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姐弟墜亡案:“精神病”不是刑事犯罪免死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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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隔兩年多,備受關注的“姐弟墜亡案”終於有了結果。



2023年5月11日上午,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案(重慶姐弟墜亡案)二審宣判,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在此前的一審中,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一審宣判後,張、葉二人提出上訴,張波當庭翻供稱孩子墜亡是意外,葉誠塵則稱自己有“精神病”。

北京勇者律師事務所創始人易勝華律師告訴《環球人物》記者,在法庭審判中,沒有證據佐證的翻供,毫無意義,隻會是作為“不認罪、不悔罪”的表現。

法庭對事實的認定,從來都不是單獨憑借口供,而是綜合考慮各個方麵的證據做出的認定,口供隻是其中一個方麵。

如果要推翻之前的供述,那就需要提供相應證據來證明之前說的不是事實,或者之前的供述是非法取得的。

此外,網絡上對葉誠塵自稱“精神病”一事也很關注。她稱自己和張波商量謀殺兩個孩子的聊天記錄是在不清醒的時候發的,其家人也在案發後也做了精神病鑒定報告,以此證明家族有精神病史。

對此,中國政法大學證據科學研究院胡紀念教授表示,如果被告人有精神病,而且在案發當時處於疾病期,但所患精神病對被告人的辨認能力和控製能力沒有實質性的影響,那麽被告人依然是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人。

易勝華律師也表示,“精神病”不是絕對的“免死符”,對於作案時處於未發病狀態的犯罪分子,同樣可以依法處罰。有很多故意殺人案中,所謂的精神病人因法院認定其作案時神智正常,而受到嚴厲懲處。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孩子的母親陳某某表示,對於張波和葉誠塵來說,最真誠的贖罪就是坦然接受一審判決,靜靜地死去。唯願對凶手執行死刑後,兩個年幼無辜的孩子能夠安息。

事件回顧:

2020年11月2日下午3時許,兩個孩子墜樓後身亡。

2020年11月10日,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將張波、葉誠塵抓獲歸案。

2021年12月28日,重慶市五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2022年1月19日,張波、葉誠塵提出上訴。

2023年4月6日,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張波、葉誠塵故意殺人上訴一案。庭審中,張波、葉誠塵當庭翻供。

2023年5月11日,該案二審公開開庭宣判,維持一審判決。

大榮確 發表評論於
法庭對事實的認定,從來都不是單獨憑借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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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證據,講事實,這是中國的法院。美國法院僅憑口供就可以認定事實;甚至針對特定被告,漏洞百出不能自圓其說的口供都可以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