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假中介調包房本 武漢退休教授300萬房產被人偷偷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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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武漢退休教授王女士與洪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的交涉依舊沒有結果。

月初,她發現自己300多萬元的房產,被人以70萬賣掉,“一名疑似假中介調包了我的房本,偽造了我的身份證件和外國國籍,謊稱我在國外無法到場,以委托書方式在洪山區政務中心辦理了過戶手續。”



偽造的王女士護照(受訪者供圖)

過戶兩天後,所謂“買房人”又以房產抵押形式,向貸款公司貸款190萬元。

王女士認為,“我從來沒有外國國籍,這些偽造證件漏洞百出”,而窗口工作人員沒核驗出來,房子現在的產權歸屬以及這筆貸款是否會給她帶來麻煩,“讓人擔心不已。”



抵押信息(受訪者供圖)

洪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表示,辦理過戶手續時,隻對資料進行形式審核,不負責實質審核,沒辦法審核所有人的所有資料,“我們也是受害者,也會報警。等警方確認我們收到的證件資料是假的,再說下一步的事。”

糟心:

300萬房產莫名被人70萬賣掉 房主手裏真房本變成“假房本”

王女士是武漢某211大學的教授,近幾年退休後被兒子接到身邊同住,原本一套130多平的房屋閑置了起來。

2019年,王女士將房屋以300萬價格掛在“貝殼找房”上,準備將房子賣掉,後因為疫情衝擊,一直未能成交。“有三四家中介公司聯係過我。去年,一家自稱21世紀房產的中介還邀請我到網點,跟一個意向買家麵談過。”

王女士說,現在回想起來發現當時已經有騙局端倪。當時,所謂的買家隻露麵了10分鍾左右,不像正常買家那樣問東問西,而是一副“你怎麽說都行”的態度,反而是中介陶某一直熱心、積極。

“又過了一段時間,陶某再次邀請我去網點,說客戶已經交定金了,讓我拿著證件、房本去複印資料。”王女士說,網點看上去沒什麽異常,前台有兩個姑娘,辦公區也有員工坐著,她把資料交給陶某之後就回家等消息,遲遲沒有動靜,陶某說買房人資金出現問題了,她就沒再追問。



“直到今年5月8日,另一家跟我聯係過的中介問我,房子是不是已經賣出去了。我說沒有啊,她說她們係統顯示這個房子已經網簽過戶了,讓我趕緊確認下。”王女士說,她通過兩家中介公司查詢,均發現房子已經在洪山區政務中心過戶,並且處於抵押狀態。

驚慌之下,她趕到洪山區政務中心詢問。工作人員介紹,一個叫陳某的男子提交了王女士的護照、身份證、委托書、公證書、不動產權證等詳細資料,將房屋過戶給了王某。



虛假過戶的合同(受訪者供圖)

“這兩個人我都不認識,300萬的房子按70萬的價格過戶了。工作人員查驗後告訴我,我手中拿著的房本是假的,被人調包了。並且這個房子過戶之後轉手去抵押貸款了190萬。”王女士說,驚慌之下,她向當地派出所報了警。

疑惑:

過戶資料中有23處錯誤,“中介”退租時連押金都沒要

王女士介紹,陳某提供的資料中存在23處錯誤,但未被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出來。

其中,護照信息中,連基本信息都有錯誤:

除了王女士的名字,還多出另一個“can xu ning”的名字、武漢的拚音錯寫為“wuhang”、生日信息錯寫為“08/58”,出生日期與提交的身份證信息出生日期不同。

“哪有8月58日,這麽明顯的錯誤他們也沒看出來。”王女士說,除了護照信息錯誤,對方出具的委托書中還有“上訴不動產”這樣的錯別字,對不動產權和房屋產權的表述多處錯誤,英文公證書中有多處單詞拚寫錯誤。

“等我發現問題的時候,中介陶某已經失聯了,去網點一看,人去樓空。房東說陶某是付現金租房,5月9日走的時候押金都沒要。”王女士認為,對方是蓄謀已久策劃了騙局,兩次去網點看到的幾名工作人員可能也是托兒。

求證:

中介公司回應“被人利用了”,購房者匆忙掛斷記者電話

21世紀房產武漢區域的負責人介紹,係統內沒查到陶某的信息,陶某不是他們的員工,“那個門店2月份就撤店關門了,沒有員工在那裏上班,王女士兩次去看到的人都是假身份。可能是撤店之後,路邊的裝飾、招牌沒換,被人利用了。”

封麵新聞記者在王女士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上看到,陳某作為代理人與買房人王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較為簡單,內容2000多字,稀疏地打印在兩張A4紙上,上邊留有王女士的電話號碼和買房人王某的號碼。

記者撥打買房人王某電話,對方表示“不清楚”便掛斷電話。

“這種涉外的英文材料,按照規定需要到國內公證機構轉換成中文,確認信息真實,再一並遞交給窗口,不然窗口是沒辦法審核真假的。合同上有房主電話,事件又涉外,窗口至少應該電話聯係下房主吧?”王女士表示,政務中心窗口應該為審核不嚴負責。

官方:

回應稱自己也是受害者,隻做形式審核

封麵新聞記者在洪山區政務中心采訪時,工作人員要求填寫“宣傳申請表”,表示向上級審批後才能采訪。“每天經手那麽多業務,沒辦法逐一核實所有資料情況。”

另一名不願透露姓名洪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工作人員介紹,陳某來辦理業務,提供的產權證和身份證是真實的,“目前沒辦法說提交的資料是假的,我們也是受害者,要跟當事人一起報警,確認這些資料是假的話,再說下一步的事。”

該工作人員介紹,窗口辦理過戶手續,“隻對提交的資料作形式審核而不作實質審核,兩者的區別您自行去了解”。

律師:

部分資料錯漏明顯,審核窗口應擔責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介紹, 形式審查是對材料的完備性、合法性審查,審查材料在形式上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和要求;實質審查則還要審查材料的真實性,是否符合事實情況。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規定,應當按照“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麵積等材料與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狀況是否一致;有關證明材料、文件與申請登記的內容是否一致;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要求進行查驗。

“因此我國沒有明確規定不動產登記機構的審查義務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不能單一的看待,一般是通過文件上的簽字蓋章來判斷資料的真實性。材料中出現了8月58日這樣違反常識的錯誤,和大量拚寫錯誤,即使是按照形式審查的標準,房屋登記機構也沒有盡到審核義務。”付建認為,這些錯誤非常容易發現,過戶窗口有審核不清的過錯。

付建介紹,王女士的房屋可能存在產權風險,和抵押後被強製執行的風險,她可以進行報警,同時以訴訟方式明確房屋所有權,抵押產生的債務也無需擔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