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郡警察局的一名華裔警員於2016年在加油站槍殺一名手無寸鐵的男子,經過調查後,洛杉磯郡檢察官辦公室本周宣布對該警員提起過失殺人(voluntary manslaughter)罪名的指控。該警員於本月11日上午正式到法庭自首,並表示不認罪。
洛杉磯郡檢察官辦公室提供的起訴書中介紹,現年40歲的洛杉磯郡警察局警員劉魯克(Luke Liu音譯)於2016年2月24日在諾瓦克巡邏時,發現一輛疑似盜竊車輛。當他上前盤查時,26歲的司機加西亞(Francisco Garcia)緩慢駕車離開。隨後劉魯克追上前向車內開了7槍,其中4槍擊中加西亞。
BREAKING: LA Sheriff’s Deputy Luke Liu (right) pleaded not guilty to voluntary manslaughter today in 2016 fatal shooting of driver of fleeing car in Norwalk. He is first LA cop in nearly 20 years to be criminally charged for shooting someone. @KPCC @LAist pic.twitter.com/8kZ553sEZo
— Frank Stoltze (@StoltzeFrankly) December 11, 2018
該案發地點在前一天曾發生致命槍擊案,劉魯克當晚獨自巡邏。他向調查人員表示,他當時懷疑該汽車為失竊車輛,但是該司機拒絕回答他的問話,並且試圖駕車離開還衝撞他。於是當他看到司機伸手到後座時,以為司機在掏槍,他感到生命受到威脅,隨後向司機開槍。
今年初,洛杉磯郡理賠委員會建議向加西亞的家人支付175萬已達成和解。
洛杉磯郡檢察官辦公室調查發現,這起案件中,從劉魯克接近加西亞到槍擊發生,不過20秒的時間。調查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警員使用致命武力是不合理的,因此於本周正式提起訴訟。劉魯克目前麵臨過失殺人的指控,他於11日上午到法院自首並對罪名表示不認罪。
洛杉磯郡檢察長蕾西(Jackie Lacey)指出,“執法人員每次穿上製服都存在固有的危險,我們讚揚他們能在危及生命的瞬間作出決定的奉獻精神和勇氣。但是,當他們的行為是非法的時,我們也必須追究他們的責任。”
在洛杉磯郡警察局喜瑞都分局工作的劉魯克目前已經被停職。如果罪名成立,他可麵臨最高21年的監禁。這起案件也是洛杉磯郡檢察官辦公室在近20年來首次對警察槍擊平民事件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