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知名高等學府上海複旦大學發生血案。與其他無差別報複社會的惡性事件不同,複旦教師薑文華因被學校解聘而殺害上司。本科就讀複旦大學,在美獲博士學位,後又作為引進人才在複旦任職的他,為何墮落進殺人犯群體?本文解讀高校“非升即走”製度,反思案件背後青年教師的就業困局。
命案發生後,薑文華在複旦大學被捕。(微博@衝鋒號角)
近期發生了太多惡性事件,稍作回想,便不忍痛憤:
2021年5月22日,大連市勞動公園附近,一男子在人行橫道前毫不減速,肆意撞擊行人,造成7人死傷;
5月29日,江蘇南京一名男子因感情糾紛行凶,當街駕車撞人、且持刀殺人,傷及7人;
6月5日,安徽省安慶市一名男子因家庭不順,在商業步行街上實行無差別攻擊,造成20人死傷。
他們都是因為一些個人的原因,轉而對無辜群體進行傷害。社會也許虧欠了他們,而他們卻選擇了報複整個社會。
與無差別地報複社會不同,6月7日下午,複旦大學教師薑文華因被學校解聘而惱怒,麵對學院黨委書記王永珍的當麵解雇,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網購刀具,將其捅死。
薑文華本科就讀於複旦數學係,2009年在美國羅格斯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獲得統計學博士學位,後分別在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NIH)和約翰·霍普金斯大學(Johns Hopkins
University)從事博士後研究。
回到中國後,薑文華曾在蘇州大學任教,未能續聘,又通過人才引進計劃進入母校複旦工作。
而在複旦六年後,薑文華再次被解聘。
學曆如此優秀的他,為何先後被蘇州大學和複旦解聘,以至於竟然拿起屠刀,從高知人群,墮落進殺人犯群體?
這關係到一個人事聘用製度——“非升即走”(up or out)。
這種製度也被稱為預聘-長聘(tenure-track),從美國引進,指的是高校聘用一位人才,先簽訂三年合同,三年後如果審核合格,就再簽三年,也就是“3+3”。如果審核不合格,直接走人。
而在中國國內,這種審核很難通過、且受領導影響較大。比如,2018年武漢大學的第一批考核中,正式申報考核的48人裏隻通過了6個,通過率僅為12.5%。
其他42位都將麵臨被解聘的殘酷現實。
現實是如此,有人能承受,有人會崩潰。在薑文華殺人事件中,網傳其院黨委書記王永珍涉嫌打壓教師升遷,故而很多輿論都傾向於同情薑文華,同情他人到中年,卻丟了工作,失去了原本屬於平靜生活的一麵。
案件背後折射出的現實當然值得我們反思,但無論如何,殺人都是罪惡的,一份工作與一個生命,也不太適合放在同一個天平上去衡量。不管是什麽原因,薑文華都應該選擇比“殺人”更有效的解決方案。
但我們也不應小覷“社會不公”所能給個體帶來的巨大壓力。個體是強大的,但也是極其脆弱的,往往一根稻草便能壓倒一個人。
也許在薑文華內心,已沒有什麽有效途徑可以解決他的遭遇,他想到的唯有“殺人”這個兩敗俱傷的辦法。
薑文華在學術體製內兩次被解聘,且人已中年,確實是人生的挑戰。脫離學術體製,可能心有不甘、也有損尊嚴,而繼續留在高校任教,下一次解聘又會發生在何時?俗言道“斷人財路,如殺人父母”,就業問題,確實是整個社會的大問題。
而在學術體製內,導師決定製、領導決定製、非升即走等等製度所引發的慘劇事件已然不少:
2016年,中山大學博雅學院院長甘陽因拖延青年教師晉升被掌摑;2018年,武漢理工大學研究生陶崇園因長期被導師王攀壓迫,跳樓自殺……
站在這樣的學術製度和現實下,人們對這位學霸青椒(網絡用語,高校青年教師的一種自嘲性稱呼)的惋惜也包含了對社會製度的反思。隻是,人們在分析、同情、並理解薑文華殺人行為背後的原因時,是否又對死者過於冷漠無情了?
薑文華,一個從小成績優越、遠渡重洋深造的年輕人,在海外從事了一段時間的博士後研究後,終於選擇回到中國任教。
可是辛苦耕耘了三年之後,他竟然無法繼續留在母校。據傳,薑文華目前處於離異狀態,工作、家庭兩失,幾近一無所有,這對一個青年人來說是個極大的打擊。
現實留給薑文華的退路很少,但他是否又給死者留了退路?當人們在問他為什麽會這樣的時候,有疑惑,也有一絲同情,但絕不是在為他的罪行開脫。
也許不久之後,薑文華就會被判刑,也許是死刑,也許不是,對於公眾來說,法律會給大家一個交代。
但法律交待不了它背後的社會問題。
將薑文華處刑,能夠避免日後有更多薑文華出現嗎?在一次一次的怒火被點燃時,要以什麽來澆滅它?
