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經常半夜進房間為兒子蓋被子,媳婦氣炸了要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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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能從有到無。

從無到有的時候,

彼此眼中全是似水柔情。

而從有到無存在很多原因,

其中很容易被忽視的一個原因是

父母插手!



父母過多介入子女婚姻生活,

經常成為現代夫妻離婚的導火索。

不信你看

丈夫與媽媽太親近妻子吃醋

武漢90後男子王某與90後女子劉某2015年登記結婚。

王某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去世了,母親含辛茹苦將他養大, 母子感情很深,王某對母親也十分依賴 。 女方劉某從小在家父母比較嬌寵,生活自理能力較差,小兩口婚後與男方母親住在一起,家務事基本由男方母親承擔。

結婚第3年,劉某便向礄口區法院起訴離婚,稱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受理此案後多次組織雙方溝通。承辦法官了解到,在日常生活中,男方的內衣內褲都由母親洗,男方還經常陪母親外出逛街、旅遊。

長期以來,劉某難免吃婆婆的醋。更讓劉某感到不適的是,婆婆常常夜晚到夫妻倆的房間為男方蓋被子 ,劉某認為婆婆侵犯了夫妻倆的隱私。



“我無條件的幫他們料理生活,每個月有5000元的工資都用在家庭開支上,他們生活過不好還怪我,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 ”得知兒媳起訴要離婚的起因竟然是因為自己,王某的母親備感委屈。

在經過多番調解後,法官得知,其實夫妻倆在同一小區還有一套住房。經法官建議,男方母親搬到另一處房子居住。夫妻倆接受了法官的建議, 最終男方母親與夫妻倆分房居住,夫妻和好如初。

8年4次起訴離婚隻因丈母娘

2002年,武漢男子李某與女子曾某經人介紹相識,兩人很快墜入愛河,一年後結婚生子。

夫妻倆婚後一直住在女方父母家裏。李某幼年喪母,是姑媽把他撫養成人。李某的自尊心較強,而丈母娘性格比較強勢,李某在家裏覺得不自在。 時間一久,夫妻倆也經常因為家庭瑣事爭吵,兩人的感情慢慢淡化,長時間處於分居狀態。



2011年,李某開始向武漢蔡甸法院起訴離婚,至2016年,李某先後三次起訴離婚,法庭均未判離。承辦法官與夫妻雙方交談了解到,其實夫妻倆的矛盾並不是很深,更多的是受家庭影響。 另外,從孩子的成長考慮,法官再三進行調解,李某都選擇了主動撤訴。

近日,李某第4次向蔡甸法院起訴離婚。李某說,雖然自己起訴3次都主動撤訴了,但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無法維持。 曾某則稱,多年陷入離婚糾紛,對二人的感情已經不抱希望了,但李某作為孩子的父親,自從夫妻二人分居以來,一直未承擔對孩子的撫養義務,李某必須支付分居期間小孩的撫養費,否則不同意離婚。

經過多個回合的調解工作,李某與曾某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雙方自願解除婚姻關係, 小孩由曾某直接撫養,李某每月支付撫養費1500元 ,同時,李某自願向曾某支付分居期間小孩撫養費3萬元,當庭給了錢。

媳婦坐月子婆媳鬧不和

2014年,武漢80後男子金某與80後女子顏某相識結婚,二人婚後感情一直很好。2017年顏某懷孕,在坐月子期間,金某讓其母親來到家中照顧顏某。

同年12月的一天,金某上班,婆媳二人在家。顏某肚子餓了想讓婆婆做飯吃,但是顏某連叫了幾聲,婆婆都沒聽見,於是給金某打電話讓其轉告母親。誰知打完電話兩婆媳吵了起來。  



隨後,顏某打電話讓其母親過來解決矛盾,沒想到 兩親家見麵又吵了起來,雙方鬧得不可開交 。事情過後夫妻關係逐漸惡化。

2018年,顏某向礄口區法院起訴離婚。她說:“我們結婚後生活中難免會有一些小摩擦,但是 那次與婆婆爭吵過後引發的矛盾,徹底成了我們婚姻破裂的導火索…… ”

最終在法院調解下,雙方自願達成離婚協議。

雙方家屬出麵激發矛盾

2009年,武漢80後男子覃某與80後女子許某經他人介紹認識後結婚並生育一女。許某娘家在農村,覃某在蔡甸區有套房子,二人結婚後便與男方父母住在男方家裏。

據了解,覃某婚後從事保安工作,工資不高,許某無業,因此二人經濟情況不太好,經常需要父母支持。時間一久,許某對覃某感到不滿, 二人經常為了經濟上的事情發生爭吵甚至打架,導致夫妻感情不和 。



看見小兩口經常吵架,婆婆不願意了,認為許某家裏本來就是農村的,而且沒有工作,憑什麽怪自己的兒子賺不到錢?因此婆媳之間也經常發生口角。

2012年,許某娘家的房子麵臨拆遷,獲得了一筆拆遷款。同年8月,許某因家庭瑣事與覃某發生爭執後回到了娘家。娘家人認為,現在家庭情況好了,而且覃某對許某不好,不如就去覃家把東西拿回來之後分居。

幾日後,許某與其家人來到覃家拿東西,其間許某家人與覃某發生言語和肢體上的衝突,兩家人也吵了起來,互不相讓。 原本小兩口鬧矛盾,家人介入後卻讓矛盾升級,二人因此事分居兩年。

2014年覃某來到蔡甸法院起訴離婚,因為考慮到雙方育有一女,法院沒有判決允許離婚。近日,覃某再次來到蔡甸法院起訴,稱夫妻關係名存實亡,感情已經破裂。法官審理後認為,雖然上次判決不準離婚,但夫妻雙方多年來一直與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長期處於分居狀態,感情並沒有緩和,最終判決允許二人離婚。

法官:

夫妻矛盾應在雙方範圍內解決


礄口法院仁壽法庭副庭長劉再安告訴記者,仁壽法庭是專審家事婚姻的法庭,因此每天在法庭都會遇見婚姻糾紛的當事人家屬,在法院進行調解的過程中,很多情況是夫妻雙方沒吵,反而雙方父母先吵起來 。在很多離婚案件中, 雙方的父母都站在自己的子女一方說話,往往忽略了事情的客觀性 。

蔡甸法院永安法庭副庭長羅英稱,近五年,受雙方父母影響離婚的逐漸變多,因為 80後90後多為獨生子女,父母傾向於疼愛自己的子女 。  



婚後應該與父母保持距離嗎?

劉再安法官建議,

小兩口形成了新的家庭後,

父母應該從身份上開始轉換,

劃清界線,做好自己該做的事情,

無論是從“心理”還是從“空間”上,

都應該與子女保持距離,

這樣更利於已婚子女的生活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