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芳菲丈夫神秘死亡 周永康時代政法弊病仍未鏟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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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芳菲(左)與朱軍合作舊照(圖源:VCG)

中國央視知名女主播劉芳菲的丈夫、香港富豪劉希泳神秘死亡事件日前終於在天津開審,據悉,劉希泳曾遭到9位檢察院專案組人員涉嫌刑訊逼供致死,事件再次引發輿論對看守所非正常死亡事件的討論。

根據聯合國反刑訊公約的定義,刑訊逼供指國家機關以暴力取得口供,或是恐嚇懲罰為目的,而使當事人遭受到“蓄意的肉體上或精神上的痛楚”或此方麵的威逼。大部分冤假錯案的產生,均是刑訊逼供造成的結果。

觀察人士分析表示,中國刑訊逼供案件的頻繁發生,再次揭開了周永康時代遺留的政法問題。已落馬的中共政治局原常委周永康曾掌控中共政法係統長達10年,期間曾發生躲貓貓死亡事件、廣西平樂縣法官黎朝陽暴死事件、河南魯山王亞輝“喝開水”死亡事件等,都是發生在看守所內的非正常死亡事件。

劉希泳遭刑訊逼供

對於劉希泳案件,中國媒體似乎被集體禁聲,審理劉希泳的天津一中院官方微博也沒有發布任何消息。暫不清楚官方對這一案件回避的原因,有分析猜測,可能是由於“刑訊逼供”是一個敏感的話題,也可能是因為外界傳說的劉希泳事件牽涉到中共更高級別的官員。

網上流傳的劉希泳案起訴書表示,劉希泳案專案組的檢察官去年3月在審訊期間,為逼迫盡快認罪,將近四天的時間內一直將其拷在審訊椅上,並將雙腿綁架在前方椅背上,采用蒙眼、膠帶封口、捅口鼻、鑰匙刺腳心等酷刑手段,甚至按住上身向其腿部“折疊”。

起訴書寫道,驗屍報告顯示,劉希泳全身有多處骨折,因口鼻被封等多種因素導致機械性窒息死亡。起訴書還透露,被告事後企圖毀壞審訊室內的錄音設備。

有網名“瓶子”的旁聽者發帖說,劉芳菲開庭時懷抱丈夫遺像,每一個被告進來,她都站起來高舉遺像表達憤怒。在聽完證人講述劉希泳被蒙著眼吃完最後一餐的小米粥後,劉芳菲情緒失控,掩麵長泣。



劉芳菲經常發表微博悼念丈夫劉希泳(圖源:@劉芳菲)

看守所死亡事件頻發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由於劉希泳的身份“特殊”所以才能走到庭審這一步,其實向劉希泳一樣在看守所遭遇酷刑的普通嫌犯,並不在少數。

今年5月份,福建省南平市一名45歲的男子陳勇在被當地監察委留置、配合調查期間死亡,家屬稱屍體上有多處淤青,不排除生前曾遭刑訊逼供。

大陸“財新網”曾報道稱,陳勇曾給當地一名領導當過司機,涉嫌行賄犯罪被留置。但消息不久便遭到刪除。據悉陳勇之死成為中國監察體係改革中,以“留置”取代“雙規”措施後,首個死亡個案。

其實近年以來,最先進入輿論視野的看守所死亡事件是在2009年。那一年的2月,雲南青年李喬明死在看守所,警方稱其“躲貓貓”時撞牆。於是,一場以“躲貓貓”為標誌的輿論抨擊熱潮迅速掀起。

最近幾年,中國的立法機構和最高法院頒布了多項規定,禁止法院使用刑訊逼供獲得的證據。看守所被要求安裝攝像頭,以防止暴行的發生。

不過分析人士表示,“對於數十年來一直把讓嫌疑人認罪當做首要任務的警察係統來說,這些措施的影響力有限,除非導致被告死亡或嚴重受傷,否則警方幾乎不會承擔任何後果”。

周永康時期的弊病根深蒂固

中國於2016年發布的《司法領域人權保障的新進展》白皮書曾特別強調了對周永康時代一係列冤假錯案的糾正,特別提及對“政法王”周永康以及薄熙來的審判。

周永康治下的中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模式,其核心特點是利用公安係統全麵綁架和指揮司法,加上其簡單粗暴的“維穩”作為,幹預破壞法治,製造冤案、挑動社會矛盾、誘發群體性事件。

分析認為,中國亟需將公、檢、法三機關所享有的各項權力進行適度的分離,避免由同一機關因為行使多項權力而發生集權現象,也防止同一國家機關因為行使不同職權而發生職能上的衝突,這就需要實現國家權力的均衡行使。

中國素有“小憲法”之稱的《刑事訴訟法》近日也迎來大修,修改草案新增刑事缺席審判製度和速裁程序,調整了檢察機關的偵查職權,完善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等製度。

但中國大陸法學界人士認為,“僅僅依靠在成文法方麵的‘小修小補’,是根本解決不了這一製度的根本問題的。”看守所改革是無法回避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