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帶偏癱父親停無障礙車位卻被"貼單" 直呼被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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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龔女士夫婦開車帶著坐輪椅的老父親在上海國金中心商場(簡稱:上海ifc商場)吃飯,為方便輪椅上下車,他們選擇了商場的無障礙車位停車。

然而,等他們吃完飯回到停車場,卻發現車上被張貼了一張落款為“國金中心停車場”的“違例停泊告知單”,顯示他們有“非殘疾人車輛占用殘疾車位”的情況。

“我們帶著坐輪椅的偏癱老人停在這裏,他們不幫忙也就算了,反而判定我們違例了?”

對於眼前矛盾的情況,龔女士感到十分生氣和費解。

那麽,國金中心是依據什麽來“貼單”的?

這之中又暴露了哪些無障礙車位管理的難點?

帶偏癱老人停無障礙車位卻被“貼單”

龔女士的父親龔老先生已經年過八旬,老人因病偏癱後就隻能坐輪椅行動。龔女士為了讓父親多出門透透氣、開心一點,便經常開車帶父親去上海的各個商場吃飯、逛街。考慮到輪椅老人的上下車問題,通常,龔女士會選擇無障礙車位。

11月12日下午,龔女士夫婦開車帶著龔老先生到上海國金中心商場吃飯。到了停車場,龔女士夫婦和往常一樣停到了無障礙車位,扶著老人坐上輪椅後,就一起去商場吃飯了。

“在吃好飯,到停車場取車的時候,發現我的車子前擋風玻璃上貼了一張‘違例停泊告知單’,說我有‘非殘疾人車輛占用殘疾車位’的情況。”龔女士表示。

記者在龔女士提供的“違例停泊告知單”上看到,該告知單的落款為“國金中心停車場”,“違例停泊告知單”上還列明了兩個物業管理處可選擇的選項,分別為“本次提醒不鎖車”和“車輛已被上鎖,請您駕車離開前到物業控製室辦理有關解鎖手續”。

“還好這次車沒被上鎖,要不然我們還得推著輪椅滿停車場找物業管理處解鎖。”

龔女士表示, 看到“違例停泊告知單”上的內容,她頓時覺得自己被冤枉了,老父親也一下子悶悶不樂 ,她馬上給告知單上留的號碼打電話,想解釋一下情況,“結果對方居然說,因為在這裏違規停車的人很多,所以要張貼。我說那也應該先核實,是不是真的殘疾人,對方居然反駁說,我們客人應該提前向停車場管理員申請,才能停無障礙車位。

“無障礙車位周圍沒有任何提示說這個車位要先預約,我們停車時旁邊也沒有管理人員,讓我們到哪裏去申請呢?難不成還要推著輪椅找到他們物業辦公室去展示一下,才能停無障礙車位嗎?”

龔女士感到十分生氣,她表示,無障礙停車位本來就是為了方便載有肢體不便人士的車輛,結果現在反而給真正有需求的人處處設限,太不合理,“我希望國金中心方麵能給我一個說法,並向我們道歉。”

11月13日晚,記者到上海國金中心商場地下停車場實地走訪,從停車場入口走到龔女士所停放的無障礙車位,一路上都沒有看到任何類似“使用無障礙車位需要提前預約”的提示,僅在停車場地圖的最下方,標有服務熱線,但也沒有任何提示稱使用無障礙車位需要先撥打服務熱線預約。同時,在龔女士此前停放的北區無障礙車位位置,記者也並沒有看到周圍有專門的工作人員進行預約服務。

同時,記者進入“上海ifc商場”公眾號,通過智能客服查詢該商場的“停車指南”,在“停車指南”中也沒有看到關於“無障礙停車位”相關的條款和提示。

“偏癱坐輪椅的老人”乘坐的車

到底能不能停?

龔女士告訴記者,自己也反思過,難道無障礙車位隻是給殘疾人駕駛的車停的,如果肢體不便人士隻是乘坐,就不能停嗎?

記者發現,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提到: “無障礙停車位供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使用。”

2023年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也提到:“無障礙停車位優先供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使用。”

這意味著,不僅是殘疾人駕駛的車輛,殘疾人乘坐的機動車也可以使用無障礙車位。

那麽,難道隻有車上的人士必須持肢體殘疾人證才可以使用無障礙車位?像龔老先生這樣,雖然醫院診斷報告上寫著“四肢運動感覺功能障礙、平衡障礙”,但實際並未領取殘疾證的行動不便的老人,就不能使用無障礙車位嗎?

