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殺害其他孩子,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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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一名12歲的少女被兩名幾乎同齡的少女殘忍殺害。殺人孩子的動機是什麽?而青少年嚴重犯罪卻逍遙法外,也讓人十分無奈。

12歲的露易絲上周六(3月11日)拜訪朋友後,在回家的路上失蹤,次日她的屍體在一條自行車小路旁被找到。警方稱,屍體上有無數刀刺的痕跡。周二(3月14日)兩名12歲和13歲的少女承認是她們用刀殺死了露易絲。她們還說認識露易絲。周三,她們已被停課並被帶離家庭,當地青年局負責看護她們二人。她們允許同家長保持聯係。

事發地點在北威州靠近萊法州的小城弗羅伊登貝格(Freudenberg),迄今作案的凶器尚未找到。目前全城人乃至全德國人都在詢問以下問題:她們殺死露易絲的動機是什麽?什麽導致兩個少女如此凶殘?

檢察官沒有回答上述問題,隻是表示,他們對每一個問題都十分審慎:凶手嫌疑人還是未成年人,享有被保護的義務。警方稱,美因茨大學法醫參與的解剖顯示沒有被強奸的跡象,露易絲最終因失血過多死亡。

以上兩名女孩引起警方的懷疑,是她們的第一次口供同其他證人說的內容有矛盾之處。周一進行第二次口供時,孩子的家長以及心理學家在場,警方指出矛盾,最終孩子供認其凶殺行為。

負責調查的警員說,"成年人可能推測不了青少年的行為動機,從對受害者如此眾多的刀刺痕跡看,情緒在其中扮演了角色。"

14歲以下殺人不犯法

從刑法角度而言,露易絲之死不產生任何後果。德國刑法規定,14歲以下青少年原則上不具犯罪能力,即便行為惡劣到謀殺或者殺人。有這樣的法條是因為,人們認為,這個年齡段的青少年尚無法判斷行為帶來的後果。

刑警結束調查後,檢察官不會將該案轉交司法,而是交給當地的青年局。換言之,未成年殺人嫌疑人不會被法官判刑並受到監禁。但未成年凶手會被帶離家庭,有的接受心理治療,也有的會被單獨隔離起來,隻是不在監獄。

周二晚間,德國聯邦司法部部長布什曼(Marco Buschmann)強調,14歲以下少年雖然不受刑法懲罰,"但我們的司法製度有其它應對的途徑,如兒童法、青年法以及家庭法"。

這樣的案例每年都發生

警方的犯罪紀錄顯示,14歲以下青少年很少犯有嚴重暴力罪行,如傷害對方身體、性虐待、殺人以及謀殺等罪行。但2021年這類犯罪數字同一年前相比有所上升(從7103上升至7477),不過同2019年相比,卻下降了大約一成。

其中暴力致死的案例更是極少:2021年全德國隻有19名少年凶殺嫌疑犯,其中4名為未成年少女。每年的案例數量都不一樣,過去20年裏,每年最少發生4起,最多21起。根據德國聯邦統計局的統計,今年德國14歲以下的青少年大約有850萬名。

閩粵千裏行 發表評論於
應該怎麼辦? 血親私人復仇!法律無法懲罰的殺人者,就由受害者親屬來施行懲罰。
louie14 發表評論於
【孩子殺害其他孩子,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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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不是中國的事。
西方的 皿煮 漬油嘛。
Auge 發表評論於
死刑唄
一帶一路 發表評論於
應該判終身監禁………
wd01702 發表評論於
美國的法律是,如果罪行嚴重,青少年疑犯可以當成年人來審判。2013年波士頓地區有起惡性謀殺,年僅14歲的學生殘忍殺害了他的數學老師。之後他被當成年起訴,最終判一個終身監禁(謀殺),再加40年監禁(強奸和搶劫)。在左派大愛包容的麻州,這差不多是最嚴重的懲罰,成年人罪犯也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