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誌文: 我落難時受王寶強相助 但他落難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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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lx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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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一次新聞發布會上,王誌文談到了他一生中最感激的人,那就是黃波和王寶強,王誌文還說,他周圍的朋友並不多,隻有他們兩個對他進行了幫助。
可是後來當王寶強需要300萬救急時,王誌文卻一分錢都沒有借給他,這到底是為何?
王誌文稱,自己當年人生低穀的時候,為了生活甚至把房子抵押出去,窮困潦倒,那時候隻有黃渤和王寶強願意對自己伸出援手。
可是王寶強遇難時,向自己求助,自己卻一分錢都沒有給他。
如此堂而皇之的將自己"忘恩負義"之事娓娓道來,王誌文是真的不害怕被網友群起而攻之,還是其中另有隱情呢?
這裏就不得不提到王誌文的為人了。
細數王誌文曾經的作品,不得不承認,王誌文的演繹確實精湛,不僅嚴格把控每一個劇本,並且對所刻畫的角色也能精準的拿捏好性格。
因此,贏得了一眾觀眾的讚賞和喜愛,稱他為不圖名利的演藝界"標杆",真正的老藝術家。
但是,王誌文身上卻有一個致命的爭議,就是他的人品。
有人說他是直率,有人說他是不懂得尊重人,而這一切的起因,起源於一位小記者。
當時的王誌文和同組的演員在參加一場活動,開場前,有一位,王誌文正在後台做準備,為了展現最良好的狀態,王誌文嘴裏嚼了一顆口香糖。
正在這時,一個小記者找過來,想要采訪王誌文,並恭敬地遞上了自己的名片,希望王誌文能夠考慮一下。
不知道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王誌文直接將口香糖吐到了名片上,然後像扔垃圾一樣丟掉了。
一張名片,承載的不僅是一個人的名字,更是這個人身份的介紹,社會地位的象征,王誌文的舉動扔掉的不僅是一張名片,更是將記者的尊嚴踩在腳下。
看到這個動作,記者感受到了前所未有侮辱,在短暫的愣神後,立刻憤怒的質問王誌文,並要求王誌文給她道歉。
王誌文此時也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有些不妥,但可能覺得並不是什麽大事,於是仍保持著一副雲淡風輕的模樣,向記者表達了歉意。
本來就被"扔名片"刺激到記者,聽見楊誌文滿不在乎的語氣,更是怒火中燒,對王誌文破口大罵,稱其沒有教養,沒有禮貌。
王誌文一個在女朋友麵前都實行大男子主義的人,麵對一個與自己毫無關係的小記者,更是一點耐心都沒有。
王誌文表示,自己已經道歉了,而且他不是針對記者,也不是針對名片,隻是沒有紙吐口香糖,你的名片剛好能用,不管你理不理解,我話就說到這裏了。
隨後,揚長而去。
記者離開後,越想越覺得委屈,於是寫了一封《寫給王誌文的公開檢討書》。
記者開始發動身邊媒體界的朋友幫忙,聯合發聲,他隻想得到一個道歉,他隻想聽到王誌文真誠的對他表達歉意。
可是王誌文隻覺得記者非常幼稚,並沒有理會。
這也讓本來隻要道歉就能和解的事情,最終演變成了王誌文被三十多家媒體聯合"封殺"。
金鷹電視節頒獎典禮上,那個記者再次出現在王誌文麵前。
這是事件發生後兩人再次碰麵,記者還和之前一樣強勢,拿著她寫的那一封"檢討書",在大庭廣眾之下宣讀。
對此,王誌文依然很剛,表示觀眾是通過我的作品來了解我的,而不是通過媒體來了解我的。
言外之意就是,記者就算寫了再多的文章,也不是真正的他,暗指記者的這些行為沒有任何用處。
記者聽了這話,當時就個王誌文吼了起來,說要"封殺"王誌文。
王誌文對此事仍然態度隨意,並不在乎。
不過很快,他就吃到了苦頭。
記者聯合圈中人脈,大肆宣揚王誌文"不尊重媒體人"、"恃才傲物"的行為,王誌文的路人緣直線下滑。
畢竟,"做藝先做人",就算戲演的再好,人品有問題,也隻是個有名氣的社會"蛀蟲"。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這邊和記者的恩怨還沒解決,就又出現和導演和投資方起了爭執。
事情發生在電影《芬妮的微笑》首映禮上。
據說,此前王誌文對於這部電影的拍攝就諸多不滿,和導演以及製片人商議多次,希望能夠把改劇本,但都遭到了拒絕。
於是,在履行了合同的指責後,也是在拿到了片酬後,王誌文直接"翻臉不認人",在媒體麵前表示,電影的劇本和拍攝都不行,自己能拿到莫斯科電影節的獎項,是莫斯科人眼瞎了。
一石激起千層浪。
王誌文的話不僅得罪了導演和製片人,暗指他們能力不夠,更得罪頒發莫斯科獎項的組委會,這是公然辱罵他們沒有判斷能力,胡亂頒獎。
而受傷害最大的,當然還是投資方。
隻因王誌文的一句話,電影無人問津,票房暴跌,最後一千萬的投資隻有一百萬的回報,可王誌文卻絲毫沒受影響,片酬一分不少。
投資人憤怒之下,將王誌文告上了法庭,要求王誌文賠償他的損失?
