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隻小熊貓之死:警方解救後寄養動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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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距2022年5月63隻小熊貓被成功解救已過去一年。

2022年11月,四川樂山警方通報了“4·29”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一個長期從事獵捕、收購、運輸、出售野生小熊貓的犯罪團夥被警方搗毀,共查扣小熊貓活體63隻。

之後,被解救的小熊貓寄養在雅安市碧峰峽野生動物園內,因應激反應等原因,陸續有小熊貓死亡。據四川林草部門回複野生動物保護誌願者的函件披露,該案中寄養的小熊貓死亡23隻,存活40隻,健康狀況良好。
↑被解救的小熊貓 圖據樂山警方
現在這40隻小熊貓狀況如何?連日來,紅星新聞記者多方采訪了解到,存活的小熊貓已從碧峰峽野生動物園移交給樂山相關部門,並於今年2月放歸野外。至於23隻小熊貓到底因何而死?動物園相關人員表示,動物已經移交,不想再多談此事。

近年來,四川公安破獲不少涉及盜獵野生動物案件,在一些涉及活體野生動物的案件中,涉案野生動物往往由有資質的第三方代管。如何避免再出現類似悲劇?一位工作多年的民警告訴紅星新聞,受製於救助、提交、保管以及處置始終沒有統一標準,各地情況和條件又不盡相同,所以不同的部門可能在執行上會有所區別,有的可能會由公檢法及林業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後決定。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博士建議,對於查獲的活體野生動物,執法部門在案件取證和司法調查的同時,也要重視這些動物的專業救治,減少和避免案偵過程給它們可能造成的二次傷害。執法部門和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也要加強協作,不斷優化活體野生動物執法、收容和救治流程,改善救助康複設施和水平,幫助它們重返野外。

隱情:

警方破獲大案解救63隻小熊貓

動物園突然接手後20多隻陸續死亡惹爭議

小熊貓,又稱紅熊貓,是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主要生活在海拔3000米以下的針闊混交林或常綠闊葉林中有竹叢的地方。由於外貌可愛,小熊貓深受國內外自然愛好者的喜愛。

據樂山市公安局2022年11月對“4.29”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的通報,犯罪團夥從偷獵者手中以每隻2500元到4000元的價格收購小熊貓,然後將它們養在一個養殖場內,等找到合適的顧客,再以每隻約35萬元的價格賣掉。

根據警方調查,除了2022年5月現場查獲的63隻小熊貓活體、4隻死體外,相關證據顯示雙方交易的小熊貓數量大約在八九十隻,涉案總價值1000餘萬元。案發後,涉案的31人被采取刑事強製措施,被查獲的小熊貓活體暫時寄養到雅安市碧峰峽野生動物園。

如今,距2022年5月這些小熊貓被解救已過去一年,它們的現狀如何呢?

今年4月,紅星新聞記者來到雅安市碧峰峽野生動物園,入園過道上,張貼著不少野生動物的照片,其中不乏小熊貓和金絲猴等。
↑碧峰峽野生動物園隔離動物展示場
官方資料顯示,動物園園區規劃麵積10000畝,由猛獸車行觀光區和溫馴動物步行遊覽區和動物行為展示區組成,園內共放養各類野生動物近300種約10000餘頭(隻、尾)。其中有東北虎、金絲猴、美洲豹等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30餘種,還有白獅、白虎等極品珍稀動物。

沿著動物園的遊覽路線,紅星新聞記者乘車剛離開猛獸觀光區,即看到一處掛著“小熊貓”牌子的展示場,但裏麵並沒有任何小熊貓。一名工作人員稱,“這裏沒有小熊貓了,弄走了,下麵才有。”
↑碧峰峽野生動物園提示牌
步行大約1小時後,紅星新聞記者發現一處圍了較高護欄和綠網的展示場,欄杆上掛著多塊提示牌“隔離動物展示場 禁止拍照、驚擾”。透過欄杆縫隙,記者才看到多隻小熊貓正在場地中間的木製亭子裏休息。
↑透過欄杆縫隙看到小熊貓正在木製亭子裏休息
這裏的小熊貓為何不讓人觀賞?對此,一旁動物園觀光車乘車點的工作人員並未作答,隻是說前方一處房子裏還有供觀賞的小熊貓。

此前,動物園曾向媒體介紹,由於小熊貓是野生個體,不能和園內的動物生活在一起,也不能向遊人展示。

據了解此事的一位知情人告訴紅星新聞,因為63隻小熊貓數量大,事發突然,不像其他救助有提前準備的時間,樂山公安那邊解救了小熊貓,馬上就需要動物園介入。樂山相關部門聯係過其他動物園,後來找到雅安有關部門協調,考慮到保護動物,碧峰峽野生動物園才接手,豈料20餘隻小熊貓入園陸續死亡後,動物園被推上風口浪尖,承受了不少壓力。

對此,碧峰峽野生動物園相關人員表示,不願再多談此事。

死因:

盜捕、運輸中產生應激反應

還有身體狀況等綜合原因

小熊貓為何會陸續出現死亡的情況?

