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見!中紀委一口氣點名13個省部級“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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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日下午17時50分,中央紀委官網發布了一篇文章,名稱叫《黨紀處分條例劃出的這些新禁區,背後都有鮮活案例》。

  這篇文章意在通過案例解讀最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今年8月26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文章中提到的第一個案例就是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

  除孫政才外,還有12名“老虎”被點名。

  這樣的情況,非常罕見。

  對13名省部級“老虎”點名

  政知君注意到,包括孫政才在內,至少有13個省部級老虎在這篇文章中被點名,分別是:

  中央政治局原委員、重慶市委原書記孫政才

  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

  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

  福建省原省長蘇樹林

  民政部原黨組書記、部長李立國

  遼寧省委原常委蘇宏章

  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陽鄭玉焯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黨組原副書記、副主任魏民洲

  吉林省原副省長穀春立

  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

  國家統計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保安

  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在“六項紀律”裏分別增寫、改寫了多項處分規定,為黨員幹部的行為劃出了新禁區。

  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突破這條禁區的典型,便是孫政才。

  文章寫孫政才:

  今年5月,孫政才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法院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孫政才在擔任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書記,北京市委常委、秘書長,農業部部長,中共吉林省委書記,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中標、項目審批、企業經營及職務提拔調整等方麵提供幫助,單獨或者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億餘元。

  提拔76人到重要崗位工作

  文章中還提到了甘肅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長虞海燕在擔任蘭州市委書記期間的一個細節。

  虞海燕在擔任蘭州市委書記期間,把大量酒鋼公司的親信調到蘭州市核心部門、核心崗位任職,他還整合設立了一個叫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的部門,先後選調141名青年幹部進入督查室“鍛煉”,提拔使用其中76人到重要崗位工作。

  虞海燕讓親信金晉哲主管督查室,經常通過“培訓”向這些青年幹部灌輸效忠觀念,培植個人勢力,嚴重損害了甘肅省特別是蘭州市的政治生態。

  今年7月,虞海燕因受賄罪獲刑15年。

  

  《條例》第四十九條明確,這也是被禁止的:

  山東省委原常委、濟南市委原書記王敏也被點名。

  王敏落馬當天,還在全市領導幹部大會上作廉政警示教育報告,“可他內心卻視黨紀如無物,私底下瘋狂斂財,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甚至在中央黨校學習期間,潛入濟南一家房地產公司總經理趙某在北京的會所吃喝玩樂。”

  在提到福建原省長蘇樹林時,文中寫道:

  今年7月,蘇樹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出差時安排大廚隨行

  條例第七十六條明確規定: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魏民洲卻突破了禁區。

  

  陝西省西安旅遊集團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大有為了“攀附”魏民洲,挖空了心思。

  為了酷愛麵食的魏民洲出差在外能隨時吃上一碗麵,李大有安排大廚隨行,以備魏民洲隨時想吃就吃。在魏民洲任職西安期間所帶的班子,先後多人受到黨紀政紀處理。

  今年6月,魏民洲案一審開庭,檢方指控魏民洲受賄超億元,法庭擇期宣判。

  提到吉林省原副省長穀春立時,也說了他與吃飯有關的事情。

  穀春立吃請應酬很多是在一些企業的內部食堂,他要去吃飯,企業會精心安排飯菜和酒水,費用也由企業來買單。他還長期借用一家企業的越野車,停放在省政府大院供自己使用。

  去年3月,穀春立因受賄罪獲刑12年。

  

  今年7月剛剛一審的安徽省原副省長陳樹隆也在被點名之列。

  文中提到,被吹捧為“安徽股神”的陳樹隆,曾多年在安徽國有金融證券企業擔任一把手,利用自己熟悉股票、期貨交易的專長以及在安徽金融行業積累的人脈資源,通過股票證券市場牟利。

  他表麵上打著招商引資、金融創新的幌子,給他選中的一些上市公司或者私營企業大量的政策優惠、財政扶持,在背後利用職權購買原始股、炒作股票來獲取暴利。

  “消極應付中央指示”的王三運也在文章中被提到:

  今年8月,王三運一案,經最高檢指定,由鄭州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鄭州市人民檢察院已提起公訴。

  

  除了省部級“老虎”,文中還提到了其他案例。

  如某大學曆史係教授馮某(黨員),一次受邀回母校為大學生做講座時,他以“真相”“揭秘”為噱頭,大肆宣揚曆史很多都不是“真實的曆史”,捏造事實,混淆視聽。其間,一些學生對此提出異議,他卻以“你們啥都不懂”“你們被忽悠了”等理由搪塞過去,繼續他的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