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飛雄被以“煽顛罪”重判 國際輿論呼籲放人

郭飛雄被以“煽顛罪”重判 國際輿論呼籲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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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中國異議人士郭飛雄

中國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本名楊茂東)本周四(11日)被廣州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重判8年的消息,引發國際輿論強烈關注。美國駐中國大使館外交官被拒絕入庭旁聽後,呼籲中國當局盡快放人。

周四上午,中國著名維權人士郭飛雄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一案在廣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郭飛雄和辯護律師進行了無罪辯護。隨後,法庭宣布郭飛雄“煽顛”罪成,判處有期徒刑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郭飛雄表示不服判決,將提起上訴。

多國外交官被拒旁聽 美德使館呼籲北京放人

據路透社報道,庭審當天,來自美國、加拿大、丹麥、法國、德國、荷蘭和英國等國的外交人員都被法院拒之門外。

美國駐華大使館當天通過其推特賬戶表示:“今天,美國外交官受到阻撓,未能旁聽對郭飛雄的法庭審理……。我們繼續呼籲盡快釋放郭先生,讓他可以與家人團聚。”

德國駐華大使傅融(Patricia Flor)發推文說:“我對人權捍衛者楊茂東先生(筆名:郭飛雄)今天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深感震驚。我們的領事官員被阻止旁聽公開進行的庭審。我們將同眾多國家一道,繼續呼籲出於人道主義原因將他釋放。”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主席克裏斯∙史密斯議員(Rep. Chris Smith) 在當天一場聽證會上也提到:“在中國大陸,像郭飛雄這樣的政治犯麵臨顛覆國家政權的虛假審判”。

人權組織:國際社會共同努力 讓郭飛雄獲釋

現年56歲的郭飛雄是中國新公民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和領導者之一, 曾因參加維權行動、為法輪功辯護聲援、要求中共官員財產公開等被當局多次關押。他在2006至2011年曾入獄5年;2013年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並遭酷刑;2015年11月被判刑6年,2019年8月刑滿獲釋。

2021年1月,郭飛雄試圖赴美探視重病的妻子張青,但被當局攔阻未能出境。2022年1月,郭飛雄的妻子病逝後,當局即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囚禁至今。這次也是郭飛雄第三次被判刑。

曾授予郭飛雄“前線衛士獎”的愛爾蘭人權組織“前線戰士”對其被判刑8年表示譴責,並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郭飛雄。前線衛士創始人、聯合國人權捍衛者特別專員瑪麗勞勒(Mary Lawlor)表示:“這再次表明,在我們慶祝《世界人權宣言》75周年之際, 中國完全無視其中包含的許多價值觀。”

國際非政府組織“人權觀察”的中國部研究員王亞秋告訴本台:“我聽到這個消息非常難過,但也不意外。因為郭飛雄是個非常堅強和執著的人權捍衛者,習近平自從上台以來,對人權捍衛者都是沒有任何容忍的。我們‘人權觀察’希望國際社會能夠共同呼籲,將他立刻無條件釋放。”

位於華盛頓的人權組織“自由之家”資深顧問薩拉∙庫克(Sarah Cook)也對本台表示,中國當局顯然是要讓那些人權捍衛者及勇於批評中共製度的思想領袖“為其行為付出更大代價。”

今年4月,中國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分別判處人權捍衛者許誌永和維權律師丁家喜14年和12年的重刑。

美國民間組織“公民力量”創辦人楊建利認為,如今郭飛雄又被判8年,更顯示中共當局的殘酷:“它知道這些人是通過任何方法都無法改變的,它就把他們最好的時間都關押在監獄中。”

人權組織:中共以言定罪 以法治人毫無法治

根據“中國人權律師團”在推特轉發的郭飛雄哥哥楊茂全提供的信息,法院宣布的郭飛雄所謂罪行包括:“長期以來撰寫並在互聯網發表文章”,“2020年創建世界憲政民主論壇”繼續發表自己和他人撰寫的煽動性文章,以及“2021年1月27日接受采訪,詆毀中國政治製度”等。

不過至截稿,廣州中院並未通報郭飛雄案的判決書內容,在中國網路上也無法搜尋到相關訊息。

總部位於紐約的“中國人權(HRIC)”周四就郭飛雄案發推文強調:“言論自由是基本人權!以言定罪,以法治人,毫無法治!”

