納基本熱費(30%)。

根據北京市政府官網11月7日發布的消息,按照2022版《北京市居民供熱采暖合同》(示範文本):甲方在暫停用熱期間應當向乙方支付基本費用。每個采暖期的基本費用可以參照“采暖費總計”的30%支付,或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基本費用。

不收基礎費的規定(圖源:沈陽發布微信公眾號)

今年,9月20日,河北石家莊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轉發《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住房和城鄉住建廳關於規範供熱環節有關收費問題的通知》。

該通知稱,供熱企業應當采取具體措施滿足符合條件的熱用戶整個供熱期暫停供熱或者恢複用熱要求,對熱用戶采暖期暫停用熱是否收取相關費用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在多數城市暫停供熱收取基礎費用的情況下,也有城市明確不用暖不收取費用。

“沈陽發布”官微9月26日消息,根據《遼寧省供熱條例》第二十三條,辦理暫停供熱服務的,不收取供熱設施運行基礎費。

23日下午,極目新聞記者致電沈陽12345,熱線工作人員稱,需要暫停供熱的用戶,需在供熱期開始二十日前告知供熱單位,辦理暫停供熱手續的不會收取其它費用。

工作人員稱,如果是供熱期內臨時有停暖需求,用戶可自行和相關供熱公司協商,結清已供暖天數的費用後停止供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