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拆遷分2套房全寫弟弟名字 爸媽:你遲早嫁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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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網友在網上發帖求助:

她稱自己家裏分了2套拆遷房,

爸媽重男輕女不分給她。

爸媽還說:

你遲早嫁出去,不是一家人!

她想想問問大家該如何是好。

杭州的網友@泛舊的光:

2014年我家房子拆遷,按照賠償條款:每人賠償35㎡,我家有爺爺、父母、我和我弟,5個人就是175個㎡,分了2套房子,一套105㎡,一套70㎡。此外房子還有30萬的賠償金。

(我谘詢了政府單位,雖說是分得的是安置房,但也有房產證,有產權,可以過戶,可以自由買賣,跟商品房一樣。)

拆遷賠償還包括自有名下土地和集體土地的一些賠償,這筆土地賠償金當時社區集體協商的是,這筆錢轉成我爸媽的養老保險,之後剩下的賠償金是按戶口人數來平均分配,大概是每人2萬。

2015年,父母還買了一個門市,全款寫的我弟弟的名字(我後來才知道)。



網絡配圖

拆遷時我還在上大學,賠償條款是什麽情況我都不知道,也沒有讓我簽協議,拆遷情況問我父母,也一直不跟我說。

分得的2套房子,一套弟弟結婚住,一套是父母的。父母說,我的35㎡等我以後要買房子,再把這個折成錢給我。我當時同意了。

去年,我存了點錢想買房子,當時市區房價是7000多元/㎡。賠償的安置房的房價差不多是4000元/㎡,35㎡就是14萬。我去要錢他們不同意。

父母說以後結婚了男方有房子,還說我還不起房貸,不準買,這個錢存起來等以後結婚再給。

我說不把這個錢給我也行,那我打欠條跟他們借10萬,我按照銀行的利息還給他們,他們也不同意。

後來說急了,父母直接說你想都不要想,這個錢不會給你,也不會借給你,你是要嫁出去的,跟我們就不是一家人!

當時真的是心寒,我弟弟居然說,“父母的錢,他們想怎麽用就怎麽用。我也沒辦法”。

父母還在親朋好友麵前詆毀我,說我要爭財產,不給錢馬上就斷絕關係。親戚都打電話來指責我。

在父母家,我一直都是一個保姆的角色,從來沒有關心過我,一直不公平的對待我.....

真的不甘心,所以我決定要回屬於我的,找長輩、社區居委會調解無果。

最後,隻有法律途徑了,找到了賠償協議。協議上的房產證的產權人是我弟弟的名字,但是他們對外說的房子和門市,都是寫的我爸爸名字。

他們一直都在騙我,一直在防著我……

律師說,官司會贏,但是因為還沒交房沒有房產證,所以我的份額隻能折成錢給我。

如果父母不同意,法院也不會強製要求的,隻有等房產證下來了,再來起訴。

走法律途徑太漫長,我就想盡早把這個事情解決了,因為這事兒讓我很揪心也很影響我的工作。

我真的想盡快解決,但是又不知道除了法律途徑,還能有什麽其他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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