之前,據中國新聞周刊報道,為接受這些野生小熊貓,碧峰峽野生動物園特意修建了隔離區,由專人喂養,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盡全力救助。小熊貓生性敏感,由於被盜捕、運輸的過程中產生了大量應激反應,很多在到達碧峰峽後便出現狀態糟糕、食欲不振、性情煩躁等情況,雖然動物園盡最大能力飼養,但還是陸續出現死亡的情況。

上述知情人也告訴紅星新聞,小熊貓死亡是一個綜合原因,比如這些小熊貓是才從野外抓獲,還是在人工飼養場裏飼養了一段時間?如果是在野外剛抓獲,可能應激反應就特別大;即便是已飼養了一段時間,也有老弱病殘、天氣、運輸等多種原因。“這裏麵有一個過渡期,後期小熊貓死亡就少了。至於移交給樂山方麵後是否還有死亡,這就不得而知了。”

世界動物保護協會科學家孫全輝博士告訴紅星新聞,小熊貓棲息於溫暖潮濕的山地森林中,大部分時間生活在樹上。它們性情溫和、行動遲緩,喜歡單獨或結成小群活動。在獵捕、收購、運輸、交易的過程中,為掩人耳目,盜獵者常常將偷獵的動物藏匿到極小的容器或空間裏;為防止動物逃脫,犯罪分子也常常會將動物加以束縛,這些都會造成動物的傷病和死亡。在被查獲前,有些動物可能被關押很久,並且長時間沒有規律進食和飲水;被查獲後,部分身體虛弱或已患病的動物如果得不到及時救治,患病和死亡在所難免。
↑抓獲犯罪嫌疑人 圖據樂山警方
孫全輝介紹,把習慣單獨生活或性格凶猛的動物強行關在一起容易發生意外,因為這些動物可能會相互打鬥,甚至同類相殘。鑒於被查獲的動物身體狀況往往欠佳,甚至有些個體可能已經患病受傷,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最好將動物單獨安置,方便後續觀察和治療。

進展:

動物園備受質疑曾兩次去函說明情況

今年涉案小熊貓已被放歸野外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之前碧峰峽野生動物園備受網友指責質疑,“眼睜睜看著野生小熊貓陸續出現死亡,卻不將它們放歸野外,或是出於‘私利’考慮。”

對於這種質疑,上述知情人表示,因為樂山公安移交(過來)的,所以不能私自放生,需要移交給樂山公安或得到上級的批準才能放生。“以前動物園每年也會救助野生動物,但數量比較少,周期很短,有的野生動物養幾天,體力恢複了,評估可以放歸就放歸了,但這些涉案小熊貓就比較特殊,不是動物園說放就能放。”

該知情人介紹,動物園也希望它們能盡快回到野外去。小熊貓被移交過來後,(飼養)也有難度,陸續出現死亡,為此曾向樂山方麵去了兩次函說明情況,但直到今年年初才移交,這些小熊貓差不多在野生動物園待了將近十個月時間。

63隻涉案小熊貓到底死了多少隻?還剩多少隻?據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2023年4月14日公開披露,四川省林草局回複野生動物保護誌願者《關於答複涉案野生動物相關問題的函》顯示,“4.29”特大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中被樂山馬邊縣公安局寄養的63隻活體小熊貓已死亡23隻,現存活40隻,健康狀況良好。

紅星新聞記者從樂山市相關部門知情人處獲悉,2022年12月底,樂山市公安、檢察和林業部門共同商討決定,在不影響案件起訴和審判的前提下將小熊貓集中放生。隨後,根據馬邊檢察院出具的放生意見,當地警方向林業部門辦理了移交手續。2023年2月13日,涉案小熊貓已被放歸野外。

背後:

涉案野生動物救助管理待規範

國家林草局曾征求意見,相關辦法尚未正式出台

雖然這批存活的小熊貓已被放歸野外,但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碧峰峽野生動物園內仍有一些涉案野生動物尚未放歸。而對於被救助收容的野生動物,與人類以及非自然環境接觸的時間越短,未來野外放歸的條件越有利。
↑碧峰峽野生動物園
根據《公安機關涉案財物管理若幹規定》,涉案財物應當“妥善保管”;2017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辦理經濟犯罪案件的若幹規定》中也明確規定“除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另有規定以外,公安機關不得在訴訟程序終結之前處置涉案財物”。

而有的案件審理長度也不盡相同,有的案件短則數月,長則數年,從這個角度來看,確實對野生動物的救助和放歸造成了一定困難。

一位在四川警察係統工作多年的民警告訴紅星新聞,“近年來,四川公安破獲不少涉及盜獵野生動物案件,大多都是死體。在一些涉及活體野生動物的案件中,涉案野生動物往往由有資質的第三方代管。這期間,本著保護野生動物的原則,先做好相關鑒定,然後固定證據,將野生動物交給林草相關部門,他們依照相關法律視情況決定什麽時候放歸和如何放歸等。如果非得要等法院判決後才能放的話,就太惱火了。”

但他同時也表示,受製於救助、提交、保管以及處置始終沒有一個統一標準,各地情況和條件又不盡相同,所以不同的部門可能在執行上會有所不同,甚至隻能摸索前行。有的可能會由公檢法及林業等部門召開聯席會議後決定。

自2022年4月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裏第十七條明確表示,對於涉案動物的種屬類別、是否係人工繁育,非法捕撈、狩獵的工具、方法,以及對野生動物資源的損害程度等專門性問題,可以由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偵查機關依據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等出具認定意見等。

針對涉案野生動物救助問題,2021年11月,國家林草局曾就《罰沒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移交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罰沒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保管處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罰沒野生動植物及其製品保管處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第十一條明確提到,“對於本部門罰沒的以及其他執法機關移交的原產於當地的健康野生動物活體,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在做好拍照、錄像等取證工作後,可以及時放歸野外,不再辦理本辦法規定的入庫、保管、處置等手續。”

但至今,相關管理辦法仍未正式出台,部分被解救的野生動物在“回家”的路上,仍麵臨著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