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幹部酒後撞死九旬老人,8名幹部涉嫌作偽證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今年6月18日父親節當天,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隆坪鄉高園村村民曾憲財,失去了自己90歲的老父親曾昭琴。曾昭琴是被路人發現“摔倒”在路邊草叢,送至鄉衛生院後宣告死亡的。

正當家屬沉浸在老人因“摔倒”身亡的悲痛中時,事情出現反轉。原來,老人並非自己摔倒,而是被村幹部王某平開車撞“飛”的,且王某平事發後駕車逃離現場。由此,一場車禍牽出了一起涉及9名鄉村兩級幹部的窩案。

據調查,王某平在發生交通事故前,曾在村支書家中聚餐並喝白酒。這場飯局,共有包括鄉黨委書記、鄉長在內的多名鄉村兩級幹部參加。家屬質疑,在村幹部酒駕肇事逃逸事故中,鄉領導存在包庇、串供行為。

目前,撞人的村幹部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逮捕,村支書被刑事拘留,鄉黨委書記、鄉長、開具虛假《死亡證明》的村幹部以及4名鄉幹部等因涉嫌偽證罪均已被取保候審。

蹊蹺:九旬老人路邊“摔倒”身亡

“您好,是曾昭琴老人的家屬嗎?請速來鄉衛生院一趟!”6月18日父親節當天下午3點多,江西省贛州市興國縣隆坪鄉高園村的村民曾憲財,突然接到鄉衛生院緊急電話通知,他90歲的老父親曾昭琴在路邊摔倒後被送到了鄉衛生院。等一眾家屬趕到時,曾昭琴已被宣告死亡。

曾昭琴膝下一共8個子女,曾憲財排行老大,曾憲新排行老三。“父親平生信佛,是鄉裏寺廟的理事會會長,事發當天接到通知去廟裏開會。去是晚輩開車送的,回來老人就邊走邊等晚輩開車去接。”曾憲新說,是兩名路人發現老人倒在路邊草叢裏的,當派出所民警接到路人求助趕到現場時,老人已先一步被村幹部送至鄉衛生院。

當天下午4點左右,家屬將老人的遺體運回家中,並陸續通知在外地的兒孫輩趕回老家。當天下午6點左右,家屬前往村委會給老人辦理《死亡證明》,家屬說明情況後,村幹部劉某福開具了一份《死亡證明》,並蓋上村委會公章。《死亡證明》上寫著,曾昭琴於2023年6月18日“在家正常去逝,情況屬實”。家屬拿到《死亡證明》後,村幹部又通過熟人傳話,催促盡快將老人的遺體火化。



村幹部劉某福給死者家屬開具的《死亡證明》。本文圖片均為 澎湃新聞記者 羅振宇 圖

路人報警時老人還躺在路邊草叢裏,為何民警到達時老人卻已被送進醫院?老人在路邊“摔倒”身亡,為何《死亡證明》上寫的卻是“在家正常去逝”?種種蹊蹺,一開始並沒有引起家屬的懷疑。

“雖然老人身體比較硬朗,但畢竟已經90歲高齡,肯定是經不起摔的。”曾憲新說,“由於忙著準備後事,一家人對於老人‘摔倒’身亡的死因,沒有產生任何懷疑。”

反轉:村幹部肇事逃逸後投案

6月19日淩晨1點左右,距離事發不到10個小時,當家屬們正沉浸在悲痛之中時,事情突然出現反轉。

村幹部王某平給家屬打來電話稱,老人並不是自己摔倒,而是被他開車撞倒的。原來,派出所民警為了查清老人是如何摔倒,查看路口監控攝像頭才發現,老人是被車子撞“飛”進路邊草叢的。



監控視頻顯示,曾昭琴係被車輛撞倒。

隆坪鄉政府7月14日出具給家屬的《信訪答複意見書》,描述了當天的詳細事發經過。

經查,6月18日下午3點10分,高園村村幹部王某平駕駛鄉幹部邱某民的車子,行至高園村三江口交叉路口時撞到曾昭琴。約20秒後,黃某(高園村村支書黃某福之子)駕駛一輛白色轎車經過事故現場,車上還坐有4名鄉幹部陳某輝、邱某民、王某豔、呂某,其中黃某、邱某民下車查看情況,1分鍾後,高園村村幹部劉某福也騎摩托車到達現場。

