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國家一級演員被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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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最高檢11月16日消息,甘肅省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被公訴。

蘇孝林,男,漢族,1958年3月出生,甘肅蘭州人,大專學曆,1974年12月參加工作,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蘇孝林長期在蘭州市歌舞團工作,曾任團長,2003年12月任蘭州歌舞劇院院長。

2008年1月,蘇孝林任蘭州大劇院院長,同年任甘肅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2013年兼任甘肅省文化產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018年3月任省政府參事,2020年被聘為西北師範大學音樂學院院長,2021年4月退休。

蘇孝林是男高音歌唱家、國家一級演員,代表作有大型舞劇《大夢敦煌》《蘭花花》、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等。

2022年8月,他獲2022年度中國音樂家協會交響樂團聯盟“終身成就獎”。他還曾獲得“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榮譽稱號等。

2023年8月,蘇孝林被開除黨籍。

通報提到,蘇孝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毫無敬畏之心,背棄初心使命,長期違紀違法。

另外,蘇孝林還被通報:

違反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隱匿非法所得、銷毀證據;

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大吃大喝,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安排親屬公款旅遊;

違反組織紀律,瞞報房產,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職工選拔和錄用中為親屬和特定關係人提供幫助;

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借婚喪事宜斂財,長期借用私營企業主車輛,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特定關係人謀利;

違反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製工作要求,違規出借單位資金;

違反生活紀律,追求低級趣味,沉溺賭博,道德敗壞,長期與他人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放縱貪欲,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肆攫取國家財產,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如今,蘇孝林被公訴。

平涼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被告人蘇孝林利用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團長、蘭州歌舞劇院院長,蘭州大劇院院長、藝術總監,省文聯黨組成員、副主席及省政府參事的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房屋租賃、物資采購等方麵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