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厘島命案關鍵7秒值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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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清晨,一對中國籍情侶發現在巴厘島當地一家五星級酒店遇害,目前暫無當地警方進一步披露案情。

關於到底是相約自殺、互殺還是他殺,網上眾說紛紜。



(非案發房間現場)

此案受關注度高,個人覺得,主要原因:

1、是信息不對稱,目前我們所掌握的信息都是“引據”,引據當地媒體報道或者國內媒體引據當地媒體報道後的再次合成表述;2、受害者是年輕情侶,從生前情況看有一定財富;3、案發地點為較密閉的場所(酒店走廊及房間內)。

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密室殺人”,容易讓人更有想象空間,各種說法猜測喧囂而來。



前天,某知名博主寫了分析,上了熱搜。後麵還寫了一條“心得”。



昨天網上,還有讀者曝出男性死者李某是幣圈人士,懷疑遭到投資失敗者的“仇殺”。該博主今早在互動時,還做了肯定回複(此前該博主對幣圈說法又做了相關分析,後又做了修改)。



要指出的是,“幣圈”一說法,並沒得到確認。

這樣的“密室”環境,到底發生了什麽情況導致出現如此慘烈的現場?結合目前媒體報道信息和當地警方的表述,我請教了幾名資深法醫和刑偵專家,和大家一起分析。

一、監控問題

一般案件發生後,警方調取周邊監控查看案發現場是不可或缺的調查手段。

現在大家討論的到底有沒有第三人?如果在監控中最終發現有第三人,且形跡可疑,那麽自然可能是他殺。

一般,酒店走廊有監控攝像頭,像涉事的是五星級酒店,監控係統會更加嚴密,哪怕是走廊盡頭等死角也會安裝。

要指出的是,從目前國內媒體轉述的當地警方表述中,其實並沒有講到走廊以外的監控情況。

目前當地媒體涉及到監控資料的,隻有事發大致經過:

酒店監視器畫麵顯示,4月30日晚上8:06左右,女孩程某一人先到酒店登記入住。5月1日淩晨0:17分左右,男孩李某抵達酒店大堂,在沙發上坐了會,0:19,程某下樓後,他與程某兩人隨後一起進入房間。0時50分左右,李某離開房間一段時間,後再次返回。不久,該房間訂購了酒店的食物,酒店員工在1點15分左右將食物送入房內,員工在1:17左右(有另外一種說法是服務員1:17分進入,待了一段時間)離開。

0:50:10左右,李某走出自己房間,在門外停留,往隔壁房間看了看,7秒後,0:50:17他返回了自己房間(也有媒體報道說李某走出房間後繞了一圈,似乎不認識房間了)。

5月1日6點32分,監視器畫麵顯示,李某從房間爬出,四肢著地,身上帶血。6:55分,李某在走廊上去世。







有網友說,該酒店綠植茂密,可能凶手藏匿在綠植中,伺機作案。

刑偵專家分析說,酒店監控是一個係統體係,不是單獨的幾個點位才有,如果凶手潛入或者潛伏,勢必有進來或者出去的跡象。

在國內,如果發生命案,進出口監控乃至周邊監控,警方都會一一調查、排查,從時空關係看,案發時段前後經過的人都有可疑,需要結合進一步調查才能排除嫌疑。

刑偵專家還說,在中心現場勘驗等一係列明確的基礎上,監控起到重要印證作用,查命案要有“一切皆有可能”的理念。

二、女孩傷勢

此前國內媒體轉述當地媒體報道提到,當地警方在現場發現,小夥李某被發現仰臥於酒店走廊上,脖子、左腿上有傷口。女孩程某則被發現浴缸裏,頸部被一條布圍著,脖子上有被纏繞過的傷口痕跡。

另據印尼當地媒體最新報道,法醫對兩名死者進行了屍檢。法醫方負責人Ngoerah Dudut Rustyadi表示:在男孩的屍體上,左右兩側都發現了開放性的傷口,長度大概有11-12厘米。此外,女孩的背部有幾處傷口,左右手有割傷,另外還有幾處小擦傷,另外身上還發現了瘀傷和擦傷,額頭上有瘀傷,右手和腿上也有傷,脖子上環繞了一圈淤青。

我們先來分析女孩傷勢情況。

從脖子的淤痕來說,可能是脖子被勒導致的傷痕,當地法醫說法也是稱“應該是勒痕”。資深法醫說,這一傷勢,一般應該是他人形成的,但還要結合其他傷勢來進一步分析。

再看女孩身上其他傷勢,比如女孩口鼻冒出白色泡沫,這符合生前溺水死亡特征。

資深法醫說,這是因為人沒死亡前,還在呼吸,肺部功能還是很活躍的,隨著呼吸吸入水後,隨著漸漸死亡,呼吸停止,導致口鼻出現了“蕈樣泡沫”,女孩口鼻冒泡沫屬於這種情況。但要做進一步屍體解剖來鑒定,比如可以檢驗肺內有沒有矽藻或者礦物質等。

在一起前夫殺前妻案中,前夫把前妻騙到河邊,趁著女方不注意,把她推下了河,掉入河中的時候,女方其實還沒死亡,她在河中掙紮,隨著呼吸吸入了河裏的矽藻,最後法醫通過解剖在女方肺內發現了矽藻。

那如果浴缸裏的水和河裏的水不一樣,沒有矽藻呢?