惡性事件一次次地重演,人們隻急於定罪、急於判刑,而忘了去追問,這個人何以成為今天的樣子?何以在盛怒之下,將刺刀揮向對方,甚至揮向無辜的孩童?
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有這樣一句話:
“我們都是好人,不知道為什麽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老天爺到底要我們學到什麽?”
是啊,這到底是為什麽?
然而,在慘劇發生後,去追問疑犯的動機和引發這一行為的社會因素時,多少會被義憤填膺之人指責這是在為疑犯辯護。
但是,允許為疑犯辯護,又是法律的一條準則。
法律上有“有效辯護”原則,它規定嫌疑人也擁有辯護權,有權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即使是作惡者,即使沒有任何律師願意為其辯護,國家也設立了專門的法律援助製度,確保嫌疑人獲得法律幫助。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這部劇中,律師王赦曾為一名死刑犯辯護。死刑犯在地鐵上實行無差別殺人,甚至死者中還有孩童,罪無可赦,可王赦仍選擇為死刑犯辯護,即使剛走出法院就被人潑了一身糞。
當被告被執行死刑、自己這個律師卻未收到消息時,他怒罵道:“為什麽一個國家要這樣粗暴地奪走一個年輕人的生命?他殺了人,他是應該死,但不代表一個國家的民主法治要跟著一起陪葬。”
是啊,一個人作惡,連帶程序正義也為之陪葬,用實質正義來取代程序正義,最後的惡果,隻能整個社會來承擔。而那些以道德為前提,忽視程序的人,最終也不免成為作惡之人。
律師王赦在現實中也有原型,名叫黃致豪,是一位台灣地區的律師,他所辯護的死刑犯名叫鄭捷,是個家境優渥的大學生。
2014年,鄭捷在地鐵中實行無差別殺人,在短短幾分鍾內造成4死24傷,其中包括兒童,因此引起眾多台灣地區民眾的憤怒。
在與鄭捷不斷的見麵、交流,給他看受害者照片的過程中,黃律師逐漸感受到鄭捷態度的細微轉變,甚至鄭捷還告訴他:
“如果早一點遇到你們的話,我可能不會做這些事。”
在TED的演講中,黃律師也解釋了自己為什麽願意為死刑犯辯護,就是他想要追問:
“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被教化的可能性?”
另一方麵,去追問一個犯人是在怎樣的環境中長大,怎樣形成今天的人格,去“建構人格發展的曆史”,這是一個律師、也是一個社會該做的。
可是,在黃律師還未調查清楚一切時,鄭捷卻已被突然執行死刑。
這個世界上有關於“死刑”的爭論。在死刑之下,刑罰可以輕易地奪取生命,一顆子彈或是一劑藥品,法院也可能在民憤之下倉促宣判、倉促處決。
可是一旦這個人死了,我們也就無從追問了。
你不知道他在那一刻為什麽揮起了刀子,不知道為什麽那個時刻他盛怒難卻,一定要衝上街頭,讓一群陌生人與自己共死。
你更不知道,下一個這樣的人,會在什麽時刻出現?而你身邊的人,又會不會成為刀下亡魂?
若能有更多的追問,我們才能夠追根溯源地去看一個人的童年、成長、成熟,看到所有的偏執是怎麽形成的,才有可能防止更多惡性事件發生。
而不是隻看到那一刻,他揮起刀子。
我們所受的教育、學識都告訴我們,殺人不對,殺人無法解決問題,隻是將你和那個人的生命、未來都終結了而已。
因此,社會不僅僅有責任追問,還有責任改變。
我們看到薑文華舉刀刺向書記,看到他背後的非升即走製度,看到學術市場中的內卷壓力,當我們看到了,就要試圖去改變。
在《我們與惡的距離》最後,製作團隊舉起了一條橫幅,上麵寫:
“沒有人是局外人。”
我們都身在局中。
因為人人都在局中,人人都可能成為薑文華,人人都有可能出現走投無路的時候,所以我們更要去追問背後的原因,更要去改善背後的製度。
問題為何出現?
問題出現了,為何選擇殺人?
隻有我們搞清楚每個案件背後的原因,製度也得到相應的改善,人們才會相信法律,相信有合法的途徑可以實現正義,才不會有人一次次揮起刀子,讓暴力的魔鬼狂妄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