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警察亂開罰單湊指標 市政府被判賠5600萬美元

文章來源: - 新聞取自各大新聞媒體,新聞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
(被閱讀 次)
更多新聞請進入文學城“梁警官事件”專題頁麵

美國紐約市的警察為完成工作指標亂開傳票,無辜“躺槍”的民眾對紐約市警察局提起集體訴訟,指控警方執法不公。23日,紐約市曼哈頓法庭裁定,紐約市要賠償這些民衆5660萬美元(約合3.9億元人民幣)。重罸之下,紐約市警察局下令禁止設置“傳票指標”,而且警方發出傳票時要提供更詳實的信息,以保證傳票更具客觀性。

民眾“躺槍”

按照法律規定,美國警察可以針對輕微犯罪、交通違章者開出傳票,每張傳票最高罸款150美元(約合1028元人民幣)。2007年至2015年,很多民衆“莫名其妙”地收到紐約市警察局發出的傳票,但由於缺乏法律依據,這些傳票最終被法院駁回。缺乏法律依據不單指“缺乏證據”,還有可能是警方根本解釋不出發出傳票的具體原因。據美聯社報導,在此期間共有90萬張傳票被法院駁回,是同期紐約警方發出傳票總數的四分之一。

收到“不公傳票”的民衆2010年將紐約市警察局告上了紐約市曼哈頓法庭,指控警方為完成工作指標,無視客觀事實,“任性”開具傳票。23日,曼哈頓法庭最終裁決紐約市要為此支付巨額罸單。

美聯社說,在案件審理中兩名紐約警察指認上級領導強迫他們完成傳票定額。不過紐約警方予以否認。案件的控方律師指出,本案是紐約市迄今最大一樁指控警方非法執法的集體訴訟案。美聯社注意到,針對紐約警察“用有色眼鏡”看待少數族裔的指控也在不斷增加。

這個案件的原告、非洲裔青年謝裏夫·斯廷森就在這個“傳票門”中無辜“躺槍”。2010年,19歲的斯廷森兩次在親戚家附近被警察攔住,並收到傳票,理由是“行為不當”。開具傳票的警察聲稱斯廷森說了一些非常下流的話,但又解釋不出斯廷森到底說過什麽,這兩張傳票最終被法院駁回。

紐約市“買單”

紐約市曼哈頓法庭裁定,紐約市在本案中共需支付約7500萬美元(約合5.1億元人民幣),其中包括對被“亂罸”民衆的賠償,以及支付1850萬美元(約合1.2億元人民幣)的訴訟費用。根據判決,紐約市當局對每張被駁回傳票最高賠償150美元(約合1028元人民幣)。同時,紐約市當局責令警察局取消“傳票定額”,不得對警員設置發出傳票或完成逮捕任務的工作定額。此外規定,警方發現輕微違法行為時,要對相關人員開具“侵犯生活質量”的罸單,且如果需要開具犯罪傳票,警方要填寫更多的詳細信息解釋具體原因,以杜絶亂開傳票。