資深法醫說,通過解剖,可以發現其他物質,比如前述提到的礦物質等。

另外,有一種說法是女孩左胸和左臂下均發現有水泡。昨天還有網友說那是電擊傷。

資深法醫明確說,水泡肯定不是電擊傷。如果是電擊,人被瞬間電流擊倒,局部溫度很高導致皮膚會出現焦化,身體表麵會留下灼傷痕跡,通常是呈現發焦狀態的,有點發黑,但“沒有炭化這麽嚴重”。

為什麽會有水泡呢?資深法醫說,隻要水溫高於人體表皮體溫(一般是36-37℃),長時間接觸,都會燙傷,形成水泡。

像我們冬天用熱水袋,常常有人一覺醒來,發現自己被燙傷了,這就是低溫燙傷。低溫燙傷是指長時間接觸溫度高於45℃的低熱物體導致的慢性燙傷,像冬天緊貼皮膚的熱水袋、暖寶寶啊、USB充電的取暖爐子,都可能會發生。

女孩身上出現的水泡,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女孩被高溫的水比如滾水燙到,另一種可能是女孩躺在浴缸裏長期在一個位置,這也是因為長時間接觸到熱水(非滾水)後導致的燙傷。人剛剛死亡後,皮膚還是柔軟的,也會發生低溫燙傷。

此外,當地媒體報道說,當地警方在女孩胃內發現了大量液體,正在進一步毒化檢驗。

資深法醫說,通過胃內容物檢驗鑒定,可以來確定死亡時間。他分析,胃內有液體,也可能是女孩生前喝的東西等,但如喝酒,液體量不會很多,也可能是溺水時,“喝入”了浴缸的水。

另外,目前關於女孩躺在浴缸的說法也有多處不一,有的提到浴缸裏放滿了水,有的則沒提到。

據分析,浴缸有水,這有兩種可能,一種服務員發現女孩死亡後,關閉了籠頭,讓水留著;浴缸原本就有水。

浴缸沒水,服務員把水塞拔了。也有可能是殺害女孩的凶手等其他原因導致,這要根據現場勘查情況和調查來分析。

從目前信息看,女孩應係被害。

三、男孩的傷勢

據媒體報道,男孩屍體上,左右兩側都發現了開放性傷口,長度大概有11-12厘米,此外,其背部也有幾處傷口,左右手有割傷,另外還有幾處小擦傷。

媒體還有一種表述是:男孩脖子左右側、手背和右腳、左腳等處有開放性傷口,兩側有約11至12厘米長的傷口。

但目前報道裏,印尼當地警觀點表述是這樣的:上述傷可能是利器導致,但尚不確認是他人還是自己造成的。

從這個意思表麵看,這樣的傷勢,也可能是男孩自己傷到的。

網友對此說法覺得不合理:男孩背部的傷,自己怎麽形成。

但其實,當地警方表述上並沒有問題。資深法醫認為,背部的傷的確自己也可以戳到,關鍵是看什麽部位,“隻要是手夠得著的地方都有可能”。但具體部位這點,印尼當地警方並沒公布,或者說目前國內媒體引據的信息不全。

網友還提出“互殺”不可能,是因為女孩沒這麽大力氣。

這其實,是不科學的。人在危急關頭,都有爆發的潛能。所以,這個力氣不力氣的理由,是站不住腳的。

關於男孩身上的“銳器傷”,從目前報道看,並沒有提及到深度(一些自媒體所稱的3-6厘米深,沒有相關信息確認,故不在討論範圍內)。資深法醫說,一般通過觀察創口情況,對怎麽形成的刀傷會有個大致分析,比如割傷一般會淺一點,如果是砍傷則要深,有點像剁開的狀態,但最後還是需要進一步做檢驗鑒定,比如通過解剖,進一步分析到底是什麽傷。

四、男孩身上有水泡?

