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辯護人申請,重慶姐弟墜亡案二審延期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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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澎湃新聞了解到,重慶市高院3月27日就重慶姐弟墜亡案召開庭前會議。庭前會議上,該案二審開庭時間暫定在4月3日。

兩被害孩子的母親陳美霖3月28日說,她從該案二審主辦法官處了解到,3月27日該案召開庭前會議,整個庭前會議從早上9點半開始,直到下午6點半才結束。

有權威人士此前告訴澎湃新聞,二審開庭時間是暫定在4月3日,因為有被告人的辯護人申請,導致開庭時間可能會向後短暫延期。

多個權威渠道4月3日向澎湃新聞證實,重慶市高院並未在4月3日開庭審理此案,二審開庭時間確定在4月6日,目前已有被告人家屬接到了開庭通知。

陳美霖表示,她目前還未接到重慶市高院有關此案二審的開庭通知,但有關人士此前曾告訴她,即便4月3日的開庭時間被延後,延期時間也不會太長。

2020年11月2日下午3時30分許,居住在重慶市南岸區錦江華府4單元15樓的雪雪(化名,歿年2歲)、洋洋(化名,歿年1歲)墜樓身亡。經重慶南岸區警方偵查,該起墜樓事件是一起故意殺人案,兩個幼童的爸爸張波及其女友葉誠塵是嫌疑人。



2020年11月2日,2名幼童從重慶南岸區錦江華府4棟15樓墜下(紅圈處),檢方指控孩子父親涉嫌故意殺人。 澎湃新聞記者 謝寅宗 資料圖

重慶市五中院一審審理認為,張波、葉誠塵的行為突破了人倫底線、道德底線、法律底線,嚴重背離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且兩人作案動機特別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作案手段特別殘忍,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和罪行極其嚴重。葉誠塵與張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當。重慶市五中院2021年12月28日上午一審判決張波、葉誠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涉嫌故意殺人的葉某塵和張某。受訪者供圖

一審宣判後,兩被告人向重慶市高院提出上訴。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上訴後,張波、葉誠塵均重新委托辯護人。同時,張波在二審前夕突然連續給陳美霖寫信表示懺悔。但陳美霖回信表示,如果張波和葉誠塵需要贖罪,就是坦然接受一審判決靜靜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