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淩晨,全國催收巨頭、總部位於湖南長沙的湖南永雄資產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永雄集團”)宣布從即日起停業。並在官微發布《告全體員工書》,表示集團相關部門將商討善後事宜,應對可能到來的最壞局麵。
圖源永雄集團官微
近日,永雄集團多地分公司數名工作人員被警方帶走調查,引起社會關注,永雄在《告全體員工書》中亦承認了這一消息。
安徽警方跨省執法,179名永雄員工被帶走
“4月3日、4月10日和5月19日,安徽警方跨省執法,相繼介入集團衛成公司吉首分公司,集團懷化分公司、湘潭分公司和邵陽分公司調查,共將179名員工強製帶往安徽,並分別采取監視居住、取保候審、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強製措施。目前,共有3名員工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批捕。”
據永雄集團透露,公司員工數量近年來大幅下降。員工從疫情前的1.7萬人,降至疫情結束後的7000人,經此事件後又降至2000人。
在《告全體員工書》中,永雄多次強調集團始終合法合規運營。
“需要請大家相信的是,永雄集團絕對不存在公司違法犯罪行為!”
“永雄雖然艱難生存於輿論的灰色地帶,但始終穩步運行在法律的底線之上。”
同時,永雄集團披露向地方政府提出的三項請求。
一是請求協調湖南省公安機關對永雄進行立案調查。按照屬地管轄原則,湖南省公安機關對永雄員工涉嫌的犯罪具有管轄權,由湖南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也便於開展偵查活動,相較於外省警方異地辦案更有利於節約司法資源,也可避免外省警方不規範辦案甚至非法辦案對永雄及員工造成重大利益損害。
二是請求協調湖南省委政法委組織相關部門成立工作組,對安徽省公安機關跨省異地辦案模式進行調查,如存在違法違規辦案行為,請協調予以糾正,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升級。
三是請求派駐工作組對永雄此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行指導,妥善解決可能即將全麵爆發的網絡輿情及員工善後問題,避免引發影響社會穩定大局的群體性事件。
赴美上市暫停,延期至今
據公司官網,永雄集團成立於2014年4月,總部位於湖南長沙,創始人為譚曼,目前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周小芳。此前的招股書顯示,2019年永雄集團擁有全職催收員工超過1萬名,其中1000人為資深催收專家,每位收款專家的平均收款額能達到2.7萬元,待催款項達400多億,傭金率在35.3%以上。
永雄集團的輝煌時刻在2019年前後,彼時它正計劃在美國紐交所上市。
據SEC資料,永雄集團最早在2018年10月提交上市申請草稿版,之後經過三輪問詢,於2019年10月正式提交招股書,計劃於2019年11月20日在紐交所掛牌上市,發行928.2萬股美國存托股票,每股7.75美元至9.75美元,至多募資9050萬美元。但在計劃上市日當天,因需要向SEC提供補充資料且來不及收到回複,永雄集團表示上市日期將順延一天。而後一直延期至今。
2021年初,譚曼再度提及上市願望,稱未來將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時機在合適的資本市場上市,通過上市融資開設地方AMC。
2022年9月,永雄集團發生股權變更,新增5名股東,引入一名外國公司股東EP NEXT CHINA FUND
I,LLC,持股1.28%,還引發了外界對永雄集團再次赴美上市的猜測。
監管方麵,銀保監、央行等部門多次發文嚴厲打擊非法催收、暴力催收,強調不管是銀行保險等傳統金融機構,還是消費金融、小額貸款等新興非銀機構,都必須規範催收方式。
5月15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在京召開“催收國家標準研製與催收業務規範健康發展”工作會,介紹了《互聯網金融個人網絡消費信貸
貸後催收風控指引》國家標準(以下簡稱催收標準)的研製工作,正在征求從業機構的意見。
界麵新聞此前報道,該《催收標準》對金融機構和第三方催收機構的權限做出明確要求。
監管要求第三方催收機構應加強催收人員管理,具有明確的催收工作管理部門並指定一名高級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催收工作;對債務人及其擔保人、連帶責任人等相關當事人催收,不應對無關第三人催收;要求催收人員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並簽署個人信息安全保密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