隻不過最終敗訴,畢竟一句話影響電影票房這件事,沒有太大的說服力。
雖然官司確實輸了,但這件事讓圈內人懶死你了王誌文的"真麵目",之後很少有導演會冒著風險去找王誌文拍戲,他們不敢賭自己心中的好劇本在王誌文眼中也是好劇本。
王誌文逐漸沒落,熒幕上很少出現他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娛樂新聞上,關於王誌文的"黑料"越來越多。
曾有一次,王誌文被拍到和友人聚會後回家,雙臉通紅的坐在駕駛座上,記者上前提醒,說酒駕是違法的,不能酒駕。
沒想到,王誌文不知是酒精上頭還是惱羞成怒,竟然對記者豎起了中指。
這個手勢代表這辱罵對方,他豎中指的照片也被記者拍下來,利用媒體宣揚。
這件事發生後,王誌文稱自己從不酒後駕車。
不過,很快他就被自己的言論狠狠"打臉"。
2012年,王誌文酒駕被抓,這一次將他送上新聞的不是記者,而是警察。
王誌文按照規定,接受了處罰,並交了罰款。
在這一係列事情的加持下,王誌文徹底成了"臭名昭著"的演員,那幾年的他無戲可拍,甚至開始抵押房子。
在他生活困苦之際,隻有王寶強和黃渤伸出了援手。
王寶強在圈內是出了名的,好人,被網友稱為"最不可能塌房"的明星。
畢竟那是唯一一個敢直麵自己的不足,親自領取"金掃帚獎"的演員,也是唯一一個妻子和經紀人兩個最親近的人,卻挖不出一點黑料的明星,更是一個即使借錢,也要交稅的人藝人。
因為王寶強曾經經曆過艱難困苦的生活,所以看到在生活中掙紮的人,便總想著"拉"他一把。
人們常說"善有善報",可王寶強的善良卻總是在被辜負。
當年,王寶強如此信任自己的前妻和自己經紀人,把所有的錢都交給了兩人保管,沒想到兩人雙雙背叛了他,並帶著他的錢直接跑路。
這件事給王寶強的打擊非常大,一夜之間,王寶強從炙手可熱的大明星成了身無分文的窮小子。
王寶強要打官司,要奪回屬於自己的一切,可是他現在一分錢都沒有,什麽都做不了。
於是,王寶強開始向曾經自己幫助過得人求助,其中就包括王誌文。
可沒有任何人幫他,隻有陳思誠伸出了援手,借給他300萬應急。
王寶強拿到錢後,第一時間交了稅款,然後就開始和前妻打官司。
對於這件事,王誌文解釋自己當時資金周轉不開,手上沒有那麽多錢,所以才沒有借給王寶強。
一些網友表示理解,畢竟演技派的演員不是流量明星,沒有錢合乎常理。
但是,沒有300萬,哪怕隻是30萬、3萬、3千,對於那時的王寶強來說,也是一種幫助,錢不在多少,心意最重要。
對於網友的質疑,王誌文說自己給王寶強介紹了很多資源,表示"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
隻是具體是真是假我們不得而知,所以我們也不會下定論。
不過,我們是站在"知恩圖報"的人性角度思考這個問題,所以才會覺得王誌文的做法欠妥,但如果僅僅站在個人的立場上解析,王誌文的做法也無可厚非。
王寶強不一定能夠東山再起,自己借出的錢,王寶強很可能無力償還,那自己到時候就成了"冤大頭"。
●○結語○●
且幫忙這件事,幫是情分,不幫是本分,沒有對錯之分。
希望王誌文之後能奉獻更多更好的作品,並永遠做到,無愧於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