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貼小廣告被物業人員按住在臉上塗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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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合肥一男子在小區張貼小廣告被小區的物業人員發現後控製,物業人員在其臉上塗鴉的視頻引起關注。視頻拍攝者唐先生稱,這名貼小廣告的小夥有點殘疾,聽小夥講當時有7名物業人員將他控製住了,他沒辦法反抗。唐先生覺得小夥子挺不容易的。

一個七尺男兒,被人塗得滿臉都是紅叉,看上去軟弱無奈的樣子,的確讓人覺得有些同情,但拍攝者的話卻在網絡上引發了一些爭議。很多網友表示,在小區裏貼小廣告是令人非常反感的行為,破壞了大家的居住環境,增加了環衛工人的勞動量,拍攝者覺得這個小夥子挺不容易,難道那些下了班還要清理門上小廣告的業主就容易嗎?那些辛辛苦苦清除小廣告的清潔工人就容易嗎?同情心應該給那些真正可憐、不做壞事的人,不用如此泛濫。


這話聽上去的確是有道理在,在這世間忙忙碌碌,每個兢兢業業工作的人都是不容易的,該男子的行為的確也給他人帶來了很多麻煩,但這並不代表著,他無論怎麽被對待,都不值得同情。

毫無疑問,在小區隨意張貼小廣告屬於違法行為,《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規定得很清楚,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準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采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

物業雖沒有執法權,但對於所屬小區有相應的管理權限,有權製止違反規章製度的行為,物業工作人員發現該男子張貼小廣告,可以及時勸阻製止,可以要求他清理幹淨,可以要求他賠償清潔費用,也可以將他交給警方處理,讓他負起應有的法律責任,實無必要,也沒有權限用“按倒畫臉”這種暴力行為對他進行羞辱式的懲罰。

而且,貼小廣告違法,強製將他人按倒,並在其臉上亂塗亂畫,屬於采取暴力手段,故意侮辱他人人格,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用違法行為來製止和處理違法行為,這顯然是有些行為過當,沒有分寸了。

這種生活中的輕微違法行為,能夠協商處理、消除後果當然最好,如果屢教不改,持續破壞居住環境,依法處理,同樣可以解決問題、以儆效尤,采取野蠻侮辱的手段處理,本質上就是法治意識薄弱,而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的人,如何能更好地代替業主行使管理職責,營造好的居住環境?

話再說回頭,一個身體殘疾的人,沒有恪守規則,在小區亂貼小廣告,是否就活該被強製塗臉羞辱,是否就一點都不值得同情?脫離網絡上一些“非黑即白”、過度簡化的思維定式,看看這每個人都在摸爬滾打、用力生活的真實人間,相信每個人心中都會有一個更合適的,更有溫度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