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她和56歲的保潔員有染!”單位瘋傳,姑娘忍無可忍…)
芝罘公安公號消息 從11月中旬開始,一條花邊新聞在某電影城內迅速蔓延開來:老宋與影城的一名女員工好上了......“老宋給過那女的1萬多塊,還買手機、吃的穿的,租房子也是老宋掏錢……兩人已經發生那種關係了!”老宋現年56歲,是影城樓層的保潔員,這條“緋聞”有鼻子有眼傳的賊快,一時間在影城和物業兩個部門內鬧的沸沸揚揚。
傳言日囂塵上,但老宋的“相好”究竟是誰大多人都在猜,在外界人看來,影城的姑娘們都有嫌疑。身陷傳言漩渦的姑娘們是既好奇又氣惱,想去找老宋問個明白,但最終也沒誰敢出這個頭,因為,在別人眼裏,此時越著急的似乎越可疑,這類事稍有不慎解釋不清更麻煩……
轉眼到了12月,一直沒人”接招“,這段缺女主的“緋聞”漸漸地淡出人們視野,然而12月24日這天——
女員工小林突然被叫來主管辦公室。小林一進門大家馬上露出異樣的目光。自己的頂頭上司,老宋以及老宋的上司都在,她們個個虎著臉,氣氛明顯不對頭。小林莫名其妙,哪知道接下來的發展更讓她無法接受——原來雙方的“頭”們正在對質“緋聞”的來源問題,而且緋聞的女主竟然就是小林她本人!
小林堅決否認
沒影的事,小林心胸坦蕩堅決否認,而男主老宋也堅稱此事純屬捏造!二位事主“不認賬”、極力“撇清”,倒把一屋子人弄得雲山霧罩。那“緋聞”又是如何興盛起來的?
憑空蒙受不白之冤,小林自然不算完,“要討個說法!”她憤而拿起電話向白石路派出所報了警!
“老宋曾當著我們好幾個人的麵說與影城的小林有染……”老宋的同事孫某站了出來,“因為不認識小林,老宋還單獨指著小林給我看!”後來有一次,老宋不在崗,孫某擔心宋、林走得太近會出事,於是找影城的一員工說了二人的“關係”,想讓他勸勸小林......
對質現場
原來如此!那56歲的老宋真能幹出自潑“髒水”的蠢事?麵對指控,老宋起始堅決抵賴,之後又說是開玩笑。然而,說出去的話潑出的水,哪能說收就收?
對質現場
11月中旬的某日中午,老宋與同事午餐,隻為吹吹牛博得大家一笑,他心血來潮便信口開河說與小林有男女關係以及送錢送物......其實,小林與他隻是碰麵後打個招呼而已,之間根本不相識!老宋原以為過過嘴癮說過就完了,沒想到……
嫌疑人
他人的名譽豈能拿來說三道四開玩笑?還搞得自個兒丟人現眼“晚節不保”,這牛皮真是吹大了!吹牛也上“稅”,目前,宋某因誹謗違法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文中人為化名)
法治鏈接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複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