因為也有媒體報道,是男孩胸口和手臂出現了水泡,所以我們假設是男孩身上出現了水泡,請資深法醫來分析。

“這很難解釋”。資深法醫說,一般,人死亡後,屍斑會在半小時左右慢慢開始形成,在死亡1-3小時後,逐漸形成屍僵。一般,春秋,大約24小時後,開始出現腐敗。因為印尼當地溫度較高,可能時間更會快一點。“水泡”現象,則是表明屍體出現了腐敗。

但案發當天5月1日6:55分男孩死亡,發生在走廊公共區域,當地警方發現和勘查現場應該都是及時的。

從當地通報時間看,警方是在7:30左右接到報警趕到現場,並確認死亡情況的。



所以從上述分析看,男孩身上出現水泡現象不太可能。推斷可能是國內有部分媒體報道時出現了“失誤”。更傾向於是女孩身上發現有水泡。

五、完全排除了盜竊嫌疑嗎?

此外,據媒體報道,當地警方說,兩名死者的私人物品並未丟失,一些貴重的物品仍在房間。

刑偵專家分析警方表述認為,貴重物品仍在房間,並不代表沒有入室盜竊的可能。

有這個情況出現,有可能是盜竊不成殺人後逃走;也有可能當地警方還沒查到財物情況。

即便是網友猜測的虛擬財物,網上轉賬,也都是有跡可循,有記錄可查的。這就需要當地警方進一步對兩名死者生前使用的電子設備等進行電子物證等方麵的調查。

但從目前當地媒體報道情況看,其實當地警方目前無法斷定兩人是自殺還是被謀殺。當地警方也並沒有完全排除盜竊一說。所以他們對證人進行審查,並調查在事發現場發現的閉路電視錄像即監控等證據。

在媒體報道中,當地警方也隻是說,受害者的私人物品都在酒店房間內,沒有丟失。所以這個,我認為是國內有媒體在轉述當地媒體報道時做了“提煉”。



這一判斷,在稍後巴厘島警察局發言人Stefanus Satake Bayu陳述中也有體現:“關鍵是調查仍在進行中,屍檢結果將由警方公布。”他補充道,目前還不能具體說明“可以斷定兩名中國人死亡原因的屍檢結果”。“我們還不能傳達(任何信息),警方晚些時候將會公布。”



發言人Stefanus Satake Bayu

“我們確實在事件發生後對犯罪現場進行了調查,並對大約15名證人進行了調查。”發言人還介紹,這15名證人有酒店員工,以及熟悉酒店位置的外國人。

這也說明,警方尚未對案件做定性。

六、世界上沒有完美的謀殺

多名刑偵專家和資深法醫都認為,最關鍵的首先要找到凶器。現場如果有凶器,通過鑒定,可以做出推斷。但目前,當地警方並沒有披露相關細節。

我們再接著分析,如果監控記錄沒有發現可疑人,凶器也不見了呢?

所謂踏雪有痕,犯罪現場,隻要有人來過,勢必留痕。

法國偵查學家、法庭科學家埃德蒙·洛卡德的“物質交換(轉移)”原理說的就是:無論何時,隻要兩個客體接觸,在接觸麵就會產生物質的轉移現象。

能量守恒,物質不滅。

如果第三人即凶手存在,他或者他們勢必會留下痕跡,比如在房間裏,進行搏鬥等的軌跡。

那麽如果凶手清理了現場呢?

那還是會有發現的。

世界上沒有完美的謀殺。

七、另一種可能

那麽,有沒有可能吸毒後導致了幻覺,最後導致了兩人出現這個情況呢?

資深法醫說,可以通過屍體解剖和毒化檢驗鑒定等,做進一步分析。

八、國內刑偵專家可以主動去支援嗎?

是不可以的。因為涉及主權問題。需要經過對方國家批準,才可以協助該國警方辦案。

首先要看印尼當地警方是不是提出要求。像江歌一案,就是由日本當地警方調查辦理,最後當地法院審判的。

中國《刑法》第十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此案發生後,5月5日,中國駐登巴薩總領事館總領事朱興龍會見登巴薩市警局局長班邦,雙方就加強警務合作、確保中國公民在巴厘島旅遊人身安全交換了意見。

中國駐登巴薩總領館發言人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中國駐登巴薩總領館高度重視,第一時間與當地警方保持密切聯係,持續跟蹤案件進展。與此同時,總領館及時向逝者家屬通報情況,並為家屬赴巴厘島辦理善後事宜提供必要協助。”

九、我們該談論什麽?