“人權觀察”研究員王亞秋還告訴本台,郭飛雄顯然是引言獲罪:“這些完全都是言論自由的範圍,他希望中國這個社會能夠變得更自由,更公平,更正義的一些想法是非常積極的。” 王亞秋認為,該案顯示中國當局對任何批評它的言論都是無法容忍的。

“自由之家”的資深顧問薩拉∙庫克則表示:“不幸的是,像郭飛雄這樣的案例在中國還有很多,這隻是將司法係統政治化現象的冰山一角。”

熟悉郭飛雄的時事評論人士郭寶勝牧師告訴本台:“其實這次的打壓完全是毫無理由的,它的目的當然就是把這個領軍人物嚴重地重判,然後對國內這些人權民主運動進一步地威懾、鎮壓。”

旅美維權律師陳建剛也告訴本台,郭飛雄遭中國當局用以定罪的言論其實都沒有任何敏感性,此案隻是進一步反映出在習近平領導下,中國的司法大倒退。他說:“現在已經到了完全看不到法製一點點影子的地步, 已經沒有了審判。現在的狀態隻不過是以法庭走個過程,來完成當年文革對於階級敵人進行鎮壓的一個程序。”

郭飛雄辯詞談政治主張:實現真正的自由、主、人權、法治

在本台獲得的郭飛雄法庭辯護詞中,郭飛雄表示法庭對他的“政治構罪純屬莫須有”,多年來,他的政治主張和政治理想從未有改變,那就是在中國徹底實現“真正的自由、⺠主、人權、法治”。

他還說,“多元均衡的憲政民主製度”是唯一可以實現中國未來人民當家作主、社會長治久安的政治製度,也是足以幫助當今中國社會徹底擺脫深層危機的“唯一出路”。

楊建利告訴本台,他已安排郭飛雄的兒子楊天策17日出席在瑞士日內瓦舉行的“人權民主峰會”並發言,以此為營救他父親進行呼籲。

明海藍天 發表評論於
為國為民的真正英雄。
fancyorange 發表評論於
這樣的國家連基本的人道都沒有了。人家妻子患癌,讓他出去看一看又能對國家有何傷害。
zzbb-bzbz 發表評論於
幹涉內政
Robinlu 發表評論於
隻要反共,各個都是,人權鬥士,民主運動倡導者,法輪功聲援者…….
5mslj 發表評論於
Nosohard1 發表評論於 2023-05-12 03:06:25
""現年56歲的郭飛雄是中國新公民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和領導者之一, 曾因參加維權行動、為法輪功辯護聲援、要求中共官員財產公開等被當局多次關押。他在2006至2011年曾入獄5年;2013年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並遭酷刑;2015年11月被判刑6年,2019年8月刑滿獲釋。""

如此慣犯, 8年徒刑太輕了. 新加坡的話, 鞭刑, 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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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一個維護人權的律師恨得如此咬牙切齒,FBI可以關注一下這貨了。
偶偶地來一發 發表評論於
出國吧。
山龍 發表評論於
幸好郭已經被國際社會關注,至少中共法西斯還不會殺害他,不會像譚嗣同那樣被殺頭。幾年牢獄對革命者來說不算什麽。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一個文弱書生怎麽顛覆一個“令 美帝都發抖”的國家;自信呢?
smart321 發表評論於
煽顛罪隻有非文明國家才有,而且是極落後的非文明國家才有,中國如果要走向文明,首先要取消煽顛罪
zhanglao9 發表評論於
提名老郭拿諾貝爾和平獎。
相信事實 發表評論於
哈哈,西方國家的大使館都積極出動,可見這個人就是在為這些國家服務,在準備顛覆中國啊。這就是自己提供了大量的證據,不冤枉
river2020 發表評論於
是法輪功,而且是極端的法輪功,這就沒得說了,還有什麽可說的呢?和台獨的罪名相同,台獨和殺人罪同罪
抓波龍招手 發表評論於
看到“發輪功”三個字,就知道這人被判刑不冤枉。
殺敵三千,自傷一萬 發表評論於
要求官員公布財產,妥妥的顛覆政權罪。
lalalaland 發表評論於
流氓土共一直號稱沒有政治犯.
淡水河110816 發表評論於
中國的良心!
XM25 發表評論於
英雄!
Nosohard1 發表評論於
""現年56歲的郭飛雄是中國新公民運動的重要參與者和領導者之一, 曾因參加維權行動、為法輪功辯護聲援、要求中共官員財產公開等被當局多次關押。他在2006至2011年曾入獄5年;2013年被以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並遭酷刑;2015年11月被判刑6年,2019年8月刑滿獲釋。""

如此慣犯, 8年徒刑太輕了. 新加坡的話, 鞭刑, 至死.
競選 發表評論於
毛澤東在八屆十中全會上誣蔑習仲勳利用小說《劉誌丹》反黨、顛覆政權:

現在不是寫小說盛行嗎?利用寫小說搞反黨活動,是一大發明。凡是要想推翻一個政權,先要製造輿論,要搞意識形態,搞上層建築,革命如此,反革命也如此。

  請鄧小平宣布哪幾個人不參加全會。政治局常委決定五人不參加。

  (鄧小平宣布:政治局常委決定五個同誌不參加全會:彭、習、張、黃、周,是被審查的主要分子,在審查期間,沒有資格參加會議。)

  因為他們的罪惡實在太大了,沒有審查清楚以前,沒有資格參加這次會議,也不參加重要會議,也不要他們上天安門。

  一九五九年八屆八中全會勝利粉碎了彭反黨集團向黨的進攻。十中全會又一次揭露彭反黨活動一高饒反黨分子成員習仲勳。

來源:

marxists.org/chinese/maozedong/1968/5-021.htm
maina 發表評論於
美國國家政權每四年或八年被顛覆一次,非但不是罪反而是民眾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