下午3點12分,黃某、邱某民上車離開現場,半分鍾以後,王某平也駕車離開現場。劉某福在現場打電話通知高園村村幹部劉某祥來現場處理事故後,騎摩托車離開。3點25分,劉某祥駕駛麵包車趕到現場,將被撞倒的曾昭琴送至鄉衛生院救治,經醫生確認已死亡。

6月19日淩晨,王某平在村支書黃某福的陪同下,主動到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永豐中隊自首,同時王某平電話告知曾昭琴家屬交通事故情況。

興國縣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結合監控視頻、屍檢結果,“曾昭琴符合交通事故中頭部受傷致顱腦損傷死亡”。

至此,事情真相浮出水麵。

調查:事發前涉事眾人曾聚餐飲酒

7月30日,澎湃新聞記者在事故地點看到,該處為進村的交叉路口,但白天視野開闊,且人車較為稀少,現場還留有死者家屬祭奠燒過的蠟燭。

為何在路況並不算複雜的鄉間路口,會出現如此嚴重的交通事故?據知情人士透露,事發前,涉事人員曾在村支書黃某福家中聚餐,席間還喝了幾瓶白酒;除兩輛車上出現在事故現場的5名鄉村兩級幹部,隆坪鄉黨委書記謝某玲及黨委副書記、鄉長劉某斌亦參加了聚餐。

興國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也印證,經偵查,肇事者王某平在當天事發前的午餐,曾喝過白酒。但是,由於王某平是在次日淩晨才投案自首,此時抽取的血液中並未檢出酒精成分。《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還認定,王某平酒後駕駛,且在事故發生後駕車逃離現場,未報案也未保護現場,對事故負全部責任。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顯示,肇事者王某平事發當天午餐曾喝白酒。

事發後,興國縣成立了由13個部門組成的縣級工作組,負責事故處理及善後事宜。

曾憲新說,按照法定賠償標準,最終家屬或許隻能獲得幾十萬元的賠償金,但現在諒解賠償金已經出價到160萬元。“本來一家人一致要求嚴肅處理涉事人員,但在高價諒解賠償金的誘惑下,有部分親戚已經心動,在刑事諒解書上簽字了。”他無奈地說。

追責:鄉黨委書記等9人涉嫌偽證罪

“這起事故中,不僅是村幹部酒後交通肇事逃逸,還存在鄉領導涉嫌包庇、串供。”曾憲新稱,派出所查看監控發現老人是被車撞倒後,曾報告給鄉領導,但鄉領導並未第一時間通知家屬,而是拖延時間組織涉事人員串供,肇事者也是直到次日淩晨才投案自首。

麵對家屬的質疑,鄉黨委副書記、鄉長劉某斌在電話中回應稱,不存在包庇村幹部的行為,自己事發時並不在事故現場,也是事後才得知發生交通事故的消息。鄉黨委書記謝某玲的電話,則一直無法接通。



隆坪鄉政府出具給家屬的《信訪答複意見書》,披露了部分涉事人員的組織處理結果。

澎湃新聞記者多方了解到,事發後,共有隆坪鄉黨委書記、鄉長在內的10人被處理。其中,開車撞人的村幹部王某平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逮捕;村支書黃某福涉嫌偽證罪被刑事拘留;鄉黨委書記謝某玲,鄉長劉某斌,鄉幹部呂某、陳某輝、邱某民、王某豔,村幹部劉某福,村支書之子黃某均涉嫌偽證罪被取保候審。組織處理方麵,鄉黨委書記謝某玲、村支書黃某福及村幹部劉某祥、劉某福已被停職;鄉幹部呂某、陳某輝、邱某民、王某豔已被暫停相關工作。

對於開具虛假《死亡證明》一事,劉某福回應稱係工作失誤,“《死亡證明》模板上寫的都是‘在家正常去世’,打印的時候我忘了改過來。”劉某福還表示,他涉嫌偽證罪是因為曾隱瞞王某平和自己喝酒的事實。

7月30日,自小隨爺爺曾昭琴長大的孫子曾慶森,再次從外地趕回老家。“事發後我爺爺一直沒有下葬,隻為等一個公平公正的處理結果。現在已經過去40多天,爺爺在殯儀館躺了太久,我們不能再等下去了。”他說,家人已經選好了日子,8月2日爺爺的遺體將被火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