記者發現,針對這一點,《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的規定,有所區別。

《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二十七條提到:“無障礙停車位供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使用。使用無障礙停車位的機動車,應當在車輛顯著位置放置殘疾人車輛專用標誌或者提供肢體殘疾人憑證。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停車場管理者對於違規占用無障礙停車位的,應當予以勸阻;對拒不駛離或者強行停車,擾亂停車場公共秩序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第二十四條則提到:“無障礙停車位優先供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使用。優先使用無障礙停車位的,應當在顯著位置放置殘疾人車輛專用標誌或者提供殘疾人證。在無障礙停車位充足的情況下,其他行動不便的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嬰幼兒等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也可以使用。”

對比《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可以看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對於無障礙停車位的適用範圍有所拓寬,其他行動不便的殘疾人、老年人、孕婦、嬰幼兒等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在無障礙停車位充足的情況下也可以使用。

商場的管理到底根據什麽來操作?

那麽,國金中心和其停車場的主管部門,又到底是依據什麽標準來判定“哪些車輛可以使用無障礙停車位”這一問題的呢?

浦東新區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回應記者表示,9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浦東道運中心還沒有接到上級機關下發的實施細則,“對於新的條例、法規,我們一般是收到上級部門的實施細則,才能對下麵的停車場進行宣貫。”

浦東新區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表示,國金中心停車場其實對無障礙停車位的管理很重視,此前該停車場一直是嚴格按照《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所規定的“使用無障礙停車位的機動車,應當在車輛顯著位置放置殘疾人車輛專用標誌或者提供肢體殘疾人憑證”來進行管理,也做過一些探索,目前也一直在優化這方麵的管理方法。

上述工作人員表示,國金中心給車輛“貼單”,本意也是為了維護無障礙車位的正常使用,不希望這些車位被違規占用,而商場在沒有接到主管部門對細則、管理手勢的宣貫的情況下,一時間也很難直接根據新規定來操作,

當然商場的管理還有改進的空間,目前我們還是建議,如果要使用無障礙停車位,可以先和現場管理人員溝通,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

浦東新區道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還表示,之後還會向上級部門反饋這一情況,看看有無具體的指導意見。

上海市道運局則反饋記者表示,涉及無障礙條例是市人大立法的,需要市人大解釋,這不是行業管理要求,執行口徑也不是行業自己定的,上海市道運局也不監管無障礙車位占用情況。

上海市物業協會法律專家組組長黃友健則認為,無障礙停車位的設立,本意是為了給行動不便人群提供便利。他建議,商場在無法判斷是否是違規占用車位的情況下,可以在無障礙車位周圍派駐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及時提供幫助。就算要“貼條”,也應當主動核實。此外,商場並非執法機構,沒有權利擅自對車輛進行處罰,但可以尋求執法部門的幫助。

國金中心回應:將審視並改進停車場管理服務

國金中心商場方麵回應記者稱,據2023年3月1日實施的《上海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無障礙停車位供肢體殘疾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使用。使用無障礙停車位的機動車,應當在車輛顯著位置放置殘疾人車輛專用標誌或者提供肢體殘疾人憑證。” 依據浦東新區道路運輸管理中心、陸家嘴派出所等相關管理部門的指導意見,國金中心停車場通過車輛上是否放置殘疾人車輛專用標誌或者提供肢體殘疾人憑證來判定車輛是否可以停放在無障礙停車位。事發當日,工作人員在沒有遇到車主的情況下,對該車主無殘疾人標識的車輛貼條警示,該操作是行業管理部門認可的。

國金中心相關工作人員坦言,事實上,停車場通常會為出行不便的客人提供特別協助,包括協助客人在無障礙車位落客、再引導車輛駛離,停放於普通車位。

此次事件中,現場人員溝通欠妥,令客人感受不佳,我們對此深感抱歉,也將審視並改進停車場管理服務:會在無障礙車位區域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第二十四條內容及停車場服務電話;現場工作人員做好無障礙車位的使用指引,在無障礙車位充足的情況下,為其他行動不便的客人駕駛或者乘坐的機動車提供泊車引導及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