網上關於死者的身份多種說法,比如幣圈說,比如有人找到兩人的社交媒體帳號等,昨天更有網友找到一條信息說是女孩生前網友(熟人)曾在網上勸說女孩,沒想還一語成讖。還有網友去該博主下麵留言,吊唁。

先不說這個是不是女孩本人,哪怕是,這個留言也是3年前的了。也無法判斷女孩當時什麽狀態,和這事有沒有關係。

至於男孩此前做虛擬幣招來仇人,這一說法隻是猜測。

按目前已知情況看,有一個關鍵點值得關注,就是為什麽0:50:10,男孩李某走出房間,往隔壁房間看了看,7秒後又回到房間這一點。

目前,首先要明確的就是兩人到底是怎麽死的?死因是什麽?如果是他殺,也有其他嫌疑人存在,又或者是一則悲劇,這個時候才是剖析背後原因。這也不是靠幾條社交媒體語焉不詳的狀態和照片可以完全分析的。

網上關於當地警方會不會“秉公”也有說法,網友擔心因為怕損害當地旅遊形象警方不願意公布或承認他殺。這個依照常理分析,是不太可能存在。至少目前當地警方對外並沒有完全否認他殺。

網上斷案、網上判案,目前成了一種現象。

我們還是一起等一個警方調查結果。

黑夜道士 發表評論於
幾年前柬埔寨也有一對中國青年情侶被殺,監控還拍到兩個嫌疑犯視頻,不了了之了。
黛二的柳葉刀 發表評論於
覺得是男死者殺人自殺。。隻是殺別人容易,殺自己難,下不了狠手,所以出現各處傷口,最後可能狠了一下,結果太痛苦受不了了或者求生欲望被激發,爬出去求救。
閑雲看霧 發表評論於
可能性最大的是:
(1)凶手陽台潛入房間,肯定不止一人,這個入口是沒有監控的。
(2) 凶手在房間裏對受害者進行了拷打,也許是逼問密碼什麽的。
(3)凶手試圖利用當地警方和酒店想保持良好形象的心態,以及掩蓋網絡搶劫,想造成自殺的的假象,但這點很難,男受害者的傷痕肯定是拷打過程中利刃所致,罪犯要把利刃放在酒店很難,旅客很難帶利刃過航空關口,而且這也極可能是當地的東西,留在現場是罪證。
(4)男受害者應該是大量失血後昏迷,早晨6點多蘇醒後求救,要仔細分析這段錄像,也有可能凶手居住在附近房間,聽到呼救後,非常震驚,在受害者送到醫院的整個過程中又進行了加害。

教訓:(1)入住酒店後要仔細檢查陽台門窗,客房門要用隨身攜帶的楔形木塊抵住。
(2)報警要打電話,不能爬出房間,既能留下證據也避免可能的二次傷害。

fancyorange 發表評論於
樓下的想當然了。很多五星級酒店是不可以隨便沒有鑰匙就上樓進房間的。女孩子先checkin,男的晚到,當然就隻能女孩下去接他。這兩人出去遊玩不是第一次。女孩子經常放兩人遊玩照片在網上。人都死了還要被你這樣造謠
GP2X 發表評論於
估計女的躺槍。看死前時間線跟行為,不像情侶,像嫖娼。情侶哪怕先後到,也就直接去房間,不至於女的下來接男的。這種是女的先定房間,網上雖然談成但還不敢透露房間號才需要下去迎接。凶手應該是衝著男的去的,男的短暫出房間查看或許是收到啥警告信息。凶手進入房間時倆人大概在洗鴛鴦浴,女的咋呼被立馬按進浴缸淹死。男的被刀割逼供
cwang28 發表評論於
是否有可能在在那個男的離開客房之後的瞬間有躲藏在附近的案犯進入客房試圖性侵該女孩 女孩試圖搞聲呼救案犯驚恐將她殺害 不久男孩返回客房….. 不像自殺

幸福的老山羊 發表評論於
應該是聽到隔壁房間有可疑聲音或動靜,出門查看但無所獲,隻好回房了。確實應該查一查住在那個他想查看的房間裏麵的客人。
橡皮潛艇 發表評論於
此案至今還是open的,什麽可能性都沒有排除。警方隻是說財物沒有失竊,並沒有排除謀殺。是吃瓜群眾推導警察有意圖保護當地形象。
bluetag 發表評論於
說這麽多,隻看現場有沒有凶器就好啦,有凶器大概率是自殺或互殺,沒凶器那肯定是第三者謀殺,這不是很簡單嘛,這個最基本信息警察偏偏不說。
北美小鎮 發表評論於
誰自殺還刺自己背部?女的在浴缸把自己溺死自殺也是夠高難度的。互殺也很困難,女的要把男的捅到快要死的狀態,再被男的溺死。
橡皮潛艇 發表評論於
何止一萬種可能性?等破案吧
wyc2020 發表評論於
也許就是男主因玩幣失敗,與戀人一起自殺吧
傑瑞王 發表評論於
神探 莉鯧魚 該出來走兩圈
seator 發表評論於
都20多歲的人了,還男孩兒女孩兒
密碼忘記了 發表評論於
入住後出門查看4222房間…應該調查一下4222房間是什麽客人,是否與受害人認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