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兩女子夜晚拿麻袋偷瓜 瓜農:損失大概兩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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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根據九派新聞視頻報道,6月9日,天津兩女子夜晚趁瓜農不在地裏,用麻袋偷走了一大袋西瓜,此事引發關注。



瓜農劉先生表示,損失大概在二三百元,覺得不值得就沒報警,以前也沒見過這兩個女的。劉先生稱,由於監控沒拍清楚臉,難以找到這兩人,希望各位瓜農提高警惕。

劉先生說道:“我這地裏有監控,她們一個偷一個裝袋,以前都沒見過這兩人。以前也有偷瓜的,但隻弄一個兩個吃。雖然有監控,但看不清臉,也不好找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 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製,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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