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超重10%就停飛?限重文件廢止逾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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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上遊新聞報道,6月初,海南航空向其客艙部的空中乘務員發布通知,對乘務員進行“關於專業化形象的篩查和管控提示”,其中明確對女性乘務員的體型、體重進行不同等級的管控,超出標準體重值10%的女性乘務員將“立即停飛減重”。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除海航外,深圳航空、北部灣航空等航司在近期發布的空乘人員招聘中,也都對空乘應聘人員給出了體重限製的要求。而我國此前出現空乘人員建議體重的相關政策性文件,實際已在2001年廢止,但一名業內人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仍有部分航空公司會參考廢止的文件,製定行業管理標準。”

至於海航的管理細則,一名知情人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體重管控的目的在於將健康管理前移,且體重管控是針對所有乘務人員,並不隻局限女性。

海航規定女乘務員超重就停飛?

知情人士:旨在倡導健康生活習慣

據上遊新聞報道,4日,海南航空客艙部下發了一份名為《關於專業化形象的篩查和管控提示》的文件,除相關日常工作要求外,其中對該公司的女性乘務員體型體重製定了具體的管控標準。

按照該管控標準,女性乘務員標準體重的計算公式為“身高(cm)-110=標準體重(kg)”,體重超過該數值即為超重,公司會對超重人員進行分類管控:

·超重數值在5%以下的女乘務員,將以月度為周期進行體重監控,避免組員體重持續上升。“待一月監控期滿後,著製服赴乘務隊進行當麵複核,完成現場稱重及三人麵試小組評議。”

·對於超重區間在5%~10%的女乘務員,工作細則規定,將給予乘務員30天自我減重期,並以周為單位進行監控。乘務隊將在每一周期結束時對乘務員進行現場稱重及三人麵試小組評議。“若體重上漲並突破10%上限,則立即停飛。”

·對於超重10%的女乘務員,公司則會要求立即停飛減重,乘務員所在的乘務中隊將協助組員製定減重計劃,督促減重效果。

為何出台乘務員體重管理的細則?據媒體報道,相關文件內容解釋稱,“專業化形象是重要的直觀的職業形象”“我們作為窗口單位,應是一道靚麗的名片”。

相關管控內容目前是否已落實?管控群體是否隻針對於女性乘務員?針對相關問題,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致電海南航空,但對方均拒絕回應。另據澎湃新聞報道,海航一名知情人士回應稱,管控並不隻針對女性乘務員,而是對所有性別的乘務員的統一要求。

紅星新聞記者也在海南航空5月發布的空乘招聘公告中看到,無論男性還是女性乘務員,均給定了相關體重要求——女乘務員要求:【身高(cm)-110】*90%~【身高(cm)-110】;男乘務員要求:【身高(cm)-105*90%】~【身高(cm)-105】。

此外,上述知情人士還指出,超重乘務員並非被直接解讀為“停飛”,而是基於常規人體體重參考標準,匹配乘務員健康體重區間測算辦法,作為乘務隊日常進行乘務員健康體形體態前置管理的參照依據,用於乘務員體形管理的前置識別和提示。

“此舉意在通過錨定參考目標,倡導健康生活習慣,保持良好的職業形象和健康體態,而不是被動等待個別組員體形發生明顯變化後影響安全服務工作。”上述知情人士解釋說。

多家航司招聘空乘給定體重標準

業內人士:大都出於職業形象管理考量

實際上,對空乘人員提出體重管控要求的,並非隻有海南航空一家。紅星新聞在梳理多個航空公司近期發布的招聘條件時發現,對空乘人員體重給予規定的並不鮮見。

如浙江長龍航空有限公司在5月發布的乘務員招聘通知中,要求的性別僅限女性,身高為168~175cm,體重要求為【身高(cm)-110(cm)】(kg)(1±10%);深圳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在6月1日發布的招聘條件中規定,男、女乘務員體重要求均為【身高(cm)-110】*90%~【身高(cm)-110】*110%;廣西北部灣航空有限責任公司在6月發布的招聘中要求,女性乘務員體重要求為【身高(cm)-110】*90%~【身高(cm)-110】,男性乘務員體重要求為【身高(cm)-105】 *90%~【身高(cm)-105】。



↑北部灣航空發布的空乘招聘中給出體重限製條件

但也有多家航空公司的招聘中未見對乘務員的體重限製。紅星新聞記者梳理看到,如東航、廈航、南航在近期發布的乘務員招聘要求中,雖然對乘務員的身高做了明確規定,但並未在招聘信息中提及體重範圍,其中僅廈門航空要求“身材勻稱、舉止端莊”。

體重於空乘人員而言,是否係職業的特定要求?限製背後是出於怎樣的考慮?一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回應紅星新聞記者稱,“就目前而言,要求空乘人員加強體重管理,更多還是出於職業形象管理的因素。”

這名業內人士指出,在空乘職業中,很少會看到體態過於豐腴的空乘人員(無論男女),“即便沒有明文規定,大家也會保持自律,盡可能保持健康生活和良好的身材。”此外,由於空乘人員和飛行員在體檢時的指標要求較為嚴格,因此加強體重管理和健康管理,已是行業內普遍的自我要求。

給出體重建議標準的文件已廢止

業內人士:仍有航司會參考製定標準

航空公司是否應該對乘務員的體重進行管控?紅星新聞記者查閱發現,我國在1996年開始實施的《民用航空空中乘務員體格檢查鑒定標準》(GB/T 16408.4—1996)文件中,曾對空乘人員體重給出建議標準。其中,30歲以下體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30歲以上體重/kg=【身高/cm-105】±【身高/cm-105】*10%。

但記者發現,根據2001年8月發布的《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中國民用航空總局令第101號)要求,上述文件便已廢止,當時取而代之的標準文件,均未對乘務員的體重出台限製性規定。交通運輸部2018年11月修訂的《民用航空人員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對於空乘人員的體重等也未作出明確的限製性規定。



↑對空乘人員體重給出建議標準的文件已於2001年廢止

廢止前述文件的原因,民航局也在“101號令”中作出了解釋:為了規範體檢合格證管理工作,使之進一步與國際標準接軌,保證中國民用航空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行使相關執照權利與飛行安全的要求,並適應民航改革開放的形勢。

盡管如此,另一名從業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對空乘人員進行篩選和管理上,一些航空公司仍然會參考舊的標準來執行。”

對空乘人員進行體重管理,是否為了最大限度降低飛機載重以此降低燃油成本?針對這一說法,上述從業人員表示,“我個人認為,這不會是主要原因。”其解釋稱,飛機重量的確是影響油耗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航空公司不會為此要求乘務員管理體重,“通過對飛機各項結構裝置、節能設備的優化,遠比空乘減脂產生的節油效果好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