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官員開咖啡館有超2千萬財產 獲刑14年後上訴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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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機關發現,吳丕華有17張銀行卡,擁有巨額財產共計2080.66萬元、美元10萬元。上述財產中除吳丕華受賄所得1227.8萬元,其僅能說明482.4228萬元的真實來源。其中,吳丕華工資收入93.9417萬元,房租收入50萬元,經營皇家咖啡茶藝館收入200萬元,個人資助18萬元。

12月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吳丕華受賄罪二審判決書》。

吳丕華曾擔任海南省海口市龍華區城管局局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等職。據判決書透露,這名收著房租、開著咖啡茶藝館的官員有17張銀行卡,僅僅一年多的時間就利用職務便利受賄過千萬,落馬時擁有巨額財產超2千萬。

判決書顯示,今年3月12日,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吳丕華一案作出刑事判決。吳丕華犯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人民幣1227.8萬元以及扣押在案的財產差額部分人民幣420.4372萬元、美元1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其餘款項人民幣232.4228萬元折抵罰金,上繳國庫。

宣判後,吳丕華不服上訴。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原判認定的受賄事實為,2015年3月至2016年7月間,吳丕華利用職務之便,先後多次收受黃某、陳某等16人財物,合計人民幣1227.8萬元。在拆除違章建築、處罰違章建築等方麵為他人謀取利益。

2015年3月,吳丕華在擔任海口市龍華區城管局局長後,與黃某商定,由吳丕華幫助黃某承攬海口市龍華區城管局的拆除違章建築工程,黃某將拆違工程款的50%作為好處費送給吳丕華。2015年6月,黃某掛靠的海南安利鑫拆遷工程有限公司承攬海口市龍華區的拆違工程,經過招投標程序,安利鑫公司中標。2015年12月,吳丕華指示黃某開設一張戶名為黃某的銀行卡,並讓黃某將給其的好處費存入該卡中。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間,黃某將613萬元好處費分七次存入該卡,每次均由黃某到吳丕華處拿該銀行卡,將好處費存入後再將該卡交還給吳丕華。

此外,2015年5月,吳丕華向陳某表示可以幫助其承攬龍華區城管局的拆違工程,陳某當場表示同意,並許諾承攬到拆違工程後會給吳丕華好處費。商定後,吳丕華利用職務便利,幫助陳某掛靠的海南億方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承攬了大量工程。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間,陳某收到龍華區城管局支付的工程款後,分六次送給吳丕華好處費460萬元,吳丕華均當場收受。

據《南國都市報》報道,在庭審中,吳丕華表示黃某、陳某都是他的朋友,一個是開出租車的,一個是裝修的,當龍華城管局要找人來做拆違工程的時候,吳丕華便想到找他們二人。吳丕華稱,與黃某、陳某之間屬於合作從事經營活動,雖然違規違紀,但不構成受賄犯罪。

對此,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吳丕華在擔任龍華城管局局長後,看到大量的拆違工程因為工程量大、成本低、利潤高,便讓黃某、陳某二人掛靠在拆遷公司名下來參與龍華的拆違工程。其在偵查階段供稱其是龍華區城管局局長,龍華區的拆違工程由其來決定誰來做,而且拆違的工程量有多少都是由其來決定。在案相關書證和黃某、陳某的證言印證了吳丕華的供述,證實吳丕華收受黃某、陳某的巨額財物與其擔任龍華區城管局局長的職權密不可分。黃某、陳某在獲得了大量的拆違工程款後,按照事先與吳丕華的約定,將工程款的50%作為好處費送給吳丕華,吳丕華均予以收受,屬典型的權錢交易,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此外,澎湃新聞記者還注意到,判決書顯示,偵查機關發現,吳丕華有17張銀行卡,擁有巨額財產共計2080.66萬元、美元10萬元。上述財產中除吳丕華受賄所得1227.8萬元,其僅能說明482.4228萬元的真實來源。其中,吳丕華工資收入93.9417萬元,家族征地補償款70.4811萬元,房租收入50萬元,民間投資收益50萬元,經營皇家咖啡茶藝館收入200萬元,個人資助18萬元。吳丕華家庭開支主要由其老婆支出,其主要支出是付其碧湖灣小區商品房首付款50萬元。綜上所述,吳丕華共有420.4372萬元和美元10萬元財產無法說明合法來源。

最終,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海南省高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